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斯道雷(John Storey):作为社会学重要概念的消费
2022年08月29日 10:54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2年8月29日第2480期 作者:约翰·斯道雷(John Storey)

  约翰·斯道雷(John Storey):

  英国桑德兰大学媒介与文化研究中心荣休教授;

  研究领域:文化理论与大众文化;

  代表作:《文化理论与通俗文化导论》《文化消费与日常生活》等。

  我们每个人都会消费,消费与购物可不是一个意思,无论是吃、喝、读书、看电视,还是参观画廊,这些都属于消费。我们早已涉足消费的方方面面,所有人都是消费者。为什么说消费是一个重要的社会学概念?有两方面原因,首先,消费行为能帮我们分析人与人之间,以及人与周围世界之间的相互作用,而这种相互作用对我们的生存越来越重要。其次,消费和“代理”的概念有关,即人们做什么,而不是他们被怎样,抑或他们能怎样做。

  在对消费进行批判性关注之前,人们以为事物的意义和用途是由他们的生产方式或他们自身简单缄默的物质性决定的。但新的消费观念对这种思维方式提出了挑战,消费不是悄无声息的或者可以预测的生产终点。人们将其重新定义为一种活动、一个过程,定义为一件有关用途和意义的事情,这是大多数人介入文化的方式。因此,与一些非常有影响力的观点不同,我们不应该把用来消费的东西当作消费本身。大家可能知道,在特定的社会环境中,我们的阅读量会增加或者减少,但这和我们阅读的内容、阅读的原因,还有阅读的方式,甚至阅读后产生的影响都没有关系。人们的消费方式和他们消费了什么是不一样的概念,就好比书籍的用途和意义,也不能通过对可供阅读的内容进行分类来确定,而更应该由事物的可得到性及其本身的用途和意义来决定。社会学中消费观念的涌现,就是要挑战这样一种观点和态度,想要理解消费这个社会学概念,那首先得把它视为理论构建出来的结果。

  资本主义经济学认为,消费就是一种理论,只不过被伪装成一种描述。“理性经济人”是许多经济理论的核心问题。“他”——很少会有人用“她”来指代,是一个基于理性和自身利益做出消费选择的消费者,其实正是这些选择决定了最终的产量。在很多方面,它都被视为资本主义经济学的万能答案。尽管消费是资本主义经济结构的基础,但这并不意味着消费可以被简化为单一的经济事件。

  至少有两个理由能驳斥这个观点。首先,消费有多种形式,有很多甚至不涉及经济交换,比如从图书馆借书、参观景点、在公共饮水处喝水、接收礼物等。其次,从社会学角度来看,消费不仅是一个简单的事件,不再是获取事物的那一瞬间,而是整个过程中的一系列时刻。消费的过程至少包含四个方面,即为什么要消费、消费什么、怎么消费、消费的结果是什么,这些都是这个可变过程中的独立时刻。考虑买什么书和买书的过程是不一样的,买书和读书也是不一样的,写书或与朋友们探讨书的内容和读书又不一样。资本主义经济学的起点和终点都是购买行为,但是如果我们把消费视为一个过程,那就必须考虑除购买外的其他时刻。比如,在书店中找书的过程,其实就是一个挑选的过程、一种积极寻求消费事物的过程,可能这之后才涉及购买的时刻。如果我买下一本书,然后带回家阅读,那读书的行为就是第三个时刻,而第四个时刻就是读完之后写些东西,或是和家人、朋友、同事探讨自身的观点。获得和占有的结果,才是人们可能在意的,并把其与记忆结合起来,视为产生过利益的事实。而在这个过程中,并非所有时刻都会有相同的活跃度,比如付款的行为,在不同的消费过程中也会有所不同。在消费过程中,并非一定要有某个东西被消耗的过程。如果我们认为消费是一种纯粹的经济活动,那么它只存在于购买的那一刻,且只被交换价值所定义。但在我们购买了一件东西之后,消费过程也不会停止。这些除购买之外的其他时刻都使消费成为文化的一部分,因为在这些时刻,消费才开始与社会功能以及意义生产息息相关,也因此得以实现一系列社会和个人目的。

  我们消费的东西和消费方式都服务于我们本身的身份或是我们想要成为的身份。消费可能会被用于创造和维持一种特殊的生活方式,可以让你在失去时获得慰藉,抑或以某种象征性方式来庆贺成功、纪念成就,可以满足我们的需求和欲望,可以为我们的梦想提供物质条件,可以是社会差距和阶级地位的标志。这样看来,消费就不再是我们原来认识的那个研究对象了。

  根据“话语”不同,消费也能以不同的形式存在。根据福柯的理论,“话语”有三种形式:造就、约束和构成。他解释过“话语”就是系统地构成人们所言说的对象的实践过程,学术科目就是一种“话语”,它们都具备造就、约束、构成三个要素,每个学科的理论框架都会以特定的方式去讨论研究对象。在这个过程中,它会造就并约束关于自身的言说,但不仅如此,通过将其构建成一个特殊的研究对象,便能构成一个特定的现实,即客体的真实意义。所以当我们在不同的“话语”中涉及消费时,它似乎也会变成完全不同的研究对象,因为本就是为了特定的理论方法,才以某种“话语”来进行阐述的。虽然这并不意味着它不能独立于这些话语表达而存在,只是说在这些话语中,它才作为一个特定的研究对象存在,而它是否具有建构性,则取决于话语场的结构,比如某个购买的时刻、一次社会实践、认知形成的一部分、文化资本的展示,甚至是媒介化的过程。这并不意味着在这些话语之外,消费就不复存在了。相反,作为研究对象的消费的存在取决于这些杂乱无章的事件涌现的条件。因此,当不同的理论方法在话语中建构了消费作为研究对象的不同理解时,对于消费的理解自然就有所不同。

  积累或追求利润是资本主义的必然要求,资本主义不限于满足欲望,它必须要创造欲望。如果不增加消费,它就无法自我再生,因此自然要竭尽全力将我们重新定义为生活在消费社会中的消费者。虽然我们不能把消费和消费主义混为一谈, 但还是要承认,消费是发生在一个特定的历史背景下的,即资本主义消费社会。马克思将一般生产方式和特定的历史生产方式区分开来。他认为,一般生产方式是一切社会条件所共有的,是不受人类这种历史人物影响的,但人类需要生产的事实总是和历史上特定的生产方式紧密相关。人类从未停止过生产,但是生产方式是随着历史而改变的,换句话说,奴隶制生产方式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有区别的。如果我们从消费的角度来考虑的话,那也会得出一个类似的结论,即有一般的消费模式,也有特定的消费模式,人类从始至终都会消费,只是在不同历史时期,我们的消费方式不同。

  现如今,我们对于消费、消费实践,以及消费欲望的态度是随着资本主义的历史发展而形成的一种生产模式。简单来说,消费主义就是资本主义版本的消费,它是一种特殊的历史消费方式,是资本主义历史生产方式所特有的。

责任编辑:崔岑
二维码图标2.jpg
重点推荐
最新文章
图  片
视  频

友情链接: 中国社会科学院官方网站 | 中国社会科学网

网站备案号: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0146号 工信部:京ICP备11013869号

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使用

总编辑邮箱:zzszbj@126.com 本网联系方式:010-8588680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5号院1号楼11-12层 邮编:10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