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品藻,在我国古代典籍中又有人伦识鉴、人伦臧否、臧否人物等不同名称。赵翼《廿二史劄记》“东汉尚名节”条载,东汉时期人物品藻已“遂成风俗”。魏晋以来,人物品藻逐渐成为“门阀士族彰扬和宣泄本阶层意志、观念乃至审美趣味的主要途径”,作为一种高级文化社交方式,流行于中国知识阶层。
然而,为人所较少关注的是,随着两晋佛教影响力显著提升,佛门中一些具有较高文化学养的僧侣,作为核心元素出现在人物品藻场域。借用荷兰学者许理和的称谓,这些僧侣即“僧人知识精英”(intellectual clerical élite)。他们来自华梵诸地,学习着当时世界上先进的佛教理论知识,往来于本土各群体间,在推动佛教中国化的历史进程中,演绎出中华文化史上的一幕幕佳话。
尺度:教化或类己
以佛教僧侣为核心的人物品藻,往往因品藻者身份立场的不同,表现出相异的价值观念。例如,一国之主品藻僧侣时,其视角多是高屋建瓴的。《高僧传·释僧叡传》载,后秦文桓帝姚兴以“叡公何如”为话头,请姚嵩对僧叡作出品藻。对此,姚嵩以“实邺卫之松柏”作为回应。而当姚兴亲见僧叡后,深觉松柏亦难拟其风姿,因而纠正道:“乃四海标领,何独邺卫之松柏。”又《高僧传·竺僧朗传》载,前秦宣昭皇帝苻坚沙汰众僧时,特意声明僧朗所在僧团不在搜例,理由正是其“戒德冰霜,学徒清秀”。《高僧传·竺法潜传》中,晋孝武帝司马曜在法潜圆寂后,赞美其“方赖宣道,以济苍生”,等等。可以说,国主对僧侣的品藻,表现出对其道德品质的重视。这或许正暗合统治者欲借助佛教相关理念以辅助教化的意图。
士族对僧侣的品藻,则体现出微妙的“类己”倾向。换言之,士族更欣赏僧侣身上符合自身审美意蕴与理想志趣的那部分特质。《高僧传·帛尸梨蜜传》载,西域高僧帛尸梨蜜过江止步于金陵建初寺时,“丞相王导一见而奇之,以为吾之徒也,由是名显”。此处,“吾之徒”就是“类己”的另一种表达,亦是其“名显”中土的重要原因。又《高僧传·支遁传》载,郗超曾请谢安对支遁与嵇康作比较式品藻,考量标准就是为当世士族所热衷的“清谈”。于是,谢安直言:“嵇努力裁得去耳。”这一事例亦见于《世说新语·品藻篇》,其中谢安的回答是:“嵇公勤著脚,裁可得去耳。”不论是“努力”还是“勤著脚”,都表明支遁的清谈水平甚至超过了本土名士嵇康。谢安出自“谢家兰玉真门户”的陈郡谢氏,被誉为“江左风流第一”,故其对支遁的认可,带有相当程度的权威性。此次人物品藻的发起者郗超就高度认同谢安之语,随后在给亲友的书信中写道:“林法师神理所通,玄拔独悟。实数百年来,绍明大法,令真理不绝,一人而已。”由此观之,以谢安为代表的士族对僧侣的肯定,体现出占据社会文化话语权的群体对佛教文化的接受。
玄风:将三僧比作王弼、何晏
若说“类己”的价值倾向,是士族凝视僧侣的重要方式,那么,将优秀僧侣直截了当地比作正始年间的名士,则将这种士僧间的相似性推向了极致。其中,典型的代表是将佛驮跋陀罗、支遁、僧肇三僧比作“正始玄风”的开创者王弼、何晏。
例如,同属佛门的僧弼在给宝林的书信中,将佛驮跋陀罗比作王、何。《高僧传·佛驮跋陀罗传》载:“京师法师僧弼与沙门宝林书曰:‘斗场禅师,甚有大心,便是天竺王、何风流人物也’。”又如,太原王濛在对支遁的两次品藻中,将其比作王、何。《高僧传·支遁传》载,支遁初至京师时得王濛赏识,被品题为“造微之功,不减辅嗣”。多年以后,支遁驻锡东安寺讲《道行般若经》,王濛前往与之论议而“莫能抗”,于是叹曰:“实缁钵之王何也。”再如,庐山隐士刘遗民观书知面,将僧肇比作何晏。《高僧传·释僧肇传》载,刘氏读僧肇所作《般若无知论》后,以诧异的口吻作出品藻,曰:“不意方袍,复有平叔。”
上述人物品藻文本,体现出两晋玄佛合流的阶段性特征。在这一背景下,僧侣本人及其佛学理念,不免笼罩着“玄”的光晕。就上述四则人物品藻事例而言,佛驮跋陀罗颖悟非凡,有“贤一日,敌三十夫”的美称。即便是与一代宗师鸠摩罗什论法,亦可周旋有度,不落下风。梁慧皎为之作传时,称其“志韵清远,雅有渊致”。这种“清”“雅”的风韵与气质,极符合魏晋玄学语境下的审美意趣。支遁,作为东晋玄谈的领袖之一,更是宴坐山门,浪志无生,与殷浩、许询、郗超、孙绰等“并一代名流,皆著尘外之狎”。将支遁比作王、何,余嘉锡先生把握到其中关键,曰:“此言林公之善谈名理。”而“谈名理”正是魏晋玄谈人士的重要学术活动。
