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法治筑基文化强国建设
2022年03月23日 09:25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2年3月23日总第2373期 作者:本报记者 孙美娟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文化法治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繁荣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力量。大力推动文化法治建设,开创文化建设新局面,要求我们立足战略全局,适应时代要求,以文化高质量发展,凝心聚力建设文化强国。

  文化法治塑造国家文化标识

  文化法治主张以法治方式调整文化领域社会关系,引导、规范和促进文化有序、健康、繁荣发展,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天津大学国家制度与国家治理研究院副院长熊文钊表示,文化法治建设是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实现国家文化安全的重要保障,是增强我国文化国际竞争力的内在需要,是社会主义文化体制改革的必然选择。

  文化法主要涉及文化艺术的创作、传播,文化市场管理与文化产业发展、公共文化服务与文化教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等多个层面。湖南师范大学博物馆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周刚志提出,长期以来,文化法并不被文化强势国家的主流法学界所重视,一些国家的学者在该领域主要研究文化多样性保护、国际商事交易与外交、文化认同中的文化问题以及文化与法律、文化人权、文化遗产法等问题。但是,对于大部分发展中国家而言,文化法不仅涉及文化遗产保护、文化产业发展和公共文化服务等重要问题,而且对国家文化标识、民族文化认同的法治塑造具有重要意义。

  新中国的文化法治建设经历了从无到有、从粗到细、从分散到体系的发展过程。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文化室原主任朱兵表示,2016年,我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其基本出发点就是要使人民群众听广播、看电视、读书看报、进行公共文化鉴赏、参与公共文化活动等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有效保障。而《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电影产业促进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制定,都体现了我国对文化法治建设的重视,以及在这个领域已经取得的成绩。

  亟待法治实践与理论共进

  近年来,我国针对不同文化领域制定了一批法律法规,但由于这些法律法规涉及多个行政部门,因而在立法理念、价值定位等方面还缺乏统一性。因此,加强文化法治建设,仍需逐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法律体系。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文化法治建设。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十九届四中全会分别对建立健全文化法律制度、坚持和完善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制度作出安排部署。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李忠表示,这些年我国文化法治建设取得可喜成绩,现行宪法对国家发展文化事业、保障公民文化活动自由作出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了一系列文化立法。但总体来看,文化法治建设还存在立法盲点多、层级低、体系性不强和执法水平不高、保障不够有力等问题,还不能充分适应新时代文化发展的需要。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秦前红告诉记者,我国的文化法治体系是以宪法、党章为统领,以文化法为主要内容,横跨行政法、民法、商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法和党规等多部门、多领域、多层次的规范体系。虽然我国文化法治体系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但现阶段文化法治理论研究还比较薄弱,同时,文化立法内容的现实适应性不强,体系化和协调性也有待提高。

  立法与执法并重

  “十四五”规划提出了“社会文明程度得到新提高”的发展目标,这一目标为文化法治建设指明了方向。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李丹林表示,在推进文化法治体系建设过程中,应以保护文化、保障创作表达活力为主要价值目标。在制定法律与政策时,要平衡好政府、公益组织和市场在文化产业发展中的作用。

  文化法治既是文化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依法治国理应涵盖的重要维度。文化法治建设既要推进文化法治实践,也要运用理论概括、学术梳理和理性解析,形成文化法学理论体系。熊文钊表示,从创新文化执法方式层面来看,完善的法治体系,要求立法机制、执法机制和监督机制的互相配合和有效运作。立法是前提和基础,执法是关键和保障。在有法可依的前提下,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文化法治建设的关键环节。随着我国政府职能的转变,文化行政部门对文化事业的管理将以法律为主要手段,行政执法将成为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的重要任务。因此,我们需要从统一执法模式、创新执法理念、提高执法队伍素质以及健全执法监督机制等方面,创新文化执法方式。

  文化法治不仅是增强文化自信的必然选择,也是推进文化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证。加快文化立法步伐,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是建设新时代文化法治体系的当务之急。李忠提出,制定文化立法规划,增强文化立法的前瞻性、系统性,推进重点领域立法进程,加快制定及修订文化产业促进法、国家公园法、文物保护法等重点领域立法,完善配套法规制度,补齐文化立法短板。与此同时,要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健全文化执法监督,不断完善文化执法。

责任编辑: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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