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18日,清华大学法学院陈新宇教授在《法治周末》上发表了《金岳霖的法政印记》一文。根据微信公众号“水木逻辑”8月20日转载时的说明,陈新宇教授受邀参加了4月21日由清华大学逻辑学联合研究中心组织的“‘清华逻辑学派’的传承”专题研讨会,并在会上发言,《金岳霖的法政印记》即是“基于会议发言的文章”。陈新宇教授在文章中提出了一个观点,认为金岳霖获得博士学位的时间应该是“1921年”,而不是通常记载的“1920年”。近年来,笔者在搜集金岳霖佚文和相关资料过程中,也看到有关金岳霖获得博士学位的时间存在“1920年”和“1921年”两种不同说法。虽然笔者的观点与陈教授不同,仍然认为金岳霖获得博士学位的时间是1920年,但具体情况与经过比较复杂,需要仔细考辨。
金岳霖博士论文于1920年出版
陈新宇教授在文章中提出,关于金岳霖获得博士学位的时间,其年表、传记等皆记为1920年。根据笔者目前看到的文献,确实如此。例如,刘培育整理的1995年、2000年和2004年几个版本的金岳霖年表,以及王中江在1993年、1998年和胡军在1993年、2002年等不同时期出版的金岳霖传记或思想评传,其中金岳霖获得博士学位时间都是记为1920年。另外,在2013年出版的《金岳霖全集》“编者的话”中,也明确写着金岳霖是1920年获得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博士学位。
陈教授进一步提出,金岳霖年表、传记等把其获得博士学位时间记为1920年,“理据应该是出自其博士论文序言所附的时间(1920年9月)”。“但按照同样毕业于哥大的何炳棣《读史阅世六十年》一书的介绍,哥伦比亚大学的要求是博士论文出版成书或者已有出版保证才能正式颁发学位,同时根据《清华同学录》中关于金岳霖的记录”,陈教授得出结论:“严谨地说,金岳霖获得博士学位的时间应该是1921年。”在这里,金岳霖年表、传记等是否是根据其博士论文序言所附的时间,笔者不能确定;笔者可以确定的是,金岳霖博士论文已经在1920年“出版成书”了。
事实上,金岳霖博士论文在1920年就由纽约的W. D. Gray正式出版。笔者曾在北京国家图书馆查阅过该书原版,在书的封底里侧还可以看到一个印有“国立北平图书馆”字样的卡袋。另外,在HathiTrust 数字图书馆上也可以下载到该书全文。根据这一信息,并结合陈教授所引述的何炳棣关于哥伦比亚大学博士学位相关要求的介绍,我们是否就可以得出金岳霖获得博士学位时间是1920年的结论呢?恐怕还不能。因为除了金岳霖在书序言最后写的“1920年9月”这个时间外,我们并不清楚该书究竟具体是1920年的什么时候出版,可能是1920年9月1日,也可能是1920年12月31日;而且,我们至少还需要考虑书出版后,正式提交给哥伦比亚大学的具体程序、要求及所需时间等情况。这样,我们的注意力自然就转移到陈教授得出其结论的另一个依据,即“《清华同学录》中关于金岳霖的记录”。
《院士录》的资料来源更为可靠
陈教授没有具体说明他所依据的《清华同学录》是哪一个版本,笔者查阅了目前学术界通常引用的1933年和1937年两个版本,其中金岳霖获得博士学位时间确实都记为1921年。这两个版本《清华同学录》皆由清华大学编辑,时任校长梅贻琦亲自作序。不过,笔者主要关心的是它们的资料来源问题。据1933年版“编辑说明”介绍,“此次同学录之编印”“由校发出之调查表格”,但“半数迄未寄还,致多数同学之现在住址及现任职业两项未能刊载”;另外,“因同学中多盼同学录早日出版,故不能久待从容调查”,也使“一部分留美同学在美所入学校所习学科所得学位以及学位颁受之年月等,未能完全注明”;还有“此次发出之调查表,以津贴生特别生及前肄业生寄回者最少,且关此三类同学又无详细之记载可供参照,故调查更感困难”。当然,编者承诺,“凡此遗漏错误之处,均当于再刊时补充更正之”。
1937年版“编辑说明”则专门就“此录调查方法”作了介绍:“校中发出调查表多次,收回者实极少数。此外则系随时查访得来者,校友来信及谈话固系好材料,即《校友通讯》之退寄,亦可供吾人以分函打听之机会。”另外,编者还特别提到:“此次新调查表有承填回而因为时过晚未及照改者,并乞谅之。”至于每一位同学记录的姓名、别号、生年、籍贯和学历等信息,“其历次所告不一者从最近”。若以此来看,那1933年和1937年两个版本《清华同学录》中关于金岳霖的记录都相对比较完整,其内容可靠性应该也比较高。换言之,陈教授无论是根据哪个版本《清华同学录》中的记录,他得出金岳霖获得博士学位时间是1921年的结论都有一定道理。只是笔者刚好曾见过另一份关于金岳霖的类似记录,即1948年6月编印、朱家骅题签的《国立中央研究院院士录》(第一辑)(以下简称《院士录》)中的金岳霖简历,其中他获得博士学位时间却记为1920年。
那《院士录》与《清华同学录》相比,究竟哪个关于金岳霖获得博士学位时间的记录更为可靠呢?关键还是看《院士录》的资料来源。1948年3月,金岳霖当选为中央研究院第一届院士,《院士录》就是关于第一届81位院士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简历和著作目录两个部分。按照该书“凡例”的说明,各位院士简历部分主要包括七项内容:1.现在职务;2.出生年月及地点;3.家庭——直系亲属;4.学历;5.经历职务;6.参加学术团体;7.现在通讯处。对于简历内容的来源问题,“凡例”还特别指出:“本辑各项记载以根据本人填注者为原则,有则备录,无则开之。”金岳霖的简历除了第三项内容“家庭——直系亲属”是“开之”外,其他各项都有“备录”,其中“学历”是这样写的:清华学校(1911—14);美国本薛文尼(Pennsylvania)大学商学院学士(1917);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研究院硕士(1918),博士(1920)。
