反思知觉析取论阵营不同立场
2021年09月14日 09:06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1年9月14日第2251期 作者:骆长捷

  知觉经验的析取论解释(disjunctivism of perception)是当前知觉哲学研究的重要分支。如其名字所昭示的那样,析取论以其将知觉区分为两种非此即彼的经验而著称。其基本观点是,一种知觉经验存在两种可能性:要么在好的情况下,我的确真实知觉到了外部对象;要么在坏的情况下,我并未真实知觉到外部对象。这一观点可被概括为A v B这一逻辑形式。如同“析取论”概念的提出者欣顿(J. M. Hinton)所述:要么我看见了一道光,要么我只是有一个一道光的幻觉。然而,在进一步阐释这两种非此即彼的经验的本质时,析取论理论阵营中存在各种不同立场。这些立场可被概括为以朴素实在论为基础的严格析取论、以意向论为基础的概念主义析取论,以及介于严格析取论和概念主义析取论之间的温和析取论。

  严格析取论

  严格析取论脱胎于朴素实在论的理论传统,致力于维护朴素实在论的知觉立场并反驳那些坚持“同类假说”(common kind assumption)的哲学理论,如感觉材料论(the theory of sense-datum)与意向论。在此有必要对这一理论背景加以简要梳理。

  朴素实在论兴起于20世纪中叶,以拒斥唯心论所造成的对基本常识的怀疑为理论前提。具体而言,朴素实在论者主张,外部世界和他人都是客观存在的,我们能够靠知觉直接感知外部对象,而无须借助唯心主义哲学家所主张的印象、观念、图像、感觉材料等心理媒介。进而,朴素实在论者认为,我们的知觉能够如实揭示外部客观世界:这不仅仅意味着我们所看、所感的不是外部世界在我们内心中的感觉投射,而更重要的是,我们所看、所感的就是外部世界本身。正如奥斯丁(J. L. Austin)所述,正常情况下,普通人并不认为自己对物理事物存在的信念需要被证明,而是认为事情就应该是这样,他丝毫不会怀疑自己真的感知到了椅子和桌子。然而,哲学家注意到,我们有时会受感官的欺骗,产生错觉、幻觉、余像等。在这种情况下,显然不能说我们所看、所感的就是事物本身。那么,我们所看、所感的究竟是什么呢?有些哲学家认为,它只能是所谓的印象、观念、图像、感觉材料等;既然错觉、幻觉情况下我们感知到的是这些心理媒介,那么在正常情况下,真实知觉也应该包含这些心理媒介。因此,所有的知觉都是一样的,都以某种心理对象为其知觉对象。这就是所谓的“同类假说”。

  同类假说根据知觉可错性这一事实,最终阻断了知觉与外部对象的直接关联,将知觉局限于心理层面,并将知觉对象统一解释为某种心理介质。这一理论主张对朴素实在论构成直接挑战。如果朴素实在论坚持知觉经验的透明性,即主张在好的情况下,知觉并非某种心理事件,而是对客观事物的直接觉察,那么它就需要进一步说明,在那些反常的、坏的情况下,非真实知觉的本质到底是什么。目前来看,这一任务主要由当代析取论承担。

  析取论反对同类假说,明确主张真实知觉和非真实知觉是不同种类的经验。严格析取论者马丁(M. G. F. Martin)将析取论看作对朴素实在论的捍卫。马丁承认,在某些情况下,知觉主体完全不能靠内省来分辨幻觉与真实知觉的不同。但他认为,两者的相似性仅止于这种主体不可分辨性。其根本差别在于,前者并无真实的客观外物作为其知觉对象,后者却以客观外物为其知觉经验的本质要素。另一位析取论者菲施(William Fish)也认为,幻觉与真实知觉的区别就在于,真实知觉具有现象特征(phenomenal character),它由所知觉到的外物性质来决定;而幻觉经验不涉及真实的外物性质,也不具有现象特征。显而易见,严格析取论恪守朴素实在论的理论旨趣,将“是否以外物性质为其构成成分”作为知觉经验的根本条件。在界定幻觉经验时,往往以其不具备这一条件作为其经验特征。这在某些析取论者看来是对幻觉经验的一种消极解释,因此,严格析取论也被称为消极析取论。

  概念主义析取论

  与严格析取论不同,概念主义析取论对知觉经验的解释以意向论为理论框架。在主张知觉经验是对外部世界的概念表征的前提下,维护析取论这一理论承诺即真实知觉经验与错觉、幻觉等非真实知觉经验属于不同种类,其代表人物为麦克道尔(John MacDowell)等人。

