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学者呼吁让非英语研究成果获得公平对待
2021年12月20日 09:25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1年12月20日第2312期 作者:本报记者 王俊美

  科研系统应致力于为不同受众提供多样化、多语种的科研成果。虽然有一些研究人员推动产出多语种的研究成果,但传统科研评价体系却没有为其提供良好条件。12月7日,英国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官网刊发了芬兰学术团体联合会出版论坛秘书长詹尼·贝吕宁(Janne P?觟l?觟nen)等人撰写的文章,文章以欧盟委员会近期发布的科研评价体系改革报告为例,揭示多语制在这一议程中的缺失,以及由此造成的高质量与公开研究的受损。

  多语种带来多样性

  将研究成果与全球受众共享是学术界的重要目标之一。贝吕宁表示,如果研究只能通过英语这一种语言传播,科研成果的传播效果势必会大打折扣,这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表现得尤为明显。无论是在欧洲还是在全世界,多语种的学术交流需求日盛,这不仅体现在学者之间,在将研究成果传递给政策制定者、专业人士以及普通民众的过程中也是如此。近年来,欧洲学者提出的“负责任研究与创新”(RRI)理念以及“开放科学”等倡议都呼吁提高研究成果的可获得性,增强学界与社会的交流互动。这一愿景只有在使用多种语言进行交流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实现,其中既包括书面语言,也包括口头用语。

  人们逐渐认识到,多语制能够推动科研多样化,有助于确保科研的地区相关性和可获得性。从2012年的《旧金山科研评估宣言》开始,学界就提出,“负责任的评价体系”中应该包括“研究成果、活动和影响力的多样性”这一要素。2015年,《自然》期刊发表《关于科研指标的莱顿宣言》,建议保护与地方相关的科研成果,并提醒不要把那些具有高影响因子的英语类出版物与优秀成果画等号。2019年,芬兰大学、挪威大学等机构发起《关于学术交流语言多样化的赫尔辛基倡议》,提倡在学术交流中使用多语种,并制定了两个主要目标:一是确保在专家评估过程中,无论发表的语言、渠道如何,高质量的研究都能得到重视;二是确保在使用基于指标的评价系统时,充分考虑到各种语言的期刊和书籍出版物。

  科研评价体系改革能够提高研究的质量与影响力,其重要性日益凸显。然而,改革需要文化与系统的整体变化,这是一个非常复杂且缓慢的过程。在2021年3—11月期间,欧盟委员会就如何加快这一进程以及促成变革咨询了各利益相关方,并形成了一份报告,在其中展示了咨询成果、改革目标,并提出了协调一致的解决方法。这一切都建立在研究资助方和执行机构共同商定的原则和行动基础上。该报告摆脱了对研究、出版物和指标的聚焦,旨在改革科研评价体系,鼓励广泛的开放科学实践,认可多种形式的学术产出、活动和影响力,并尊重不同领域之间的差异。然而,其中多语种的使用却被忽略了。

  避免语言偏见

  同行评议的意见反映出语言偏见。一些非英语母语学者表示,有些评议者会根据他们的英语写作质量而不是内容来评判他们的研究,自己的研究因而得不到公正的评价。因此,评议者的选择及其语言技能均应成为各类评价机制的关注点。欧洲大学协会、芬兰大学和挪威大学发布的一项联合声明表示,使用多种语言对欧洲尤其重要,因为欧洲的研究具有地理、文化和语言多样性的特点。事实上,欧盟有24种官方工作语言。根据2012年发布的《欧洲人及其语言报告》,几乎一半的欧洲人不能流利地使用非母语进行对话,只有38%的人能用英语进行对话。

  多语制和语言多样性也是一个权利问题。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第27条规定,人人有权自由参加社会的文化生活,享受艺术,并分享科学进步及其产生的福利。《欧盟基本权利宪章》也规定欧盟有义务尊重语言多样性,并禁止针对语言的歧视。欧盟委员会制定了强有力的多语制政策,以促进欧洲整体的语言学习和语言多样性。然而,这项政策并没有真正实现多语制在科学、研究和创新中的价值。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第41届会议于2021年11月9—24日召开,在此期间,会议审议通过的《开放科学建议书》表明,开放科学的主要目标之一是让每个人都能公开地获取和持续使用多语种的科学知识。《开放科学建议书》建议成员国在科学实践、科学出版物和学术交流中鼓励参与者使用多种语言。在比较理想的情况下,语言在学术评价中不应该成为问题。研究者应该根据他们的研究成果和产生的影响力得到相应的认可和奖励,无论发表所用的语言是什么。

  然而,在实践中,评估标准和方法往往会受到语言偏见的影响。贝吕宁建议,如果想实现以上各类倡议,促成公平、多元和包容的学术氛围,并为社会各部门提供多语种知识,欧洲的科研评价体系改革必须重视和解决语言偏见带来的问题。

  

责任编辑:崔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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