如果根据资料的来源,以及1937年版《清华同学录》中“历次所告不一者从最近”的原则,那《院士录》中关于金岳霖是1920年获得博士学位的记录可能更为可靠。笔者曾结合金岳霖博士论文已在1920年出版的事实,也倾向于《院士录》中的记录,但心里一直有个困惑:按理说,获得博士学位时间应该是比较清楚和明确的,那关于金岳霖的记录为什么会存在“1920年”和“1921年”两个不同时间呢?是这两个时间都有其直接依据,还是其中一个时间或因编辑失误或因排版错误等各种偶然性因素而导致记录有误?而如果《清华同学录》和《院士录》中有关金岳霖的记录,确实都是他本人“填回”之“调查表”和“填注”内容的真实反映,那这个困惑就更强烈了,除非可以找到更直接、原始的第一手资料。
《哥伦比亚大学一览》中的学生名单
2022年4月19日,哥伦比亚大学档案馆在回复笔者的一封咨询邮件中,刚好有两份资料与金岳霖获得博士学位时间直接相关,一份是1921年6月1日哥伦比亚大学第167年毕业典礼手册,另一份是金岳霖的校友信息卡。在毕业典礼手册上,金岳霖的名字(英文名Yueh Lin Chin)出现在授予哲学博士学位的名单里。这似乎可以作为金岳霖是1921年获得博士学位的直接依据,甚至可以精确到具体是哪一天。但是在金岳霖的校友信息卡上(具体内容是手写的),获得博士学位时间那一栏填的却是“1920”;而且仔细看,会发现“1920”这个数字中的“0”似乎是从“1”修改而来,也就是说,原来填的可能是“1921”。如果这里真的是把“1921”修改为“1920”,那究竟是谁修改的?为什么要修改?即使这里没有被修改过,那又该如何解释哥伦比亚大学档案馆提供的这两份资料的记录差异呢?这些问题倒逼也启发笔者应该回到哥伦比亚大学有关博士学位授予的基本规定,进一步搜集与此相关的资料。
哥伦比亚大学对于博士学位授予有一系列的基本规定和要求,根据《哥伦比亚大学一览》(1920—1921)(Catalogue, 1920—1921)中的介绍,每个学年在三个时间授予博士学位毕业证书,分别是10月、2月和6月,而博士候选人必须至少提前两个月提出进行博士学位最后口试的申请。另外,在授予博士学位之前,博士候选人应该把其博士论文印刷出版,并提交100份给大学图书管理员。金岳霖所在的政治学研究院还特别要求,博士论文必须在最后口试举行前就印刷出版。这些基本规定和要求在1918—1919以及1919—1920学年的《哥伦比亚大学一览》里的描述是一样的。当然,上述仅仅是部分基本规定和要求,而且在哥伦比亚大学其他系列信息公报中还有不同专业,包括政治学研究院不同系之间的具体规定和特殊要求。那金岳霖究竟具体是在1920年或者1921年的哪个时间被授予博士学位的呢?
笔者在《哥伦比亚大学一览》(1921—1922)(Catalogue, 1921—1922)里找到一份1920—1921学年被授予学位的学生名单。学位分别是在1920年10月和1921年2月的大学理事会会议以及1921年6月毕业典礼日被授予,而且除了毕业典礼日,其他两个时间被授予学位的学生都会用特殊标签注明,若有特殊情况则会在名字后说明。其中,金岳霖的名字被用“*”标注,表示他是1920年10月被授予哲学博士学位。而根据哥伦比亚大学校历,1920年10月的大学理事会会议是10月19日举行。这时,笔者回想起一个重要细节,即上述提到的毕业典礼手册上,则没有对学生被授予学位的不同时间进行具体区分和标注。也就是说,毕业典礼手册上的学生名单,有一部分确实是在毕业典礼日被授予学位,另一部分实际上在其他时间就已被授予了学位,金岳霖刚好属于后者。
以上是笔者在陈新宇教授《金岳霖的法政印记》一文的基础上,结合目前所搜集到的相关资料,就金岳霖获得博士学位时间这一问题进行的考辨。根据以上考辨,笔者得出的观点与陈教授不同,仍然认为金岳霖获得博士学位的时间应该是1920年,具体说是1920年10月19日;如果有其他资料记为1921年,那它最初的依据可能是1921年6月1日哥伦比亚大学第167年毕业典礼有关金岳霖的记录。
不过,笔者清楚地意识到自己观点存在的不足与局限,也还有很多重要细节需要进一步考证,至少在资料方面,目前还没有搜集到1920年10月19日哥伦比亚大学理事会会议原始记录、金岳霖博士学位证书等关键第一手资料;在具体分析方面,笔者主要还是基于正常思维与假定,而未充分考虑可能发生的特殊情况,其原因仍然是第一手资料的缺乏。另外,考察类似“金岳霖获得博士学位时间”这种“历史中的真”,可能也不会对“纯粹的哲学家”金岳霖的思想研究产生任何实质性影响。只是,既然已知资料关于这一问题有不同的记录,学术界关于这一问题也有不同的观点,那就需要认真对待。
(本文系华侨大学华侨华人与区域国别研究院一般项目“留美政治学家金岳霖及其美国政治研究”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华侨大学华侨华人与区域国别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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