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中国·文学】张江:构建当代形态的中国阐释学
2021年10月18日 09:20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1年10月18日总第2267期 作者:张江

  阐释学是一个以解释和理解文本意义为核心的学科。这门学科源远流长,历史悠久。在中国,阐释学的传统可以在经学研究中理清脉络;在西方,阐释学的发展可以在圣经解释中找到源头。一般认为,传统解释学是由19世纪德国哲学家施莱尔马赫和狄尔泰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开创的。施莱尔马赫致力于研究圣经解释的科学性和客观性问题,提出了有关正确理解和避免误解的普遍性理论,从神学解释发展出了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解释理论。狄尔泰提出了作为“历史理性批判”的阐释学,它的中心问题是,处于具体历史情境中的阐释学如何进行普遍的、客观的理解。现代阐释学的开创者是20世纪的德国哲学家海德格尔,他把传统阐释学从方法论、认识论性质的研究转变为本体论性质的研究。他的学生伽达默尔则完成了从方法论阐释学到本体论阐释学的转向。

  我们之所以在这有限的文字当中要言不烦地追溯阐释学的形成过程,是因为这种追溯对于我们深入理解阐释学在人文学科中的独特价值和重要地位具有启发性意义。我个人认为,阐释学的独特价值和重要地位至少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理解。一是它的实践性品格;二是它的跨学科性质;三是它的跨文化意义。

  就其实践性品格而言,阐释学从它诞生的那一刻起,就具有非常强烈的实践倾向,它不是起源于坐而论道的哲学,而是萌发于起而行事的解释实践,它的对象是历史、宗教和法律等领域的经典文本,它的依据在于语文学、修辞学以及历史发展的现实需要,它的目的在于说服和规范——说服人们接受被解释出来的意义,规范人们言行和日常生活。即便是在海德格尔把传统阐释学转变为本体论研究之后,作为方法论研究的阐释学也从来没有真正衰落过,阐释学学科的实践性特征非但没有减弱,相反,它是在更深层的意义上得到了加强——因为阐释行为本身获得了本体论意义。

  就其跨学科性质而言,阐释学创造性地把理解本身作为研究对象,这是对西方思想史“主客二分”传统以及由此而来的学科分化的无声但有力的反拨。从消极的意义而言,与主客二分的传统以及学科分化背道而驰,造成了这一领域的研究在对象和方法上仍然存在着模糊不清的问题,很大程度上限制了阐释学学科的深入发展和广泛影响。但是,从积极的意义上,这种背道而驰最大限度地保持了这个学科同人类精神世界丰富而细腻的整体性联系,保持了这个学科因为独特的实践性品格而具有的鲜活性和丰富性。正因为如此,阐释学不仅具有跨学科的性质,更成为基础学科中的基础学科,在界限清晰的现代学科体系中,显示出不可漠视的独特价值。

  就其跨文化意义而言,按照伽达默尔的说法,阐释活动本来就是居间说话,阐释学的基本功绩就是将一种意义关联从另一个世界转换到自己的生活世界。长期以来,跨文化研究深受西方二元对立思辨传统的影响,把不同文化之间的差异本质化、对立化。阐释学强调从特定的历史、文化、社会、政治和经济语境所滋养的“视域”中去理解跨文化现象,强调不同视域之间的相遇、交汇、协商和融合,这是对于文化研究的重要贡献,也是对于跨文化研究的重要贡献,其意义不可小觑。阐释学既是立足经典,面向本土文化的,又是超越经典,面向异质文化的,跨文化的理解和交流本来就是阐释学的题中应有之义。

  阐释学的实践性品格、跨学科性质和跨文化意义,使得这门学科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占据重要地位,具有不可替代的独特价值。发展阐释学学科有利于打破传统学科界限森严的学科格局,培养能够在学科交流与互渗中不断创新的顶尖人才,对于建设和创新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三大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在中国,阐释学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春秋时期。源远流长的中华文化具有悠久的文本阐释传统和丰厚的阐释思想遗产。但是,中国阐释学的概念、理论和方法,它的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尚未建立,同西方阐释学思想的对话刚刚起步。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随着对西方阐释学的系统译介,国内学界的阐释学研究热潮一直持续不断。著名哲学史家汤一介就曾明确提出“创建中国的解释学”的理论口号和基本的研究思路。汤一介对阐释学的中国本土资源、经典问题和西方阐释学理论方法的强调,显示出一代学人在历史变革时期的使命意识和文化自觉。

