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调查研究中,研究人员经常采用问卷调查等方式来搜集数据。但受访表现评估问卷能否真正反映受访者在访谈中的实际行为?2020年5月,《田野研究》杂志发表了荷兰阿姆斯特丹大学社会与行为科学学院博士后劳拉·雅各布斯(Laura Jacobs)、比利时鲁汶大学社会学研究中心教授基尔特·卢思韦特(Geert Loosveldt)和高级研究员科恩·贝鲁恩斯(Koen Beullens)的实证研究论文《受访表现评估能准确反映受访行为吗?》。该文依据第七次欧洲社会调查数据,用定量检验方法,证明了受访表现评估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客观反映面访调研中受访者的反应机制,有利于数据评估和数据质量提升。然而,受访表现评估对不易察觉的行为则不太敏感。因此,针对访谈者访前培训、优化受访者表现评估问卷以及研究结论的可适用性等问题,本报记者采访了论文第一作者劳拉·雅各布斯。
重视对访谈者的培训
在社会科学调研中,保证所收集数据的质量是保证研究整体质量的前提。由于部分参与者存在消极应答等情况,降低了数据的可靠性,越来越多的研究者主张让访谈者在访谈结束后进行受访表现评估,并把它作为有效的并行数据来源。在欧洲社会调查这样的大型数据收集项目中,访谈者被要求在每次访谈结束后填写一份问卷,以评估访谈质量和受访者表现。访谈者承担了“专家证人”的职能,既是现场的参与者,又是观察者,为研究者提供有关调研过程的第一手信息。访谈者在某种意义上决定了受访表现评估发挥作用的程度。
雅各布斯表示,应重视受访表现评估中的访谈者效应。每个访谈者都有自己的工作方式,并有可能在工作中采用不同的标准。这说明对访谈者进行深入培训十分重要。这种深入培训的目的是为了让访谈者以标准化的方式识别“不良受访表现”,并了解访谈者偏差的潜在来源。
雅各布斯认为,要让受访表现评估成为可靠的研究工具,访谈者需要学会如何应对不配合的受访者,并及时识别有问题的受访表现,确保访谈者尽可能使用类似的判断标准。与此同时,访谈者也应意识到他们自身的行为会影响到受访者。研究人员必须要重视对访谈者的培训。
设计科学合理的调查问卷
由于受访表现评估问卷是访谈者评估受访者表现的媒介,因此,如何更科学合理地进行问卷设计成为研究人员关注的重点。针对这一问题,雅各布斯对提高受访表现评估问卷质量提出两条建议。第一,在不增加访谈者负担的前提下,让评估问卷尽可能包含更丰富的问题。问卷设计上还可以尝试加入有关访谈在何种情境下进行的问题,并增加一些现在还未成为评估问卷中常规问题的额外指标,如评估受访者的注意力集中程度、受访者是否在访谈问题问完之前保持聆听等。第二,当前的受访表现评估问卷中的某些问题,表述并不十分清晰,还可能带有主观性和不同的解读方式。因此,评估问卷的措辞应得到完善,以保证访谈者面对的评估问题是完全清晰的。
在这项研究中,尽管研究人员从整体上肯定了受访表现评估这一环节的重要性,但是他们也发现,不同受访行为与受访表现评估之间的相关性处在不同水平。具体而言,访谈者更容易捕捉到项目无回答(Item Nonresponse)和使用极端类别(Use of Extreme Categories)这两种受访行为。这一研究发现表明,访谈者对更微妙的、不易观察的应答模式可能不太敏感。对此,雅各布斯对记者表示,强化有关不同反应方式和行为模式的培训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这个问题。
有关这项研究结论的适用性问题,雅各布斯告诉记者,这项基于第七次欧洲社会调查的研究,其结果应该也适用于其他面访类调研,因为受访表现评估的组织方式在其他面访调研中也是相似的。但是,她不认为这项研究结论可以被一般化推广到其他访谈调研中,如电话访谈。在面访调研中,访谈者对受访者的评估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视觉线索。虽然某些线索也可以在其他类型的访谈中被发现,但它们所得到的信息会比面访少得多。如果受访者拒绝回答问题,这在电话访谈和面对面访谈中的效果应该是相通的,但在其他方面,比如理解问题等,电话访谈的判断难度则要更高。雅各布斯对记者表示,这是该项研究一个很好的延伸方向,未来可以探索在电话调研中完成受访表现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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