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建筑冠名:公益声誉大于物质回报
2014年05月13日 21:25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1年8月11日第213期 作者:长弓



  在国外,企业家或品牌为高校建筑冠名早有先例。但在给校园建筑命名,特别是由企业出资冠名时,国外高校却普遍态度谨慎。在美国,有不少人反对高校建筑以企业品牌冠名,认为这样会削弱高校学术上的独立性。此外,校方也担心冠名企业经营及社会形象方面的瑕疵会给自己带来麻烦。2005年,美国爱达荷州博伊西州立大学发生了一场企业冠名风波。当时隶属于百胜全球餐饮集团的墨西哥式食品连锁快餐品牌塔可钟打算出资400万美元取得博伊西州立大学体育馆的冠名权,但此举遭到该校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强烈抗议,原因在于塔可钟的母公司涉嫌剥削农场工人。通常,国外高校更愿意将体育馆、图书馆、会议中心这类与教学距离相对较远的建筑拿出来给予捐款企业冠名机会,而且这种冠名都有期限。总体来说,国外高校出让建筑冠名权的基本原则是,公司或个人的捐赠行为不是投资,捐赠者只能获得公益声誉,不应期望获取物质回报。(来源:《青年参考》2011年6月3日 宋晖/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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