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历史演变中把握“观”字的意义
2022年11月15日 09:51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2年11月15日第2530期 作者:冀志强 刘玥婷

  汉字的基础是象形文字,而象形文字是基于“观看”这种视觉方式创制出来的一种符号。西晋的成公绥在《隶书体》中说:“皇颉作文,因物构思,观彼鸟迹,遂成文字。”这种“观看”的方式,使人们形成了一种结构迁移式的思维方式。“观看”这种行为涉及“观”字,而该字本身就体现了这种视觉方式的特征。所以,我们有必要从文字上分析“观”字所蕴含的深刻意义。

  从甲骨卜辞中可以推断,“观”最早的字形实际上是“雚”。许慎《说文解字》说:“观,谛视也。从见雚声。”而“见”这个形符是后加的,“观”本为“雚”。“雚”的本义是一种鸟。《说文解字》中说:“雚,(小)爵也。”段玉裁注:“爵当作雀,雚今字作鹳。鹳雀乃大鸟,各本作小爵,误。”《玉篇》将“雚”释为“水鸟”。《诗经·豳风·东山》中说:“鹳鸣于垤,妇叹于室。”郑玄笺注:“鹳,水鸟也,将阴雨则鸣。”(《毛诗正义》)

  但值得注意的是,“雚”字早在商代便有了相当于后来“观”字的意义了。比如:“壬寅卜,旅,贞王其往雚于猎,亡灾。”(《甲骨文合集》,24425)“王其雚。”(《甲骨文合集》2232)“王雚尝。”(《效卣》)这几个“雚”都相当于“观”字。由此我们可以说,“雚”字很早就有了两种意义,然后这两种意义分化为“鹳”与“觀”(观)两个字。这里有一个颇为有趣但却并不易回答的问题:为什么是这个“雚”字而不是其他表示鸟的字成了“观”?对此,我们从古代典籍中可以看出一些端倪。

  我们先从造字的角度进行分析。通观《说文解字》一书所录文字,可以发现,表示鸟禽类的名称基本都从属于“鸟”“隹”二部。“鸟”与“隹”二字都是象形字。《说文解字》中说:“隹,鸟之短尾总名也。象形。凡隹之属皆从隹。”又说:“鸟,长尾禽总名也。象形。鸟之足似匕,从匕。凡鸟之属皆从鸟。”除《说文解字》之外的其他字书,如《尔雅》《广雅》等都有“释鸟”之章。所释鸟禽之名不外双音节名、单音节名两种。其中,单音节的名称基本都以“鸟”或“隹”为形符,而双音节的名字有些不是这种结构。我们也可以说,凡是不以此二部为形符的字,基本都在双音节名称中。只有少数例外,如“燕”。但是,为什么“观”(觀)字没有从“鸟”却从“隹”呢?

  对此问题,我们还是从“观”的原始字形“雚”说起。《说文解字》解释“雚”说:“从雈(huán),吅声。”又解释“雈”说:“从隹从,有毛角。所鸣,其民有旤。凡雈之属皆从雈。”段玉裁注:“说从之意,毛角者,首有簇毛如角也。”也就是说,这里的“卝”(guàn)并不是“艸(草)”头,这个“雈”并不是那个“萑”(huán,zhuī)。如果按照许慎的说法,“雚”就是个形声字,“雈”是形符,“吅”是声符。但是,由于这个字是把声符插入了形符当中,使得这个字更加接近于独体字,也就更加便于造字了。

  更值得我们注意的是,“雚”字的那两个“口”加进去之后,倒更像两只眼睛(见表一:“雚”的字形演变)。所以我们有理由认为,那两个并列的“口”可能本身就是两个“目”的简化变形。尤其是这两个“口”与那个所谓的“毛角”放在一起,像一个鸟的头部。可能就是出于这样的原因,古人就用“雚”来表示那个表观看之义而与其发音相同的音节。这样,“雚”也就成了“观”(觀)的前身。

  不过,这里又有了新的问题:为什么单单是这种叫作“雚”的鸟的名字,由“雈”加上两个“目”或者说两个很像眼睛的“口”组成呢?我们当然不会知道确切的原因,但却可以从古籍上找到一些算是合理的说法。

  所谓“雚”,也就是后来的“鹳”,这一点是没有疑问的。宋代陆佃在《埤雅》的“释鸟”中有对“鹳”的解释。他在释文中引用《禽经》中语:“鹳俯鸣则阴,仰鸣则晴。”他解释说:“仰鸣则晴,是有见于上也;俯鸣则阴,是有见于下也。夫文,雚见为观,盖取诸此。”也就是说,“鹳”这种鸟见到天上或地上的某些迹象,就可以知道或预测到天气的变化,即自然的某些内部规律。当然,这应该是一种物候学上的自然规律,但古人就由此认为,“鹳”这种鸟是与众不同的。这个解释可以说明“观”为何来源于“雚”,陆佃也表达了这个意思。不过这里还要说明,这个“观”并不是普通的“看”,而是一种达到事物真相的“看”。

  那么,“观”字是什么时候形成的?根据考古出土的文物,我们发现在周代早期已经有了在“雚”上加“見”的“觀”字(见表二:“观”的字形演变)。由此可见,“观”字可能没有甲骨文的字形,而从其字形演变上来看,金文与简文的“观”字尚未定型,尤其体现在“见”的位置上,并且这个“见”还位于并不显著的位置。尽管《古文字类编》因中山王壶上的“观”字在青铜器上而将其列于金文,但其字形已非常接近于秦篆。另外,还有一个(战国“云梦为吏”,表未列出)已非常接近于汉隶。由此可以推断,“观”字在殷商时期应该还没有形成。事实上,前述考古资料已证明这一点,在殷商时期都是以“雚”言“观”之义,如表一中的“雚”就多表“观”的意思。

  这样,因鹳的观察力而使“鹳”的本字“雚”加上“见”成了“观”字。并且,这个“观”字也表示了一种能够达到本质洞见的视觉力。所以,“观”并不是普通的“看”,而是一种特殊的“看”,是能够深察事物本质的“看”。《谷梁传》说:“常事曰视,非常曰观。”这与许慎所说的“谛视”是一致的。但在先秦时期,“观”不仅有“看”的意思,还有一个“示”的意思也很重要。《尔雅·释言》说:“观、指,示也。”邢昺解释说:“示谓呈见于人也。”(《尔雅注疏》)郭璞举《国语》说:“且观之兵。”这个“观”就是“呈见于人”的意思。

  由此我们可以说,《说文解字》与《尔雅》对于“观”的解释正好分别讲了其意义的一个方面:一是“视”,二是“示”。换言之,一个意义是作为视觉主体的“去看”,另一个意义是作为视觉对象的“让看”。进而,这两方面的意义在周代礼乐文化中都有重要表现。《周易·贲·彖传》中说:“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这个“观乎人文”中的“观”就包含了这两层意思:一是指天子在巡守四方诸侯时命其乐官呈诗以知诸侯施政的善恶;二是指天子的“神道设教”,以自身的文明之德感化天下,使天下大服。

  (作者单位:贵州财经大学文学院)

责任编辑: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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