  一代有一代之学术。学术创新,离不开三样东西,一是立足于本民族文化及其学术传统,二是面对当代文化实践及其根本性问题,三是拥有把握学术前沿和趋势的世界视野。当代中国阐释学,既要有中国特色,又要有普遍意义。作为具有中国特色的阐释学,必须立足于中国文化,强调中国传统,呵护中国价值;作为具有普遍意义的阐释学,必须具有世界眼光,尊重文化差异,注重“视域融合”;作为当代形态的阐释学,力求打破不同学科之间的界限,突破认识论和本体论之间的边界,重视人文主义与科学实践的对话交融,强调工具性和价值性的交流互渗。

  根据我对阐释学这个学科的实践品格、学科性质和跨文化意义的理解,结合自己近年来在阐释学领域的研究心得,我认为,对话交融是阐释学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构建具有中国特色和普遍意义的现代阐释学的必由之路。这种对话交融体现在三个方面:不同学科领域的交融对话、人文主义与科学实践的交融对话、中西文化传统的交融对话。

  首先,不同学科领域的交融对话。我们知道,学科是现代性的产物,是知识分化的结果。学科的形成是知识生产高度专业化的必然结果。面对纷繁复杂的世界,学科的分化和发展,既有助于我们理解和探索纷繁复杂的世界,也在有意无意之间重新分割了这个世界,重新构成了这个世界。甚至可以说,世界因学科而断裂。我当然不是一般性地反对学科分化,事实上,没有学科分化,就没有现代科学,没有现代科学就没有现代文明。我所要强调的只不过是,学科分化让我们掌握了更清晰地看待这个世界的种种“显微镜”,让我们拥有了更轻松地看到远方世界的种种“望远镜”,但是,这些“显微镜”或者“望远镜”很可能是有色眼镜,它帮助我们了解这个世界,也同时向我们遮蔽了这个世界。回到阐释学本身,现代阐释学以哲学、文学和语言学理论为基础,涉及历史学、文化学、社会学、心理学、人类学、宗教学等问题,反映出学科之间相互交流、渗透和融合的趋势。阐释学的实践性本身就决定了它必然是“反学科分化”的,它的跨学科性质也决定了它的发展必然也需要两条腿走路,一条腿是阐释问题在专业领域的纵深发展,一条腿是不同学科领域在理解和解释等基础性问题上打破学科界限的横向交融。唯其如此,才能真正地面对世界本身,面对事物本身,面对问题本身;唯其如此,才能真正地回到阐释学本身,发展阐释学本身。

  其次,人文主义和科学实践的交融对话。人文主义和科学实践是人类思想发展的两个基本维度。人文主义和科学实践在起点上是一致的,在最高层次上是同源的、统一的。如果说科学实践着眼点在于“是什么”的问题,那么,人文主义着眼点则在于“应该怎样”的问题。人文主义和科学实践的交融对话,是人类社会全面持续进步的保证,也是现代学术工具性和价值性均衡发展的保证。在阐释学发展的历史进程中,人文主义和科学实践的交融对话从来都是相伴相生的。没有人文主义,阐释学没有价值取向和发展方向;没有科学实践,阐释学不可能形成理性化、逻辑化、体系化、系统化的现代形态。科学实践对阐释学的发展提供了“真理”(科学实践)与“方法”(科学方法)的双重支撑。我个人认为,阐释学发展到今天,纯粹的思辨方法已经很难取得突破,必须借助现代科学思想和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最新成就,包括现代信息科技、现代生物科技、人类学、心理学发展的最新成就,从研究视野和基本路径上取得突破。如果一味固守于无休止的自我追问,无视阐释的实践性特征,无视人文主义与科学实践的内在联系,就很可能自我封闭,从而走向自我循环的死胡同。

  最后,中西文化传统的交融对话。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国内学术界的阐释学研究取得了一些引人注目的成果,但与其他成熟学科相比,在许多方面仍然处于“搜寻立足之地的阶段”。这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中西阐释学传统没有能够进行充分的交融对话,则是其中根本原因之一。正因为如此,汤一介、傅伟勋、成中英等先生都曾经呼吁:“自觉地把中国解释学问题作为研究对象”,“发现与西方解释学理论与方法有重大的甚至是根本性的不同”,建设“有中国特点的解释学理论”。事实上,虽然说现代阐释学起源于西方,但是,中国文化传统中漫长的阐释学经验,尤其是绵延千年的经学历史以及训诂学、注释学、考证学、文献学都是我们直接的阐释学思想资源。只有进一步促进中国阐释学与世界的交融对话,促进中西文化传统的交融对话,才有可能发展具有中国特色和普遍意义的现代阐释学,构建阐释学的中国学派。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原副院长、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原总编辑、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教授,中国文学批评研究会会长)

责任编辑: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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