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道之显现
2014年05月13日 21:25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第225期 作者:杨春时 杨晨 莫斌
中国哲学的“象”是沟通天人的中介。老子之“道象”规定了“象”之作为显现世界本体“道”的载体,《周易》之“易象”规定了“象”之作为沟通人与世界的中介性的符号。荀子的“乐象”进一步明确了“象”的人文性质,具有效法天地四时的象征意义,并最终归结到教化功能上来。“道”作为世界的本源,被熔铸在“象”中,“象”也体现着“道”,“道”“象”合一。而作为世界整体之中的人,体现着“道”,并通过“象”而明“道”。“象”作为沟通主、客体的中介,将两者融为一体,成为主体间性的载体。在“易象”“乐象”中,人将世界(自然和社会)摄入“象”中,而世界也通过“象”向人显示着世界的本质。人通过“象”获得的是对“道”的领悟。“象”既是实现“天人合一”的途径,也是“天人合一”本身。(杨春时 杨晨 来源:《吉首大学学报》2011年4期 莫斌/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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