  首先,概念主义析取论主张知觉经验具有意向性,并认为这种意向性是以概念化的方式来表征所知觉的内容。持意向论立场的学者并非都是概念主义者。由于知觉经验的复杂多样性,意向论者皮考克(Christopher Peacocke)和泰(Michael Tye)等人认为,有些知觉内容是非概念化的。相比而言,麦克道尔则持一种严格的经验理性主义立场,主张知觉是获取知识的一种理性能力。基于这种理性能力,我们能够通过知觉经验而产生判断,从而构造知觉知识。在这种情况下,知觉经验是概念化的。

  其次,概念主义析取论强调真实知觉经验与非真实知觉经验的根本差别。麦克道尔采用显像(appearance)一词来描述可能的知觉状态。这种状态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一种虚妄情况下,在经验范围内所拥有的是如此这般的一个显像,但缺乏应有的事实,因此它仅仅是一个显像。二是在非虚妄情况下,同样存在这一显像,但同时还包含一个客观事实,并且这一事实能够以被感知的方式向感知者显现。因此,真实情况和虚妄情况的区别就在于,前者有事实作为显像和知觉判断的内容,而后者则没有。在刻画这种真实知觉情况时,麦克道尔否认在感知主体与被感知事实之间存有某种交界或中介状态,主张事实在知觉中直接显现自身,这就使得概念主义析取论与支持同类假说的感觉材料论以及意向论区别开来。

  最后,概念主义析取论是弗雷格主义与罗素主义的融合。弗雷格认为,经验呈现的方式或意义决定心理内容的个性化;罗素则主张知识的亲知性,认为真正的命题内容必然涉及外部对象。因此,知道一个命题就意味着必然知道这一命题内容所表征的对象。麦克道尔接受弗雷格的观点,主张知觉经验的概念主义特征;同时他也接受罗素对外部对象的强调,因而采纳析取论立场,主张真实知觉经验是由客观事实直接塑造的。鉴于概念主义析取论承认所有的知觉经验都具有表征内容,它也被称为内容析取论,与被称为对象析取论的严格析取论相对照。

  温和析取论

  与以上两种析取论相比,温和析取论试图采取一种调和立场来解释知觉经验。这一立场既接受朴素实在论的理论框架,又吸纳了意向论的基本主张。概而言之,温和析取论认为,真实知觉经验与非真实知觉经验都具有表征内容,这是两种经验看起来相似的原因。但这并不能作为充分必要条件,使得两种经验在本质上相同。相反,真实知觉经验在表征内容之外还包含与外部世界的关系性质(relational property)这一朴素实在论的理论要素,而这种关系性质在幻觉经验中则是完全缺乏的。因此,真实知觉和错觉可以有相同的表征性质,却因是否具有关系性质而完全不同。

  举例来说,博纳(Alex Berner)和罗格(Heather Logue)认为,一个真实知觉经验中包含K作为这一经验的根本成分,而K并不例示在幻觉情况中。假定幻觉所落入的心灵类型是K+,而真实知觉同样包含K+,那么我们说,幻觉和真实知觉拥有共同的K+,但真实知觉所属类型是K。因此,温和析取论的立场可被解释为三层内涵:坚持朴素实在论立场;主张K是真实知觉的根本要素;真实知觉的现象特征与幻觉的现象特征一样,都可由K+来解释。

  温和析取论通常反对严格析取论立场。后者拒绝承认真实知觉与幻觉有共同的表征内容,认为一旦承认这一点就会倒向同类假说,因此强调真实知觉与幻觉之间并无任何共同要素。温和析取论者通常将自己的立场解释为积极析取论,以与严格析取论相区别,强调其在维护析取论基本立场的同时,为幻觉等非真实经验现象提供了更为明确的说明。然而,温和析取论同样遭到其他析取论者的质疑。比如,杰诺伊(James Genone)就认为,试图将意向论与朴素实在论相结合会带来理论上的相互冲突或冗余解释。

  综上可知,严格析取论以其严格反对同类假说而著称。这一理论以朴素实在论为理论框架,强调真实知觉经验与非真实知觉经验之间并无共同要素。概念主义析取论则主张知觉经验是对外部世界的概念化表征:在好的情况下,事实本身直接向感知者显现,因而我们对外物的概念化表征是正确的;在坏的情况下,除显像之外并无事实显现,因而我们的概念化表征是虚假的——两种表征内容的差别充分说明了真实知觉与非真实知觉是不同类型的经验。温和析取论则一方面坚持朴素实在论立场,承认真实知觉由客观外物所塑造,另一方面又主张真实知觉和幻觉一样具有表征内容,这使它与概念主义析取论存在某些共性。

  (作者单位:天津外国语大学欧美文化哲学研究所)

责任编辑: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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