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文学取得相对独立的文学称谓与自觉,源自对“儿童”这一独立人生阶段的思维发展与心智水平的现代认知。就像文人文学从民间文学中逐渐分离并取得相对独立的文体地位一样,儿童文学以对“儿童”的发现为基础,经历了一个从无意识到有意识的发展过程。17世纪,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提出,儿童并不是缩小的成人,不是成人的预备,而是一个独立的人生阶段;18世纪,法国思想家卢梭呼吁要“尊重儿童”,再到《不列颠百科全书》收录“儿童文学”这一条目,以儿童读者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儿童文学逐步获得了相对独立的文学地位,也因其服务于人类童年精神生命的成长期而具有了明确的目标读者定位、精神引领与塑造的文学功能定位。
儿童文学概念的界定
在我国,历代学者不断对儿童文学概念作出界定,从中可见一脉相承的人文情怀和社会担当。1921年春夏之交,叶圣陶连续在《晨报》副刊上发表了《赶紧创作适于儿童的文艺作品》《儿童的想象和情感》《多多为儿童创作》等系列文章。在这些文章中,叶圣陶认为,为儿童创作是新文学面临的刻不容缓的重要之事,每个关心民族未来的作家,都应以严肃的社会责任感和高瞻远瞩的目光,去从事“儿童精神食粮”的创作。严既澄在1921年11月发表《儿童文学在儿童教育上之价值》一文,开宗明义对儿童文学的概念内涵作出说明:“儿童文学,就是专为儿童用的文学。它所包含的是童谣、童话、故事、戏剧等类,能唤起儿童的兴趣和想象的东西。”这种界定虽然还不尽完备,但作为儿童文学理论草创时期提出的概念,在当时给人耳目一新之感。通过五四运动前后对儿童文学的反复酝酿与讨论,文学界对儿童文学的界定有了较为清晰和一致的认识,集中表现在郭沫若1922年1月发表的《儿童文学之管见》(《郭沫若全集》文学编十五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90年版)一文中。
郭沫若首先提出,儿童文学不是“干燥辛刻的教训文字”,不是“平板浅薄的通俗文字”,不是“鬼画桃符的妖怪文字”,而是“儿童本位的文字”。儿童本位的观点,既强调了儿童文学服务于儿童,又强调了儿童对儿童文学的制约作用。这一观点,与现代儿童文学研究界所强调的儿童心理的特殊性是一致的。在此基础上,郭沫若对儿童文学概念作出了阐释:“儿童文学无论采用何种形式(童话、童谣、剧曲),是用儿童本位的文字,由儿童的感官以直诉于其精神堂奥,准依儿童心理的创造性的想象与感情之艺术。”郭沫若对儿童文学的上述阐释,较全面地反映了当时文学界对这一问题的认识。自他以后,许多儿童文学文论及学术专著都采用和沿袭了与之大体一致的观点。如我国第一部探讨儿童文学原理的专著《儿童文学概论》(魏寿镛、周侯予著,上海商务印书馆1923年版),就对儿童文学的概念作了如下解释:“儿童文学,就是用儿童本位组织成的文学,由儿童的感官,可以直接诉于他精神的堂奥的。”
一代学人对儿童文学的拓荒性倡导与建设,促进了中国儿童文学的本土化发展,也奠定了中国儿童文学对儿童“精神堂奥”的具有主动意识与责任意识的建构与担当。直至我国当代儿童学者浦漫汀的界定,“儿童文学即适合于各年龄段儿童的心理特点、审美要求以及接受能力的、有助于他们健康成长的文学”(转引自朱自强:《儿童文学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版),儿童文学无不凸显了其鲜明的创作理念与准则——以儿童文学为舟,以人文情怀启蒙、滋养童心,以潜移默化中丰富儿童的精神世界为文学使命。
儿童文学的发展与育人密切相关