此外,刘遗民由《般若无知论》对僧肇作出的品藻,主要是由论文中鲜明的玄学意蕴决定的。当时,鸠摩罗什先译出《大品般若经》等经典,而后僧肇将对于大乘空观的心得与自身所学相融,作《般若无知论》。此论后经竺道生带至庐山,故隐居于此的刘氏得以阅览。“般若无知”即将“般若”释为“无知”,指无惑取之知而达真知。文章开篇就将作为立论之本的“般若”与“虚玄”并提,曰:“夫般若虚玄者,盖是三乘之宗极也。诚真一之无差,然异端之论,纷然久矣。”其玄学化倾向由此可见一斑。不仅如此,行文中诸如“虚心玄鉴”“闭智塞聪”“真谛深玄”等表达,更是不离“玄”的范畴。要言之,在佛教玄风的渐染下,僧侣及其所治之学表现出不同程度的玄学特征。这些特定时代中的文化意涵,势必会影响到关于他们的人物品藻。
事数:以天竺七僧方竹林七贤
孙绰作《道贤论》将竺法护、帛远等“七僧”与“竹林七贤”匹配,是将两晋僧侣比作正始名士的又一代表。此论全文已散佚,现将散见于《高僧传》的相关记述整理如下:
竺法护与山涛。《竺昙摩罗刹传》:“护公德居物宗,巨源位登论道。二公风德高远,足为流辈矣。”
帛远与嵇康。《帛远传》:“帛祖衅起于管蕃,中散祸作于钟会,二贤并以俊迈之气,昧其图身之虑,栖心事外,经世招患,殆不异也。”
竺法乘与王戎。《竺法乘传》:“法乘、安丰少有机悟之鉴,虽道俗殊操,阡陌可以相准。”
竺法潜与刘伶。《竺法潜传》:“深公道素渊重,有远大之量;刘伶肆意放荡,以宇宙为小。虽高栖之业,刘所不及,而旷大之体同焉。”
支遁与向秀。《支遁传》:“支遁、向秀雅尚《庄》《老》。二子异时,风好玄同矣。”
于法兰与阮籍。《于法兰传》:“兰公遗身,高尚妙迹,殆至人之流,阮步兵傲独不群,亦兰之俦也。”
于道邃与阮咸。《于道邃传》:“或曰:‘咸有累骑之讥,邃有清冷之誉,何得为匹?’孙绰曰:‘虽迹有洼隆,高风一也。’”
对于上述人物品藻文本,梁慧皎将其概括为“以天竺七僧,方竹林七贤”(“天竺”非指僧人属地,而指佛门)。孙绰将晋世僧侣与正始名士胪列于一处,似觉鹘突,然亦有合理性。
“天竺七僧”与“竹林七贤”客观上确有相似之处。其中,法护与山涛的风范与德行,称美于流辈。帛远与嵇康人生际遇相似,二人本欲栖心事外,却因小人谗构招致杀身之祸。法乘、王戎天资聪颖。法潜、刘伶体性旷大。支遁、向秀雅好《老》《庄》。道邃、阮咸颇具高风。法兰性好山水,常居岩壑间“高尚妙迹”,阮籍愤世嫉俗不与世偕,可堪为俦。此外,作为品藻者的孙绰,既长于人伦鉴识,又深谙玄佛义理,因而可以准确地将他们的共性加以勾连。
同时,“七僧”与“七贤”事数兼备的特征,或还与佛教“格义”有关。“格义”本是竺法雅等为不善佛理的门徒采取的“以经中事数,拟配外书”的教学方式。例如,以儒家“五常”参照理解佛教“五戒”。“格义”在一定时期内,对于本土认识佛教具有积极意义。然而,随着佛教中国化程度的进一步加深,以及中土学术风气的变化,至鸠摩罗什时期,“格义迂而乖本”成为佛教界的主流认识。“格义”虽于阐明佛理显得不合时宜,却因其强大的影响力出现在人物品藻中。在“七僧”与“七贤”的对应关系中,“七”为“数”,“僧”“贤”为“事”,二者分属佛教、世俗领域。故陈寅恪先生肯定道:“又孙绰制《道贤论》以天竺七僧方竹林七贤……乃以内教之七道,拟配外学之七贤,亦‘格义’之支流也。”总之,“以天竺七僧方竹林七贤”,是典型的以“士”为标准量度僧侣的人物品藻。而这一现象的形成,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使然。
僧侣进入人物品藻场域,既得益于佛教在华迅速发展,亦助益着佛教中国化。佛教自传入中土,一直秉持随缘设教的理念,采取灵活手段扩大其文化影响力。其开展的诸如迻译佛典、论议佛理、造像行像、建塔立寺等活动,因具有鲜明的宗教属性而与本土知识阶层存在着一层“隔”的结界。早期佛教作为异质文化,若欲真正融入本土,则非融入本土文化而不可得。人物品藻正满足了这一需求。人物品藻的完成,是对被品藻者内外特质凝视、思考、分析、判断的过程。当中土知识阶层品藻僧侣时,更直接促使其对僧侣及其背后的佛教有更为深刻、理性的认识。尤其是社会名流的人物品藻,往往具有一经品题,身价百倍的宣传功效。“金石靡矣,声其销乎”,时至今日,一些独具特色的人物品藻文本流传至今,就是有力的证明。
(作者系上海师范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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