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作品当从“悦己”走向“越己”
2023年10月20日 09:35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3年10月20日第2755期 作者:王薇

  近年来,从日常生活场景到休闲文化领域,“悦己”已成为大众消费选择的关键要素,这反映了我国整体经济实力增长,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以及对美好生活需要的社会现实。围绕着“悦己”概念产生的诸多新兴消费现象,如面向单身群体衍生的“一人食”“迷你产品”,让“Z世代”青年群体上瘾的“盲盒经济”,定位女性力量的“她经济”,使人们在多样化的消费实践中满足自身的物质需要、情感共鸣与精神需求。如果单从社会经济发展角度来看,“悦己”消费的确对优化市场经济结构起到了一定的推进作用,但“悦己型”商品的独特性还在于它们是一种社会文化符号的承载物,连接着人们的幸福感、满足感与自由感,表征着社会文化的整体软实力。因而,我们不能仅从消费本身去审视“悦己”,应该关注并考察它是如何参与社会文化建构的。尤其在文艺事业和文化娱乐领域,针对具体作品的创作和批评,围绕接受群体和整体业态的分析,更应跳出“悦己”的单一消费视野,探究其内在文化要义与更多的可能性。
  “悦己”消费话语的迷惑性与诱导性
  从字面上来看,“悦己”的关注点在“自我”,有取悦自己、肯定个性的意涵。有学者将其分为“即时型悦己消费”与“发展型悦己消费”两种,前者聚焦短期享乐,指向一种超越理性的消费冲动,后者指购买耐用消费品,学习新技能,为健康投资,充实精神世界等。整体审视“悦己”的消费话语内涵,其本身就存在一定的迷惑性与诱导性。
  从话语的言说对象来看,“悦己”主要面向青年群体与女性群体。这两个群体可以说是当代社会消费文化的生力军。“悦己”这一消费话语的出现,本质上是在不断强化目标接受群体被消费主义收编的现实。正如鲍德里亚在《消费社会》中的阐释:以一种建立在符号基础上“过分自我指向的”“个性化”逻辑,取消了人们之间的真实差别,表面对差异的崇拜正是建立在丧失的基础上。可以看到,当下林林总总的“青年文化”,充分表征着青年群体对“自我”的极大关注,但这种“自我”更多指向的是“欲望”,而非推动社会进步的“理想”。
  对于当下主体意识普遍觉醒的女性群体而言,“悦己”这一消费话语也同样显得单薄。消费主义对“女为悦己者容”进行了商业化的挪用,“悦己”成为一种修辞策略,企图唤起女性的“自我”认同,其目的仍然是诱导女性进行符号性消费。比如,各种围绕女性的时尚、美容、服饰类消费,以“悦己”为由,实则把女性的主体价值进一步推向单一化、绝对化。
  文艺领域要警惕“悦己”
  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具有人民性。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文艺创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推出更多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优秀作品”。就现实而言,文艺作品具有意识形态属性,有教化育人的作用,这本是一种辩证统一的关系,在文艺创作和文艺实践中理应予以充分重视。
  文艺领域对“悦己”的选择和使用,重点不应在于“悦”,核心关注点应在于“己”,即文艺作品应该教化“我”成为怎样的“我”,引导“自我”选择什么立场,以何种姿态联结世界,处理与周遭环境的关系。“悦”更偏向于文艺作品的商品属性,背后连接的是实现文艺市场价值的诸多手段。技术的赋能、媒介的表征、欲望的想象,这些都是抵达文艺作品“悦”之层面的有效途径,它们可以毫不费力地制造并获取剩余快感,却易使文艺作品流于形式、缺乏深度。
  文艺领域对“悦己”的警惕,并不意味着在文艺作品中要完全抵制“悦己”,毋宁说是要对文艺作品“悦己”的逻辑进行梳理,认清其背后的社会现实与文化逻辑。文艺作品特别是当代大众文化虽有较强的消费属性,但绝不该被矮化或等同于消费品的“悦己”功能。文艺作品可以让接受者生成具象化的消费经验与审美体验,二者虽均连接个体的生命经验,但存在高低上下之分。审美体验的生成显然更为重要,它不仅指涉着文艺作品的内在秩序,还可以防止“自我”因停留于低层次快感而迷失。文艺作品实践“悦己”的逻辑应立足于以具有“启示性”“感悟性”的内涵,对“自我”进行高层次的培育,强化人们与现实的连接,而非把人拽入娱乐与狂欢的无休止的即时性享乐之中。
  从“悦己”走向“越己”
  优秀文艺作品的价值旨归在于从“悦己”走向“越己”,其中间过程是能够推动接受者自觉“阅己”。当下各种新兴的技术形态不断重塑着文化消费的场域,为人们呈现着大量视听“奇观”,带来最直接的感官刺激。然而,数字技术、交互技术、媒介技术的应用或许能够带来文艺作品消费层面的“悦己”,但不意味着能够使“悦己”抵达“越己”。那些通过挪用当下大众关注的青年、女性、底层等社会热点议题,主动迎合下沉市场、满足流量期待的文艺作品,初看觉得很新鲜,细品其实并不能让接受者从中真正有所获得。在文艺作品的被看见与被听见中,更为重要也更难抵达的是“见”,即为接受者搭建一个培育“自我”、面向未来的想象空间。
  所以,那些联结传统文化的文艺作品,其根本价值旨归应在于让接受者回望自己从哪里来,引发人们思考历史如何与当下对话,又如何照亮我们的未来;而那些企图表现社会苦难的文艺作品,其价值旨归也不应该只停留于对苦难的刻画,而是应给予人们面对残酷现实、求真向善的力量;那些尝试将人们“穿越”带到未来的文艺作品,除了在技术架构下生成了更多的表达可能性、情感可操纵性之外,也许重要的是让接受者产生一种“自我”超越感,亦如技术本身所表征、所隐喻的那样。
  文艺作品连接着人们的日常生活经验。“悦己”话语虽谈不上是“语言的滥用”,但仍需警惕其背后的消费主义文化。就文艺领域而言,真正“悦己”的优秀文艺作品要重视对个体精神的滋养,它绝不该被简单物化,而应作为一种审美对象与同样具备审美能力的大众形成认知、风格、触点上的一致性,产成文化共振,激发人们的思考和沉淀,最终促进具有超越意义的“自我”的生成。
  (作者系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博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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