各民族独特的思想观念、文化意识造就了儿童文学不同的创作理念与美学风貌。比较中西方儿童文学,可以清楚地看到中西方儿童文学不同的文学轨迹。西方儿童文学自觉期的内在动力更多地来自启蒙运动和浪漫主义思潮。前者“发现”并肯定了儿童的独立人格,后者又进一步将返璞归真的人类愿景寄托于儿童,将“童年”“童心”视为美的对象加以推崇,视为抵御成人世界的混沌与昏暗的光亮。因此,西方儿童文学更多选择了护卫自然态童心的原则。中国儿童文学的自觉期则与救亡图存的历史使命相关联,更多地肩负了引领未来一代精神成长、塑造民族人格的文化功能,呈现出更具家国意识的人文情怀与社会担当。
在我国,儿童文学从诞生之日起就与育人有着天然的血缘关系。在20世纪初创刊的旨在倡导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进步刊物《杭州白话报》(1902年上册论说卷)中,已推出了署名黄海锋郎的文论《儿童教育》。该文围绕“儿童教育,是成人的始基”这一中心论题,对儿童教育与儿童文学的相互关系作了深刻有力的论证。儿童文学理论家王泉根教授将该文列入他编著的《中国现代儿童文学文论选》一书的首篇,并充分肯定了该文注重儿童文学的功利性的特点,强调该文属于我国历史上“最早”的一篇关涉儿童文学的“专论”。中国儿童文学理论批评的大厦,正是以“教育始基”说作为自己理论开端的。中国儿童文学的发生与发展,始终与教育密切相关。
郭沫若在其《儿童文学之管见》中对儿童文学的价值功能做出了阐发:“文学于人性之熏陶,本有宏伟的效力”,而儿童文学“尤能于不识不知之间,引导儿童向上,启发其良知良能”,“儿童文学的提倡对于我国社会和国民,最是起死回春的特效药”。中国儿童文学内在“树人”的使命感和“育人”理念在不同历史条件下发生延伸和变奏。儿童文学是对少年儿童展开情感教育、审美教育、人文教育的有益途径。童话、寓言、故事、小说、诗歌、散文等各类文体的优秀儿童文学作品,是开发人性真、善、美的沃壤。儿童文学所发挥的作用,除了开阔视野、增加知识量外,还能在潜移默化中影响一个人的言行举止,在精神层面上提升人的文化素养,熏陶人的人文情怀。
儿童文学创作者的社会担当
文学创作的人文情怀首先表现在“人的文学”观念的确立。儿童文学是儿童最早接触到的文学,又被称为“人之初的文学”。王泉根曾概括儿童文学区别于非儿童文学的最基本的美学特质:“以善为美、引人向上、导人完善。”“以善为美”正是儿童文学创作寄寓、传达的人文情怀,是成人创作者与儿童读者代际间的以“人之初的文学”“引人向上、导人完善”的神圣职责与使命。
儿童文学创作力求承载的,是以儿童可感知的童年视角传达对人类生命美质的理解。如金波、高洪波等诗人的大量儿童诗作,无不讴歌、张扬、播撒着向美向善的思想阳光与情感阳光,激励着儿童读者树立健康积极的人生观念。同时,儿童文学创作力求承载的,是对童年生命的尊重与珍视。常新港、黄蓓佳、秦文君等多数儿童文学作家,始终以敏锐的现实关怀与问题意识介入儿童文学创作,深入儿童真实的心灵世界,直面时代步履中的童年命题、成长之思,给予儿童读者诚挚的共情与引领,以文学作品引导儿童感知社会、自我与人生。同时,儿童文学所传递的人文情怀也不可或缺地包含着人类意识、生命意识与生态意识,力求承载更加广阔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和对宇宙间万物生灵的尊重,张炜、董宏猷、杨志军、黑鹤等作家的儿童文学作品莫不如此。儿童文学创作也正应是以这样的方式与观念,引领儿童读者精神家园的积极建构,以优质的儿童文学作品促人成长,引人向上、向善、向美,以文学的效力,引领少年儿童不囿于实是的人生,认知它、丰富它、拓展它、超越它,努力达成应是的未来人生。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百年中国儿童文学文献资料的整理研究与数据库建设”(22&ZD275)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太原师范学院文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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