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微镜”还是“哈哈镜”——数智时代文化记忆机构的数据技术赋能
2021年04月30日 08:40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1年4月30日第2158期 作者:夏翠娟 梁灿兴

  信息技术的发展带来媒介的多样化和信息的巨量化,人们被信息海洋淹没,又被信息茧房禁锢。媒介即信息,却不是真相和真理。新科技提供的工具和方法,让我们发掘出更多隐藏在大量文献和数据背后的本相。技术获得了众多人文学者的追捧,争相成为其拥趸。在近期涌现的新文科建设浪潮中,所强调的实验、计算、实证等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的应用,提倡数据驱动的循证研究,都离不开新技术的深入应用。技术本身是中立的,但技术应用者都有着现实目的、领域的限制、社会文化规范的制约。技术在缔造媒介的同时,也以某种方式塑造了媒介。技术可以是“显微镜”,帮我们观察和发现;也可以是“哈哈镜”,在对媒介进行变形和操控时,模糊通向本相的路径,使“化石”埋得更深。

  数字记忆保存

  通过对各种社会记忆媒介的收集、保存、管理和服务,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等机构承担着文化记忆传承和传播的职能。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定义的数智时代,社会记忆的载体不再主要由书本、画卷、建筑等固化的实体组成,更多表现为网络空间的比特流,可以随时随地被快速更新和覆写,处于不断的变化中。因而,这一职能显得更为重要,任务也更为艰巨,因为不仅要保存记忆的媒介,还要记录媒介变化的过程。图档博等文化记忆机构,应在数字记忆保存、数字学术支撑方面尽快完成数字化转型,加强新技术应用的同时,重视个人与群体、社会和文化记忆在数智时代的留存、传播和传承,将知识生产、知识整序和知识交流的整个过程都纳入视野,为人文学者能更好地运用技术之“铲”提供建立在大规模、多维度、全量级数据基础上的多重证据参照体系。

  尤瓦尔·赫拉利认为将一个超过150人的群体聚集在一起的,不是生物学意义上的亲缘关系,而是该群体一致相信的“故事”,这里的“故事”即可理解为群体的集体记忆。王明珂也认为:决定一个族群边界的,不是语言、服饰、器物,而是共同的集体记忆。德国埃及学和古典考古学家扬·阿斯曼和文化人类学家阿莱达·阿斯曼在哈布瓦赫“集体记忆”的基础上,提出了“文化记忆”理论,将集体记忆分为“交往记忆”和“文化记忆”。所谓“交往记忆”,是指在承载者之间代际传递的集体记忆,随着承载者的逝世而消亡。而“文化记忆”则是承载于一定的媒介(如节日、仪式、书籍、文物、建筑等)之上,可以大范围传播、长时间传承、不断被重构的集体记忆。文化记忆理论对图档博等文化记忆机构的重要启示在于系统性地建立了“文化记忆”的媒介(载体)理论,将服装、饰物、文身、文物、遗迹、雕塑、历史街区、建筑地标、景点等物质文化遗产,仪式、节日、活动、饮食、民间艺术、手工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书籍、档案、绘画、照片、老地图、音乐、电影等文化记忆资源,都看作文化记忆的媒介。因而,保存这些媒介的图档博等机构就成了“社会记忆”的装置,被称为“文化记忆机构”,不仅保存过去的记忆媒介,还通过对当下记忆媒介的收集参与“构建未来的文化遗产”的工作。

  在数字时代,“数字记忆”成为文化记忆的重要形式,表现在不仅需要对过去的记忆媒介数字化,还要加强对当下原生的数字化媒介的收集、保存、管理和服务,更要对数字化媒介产生的环境、形变的过程进行记录,以便于后来者回到媒介形成的历史现场。到了数智时代,数据、事实和知识成了“社会记忆”的最小单位,同样的内容可以不同的形式附着于不同的媒介之上,导致内容和载体的分离,因而缩小了档案馆和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不同文化记忆机构之间因资源载体不同而造成的差距。过去,关于“数字记忆”的研究和应用主要集中在档案(馆)领域,然而,缺少图书馆、博物馆和美术馆,档案馆所保存和呈现的文化记忆是不完整的。只有融合多重证据的参照互证,才能更好地解决具体领域研究中的问题。图档博等文化记忆机构应共同成为“数字记忆”的基础设施,从记忆保存、传承和传播的角度,来审视资源采集、数据加工、长期保存、知识整序和文化传承传播服务等工作,共同构建“社会记忆”的多重证据参照体系。

  数字学术支撑

  近日,卢浮宫博物馆将涵盖48.2万件藏品的数据库向全网开放,又一座人类文化遗产的宝库打开,为人文研究、文化创新、记忆传承提供了极大的便利。近年来,世界各大文化记忆机构开放数字馆藏的新闻屡见不鲜,体现了文化记忆机构在数字时代的责任和担当。文化记忆机构保障数字馆藏的可获得性是提供数字学术支撑的第一要义,但不应仅限于此。

  数字学术涵盖了数智时代的知识生产、知识整序和知识交流活动的全流程。在数字环境下,人文研究机构和学者在学术研究的过程中,收集资料并进行数字化整理,经过遴选和标注,直到得出结论、生产出新的知识。除了正式发表的专著、论文,产生了大量过程性的研究数据,蕴含了知识生产的现实时空信息外,还受到学者专业领域和当前社会文化规范的影响。如果和正式发表的学术成果一样都能得到系统性地保存和维护,数字学术将有利于研究过程的重现和验证。一些研究机构将研究过程中收集整理的数字化资料、产生的研究数据、发表的成果建成资料库和数据库,经过长期积累形成规模,被同行共享,被后学传承和不断发扬光大。例如伦敦大学瓦尔堡研究院的“图像文献库”、普林斯顿大学的“中世纪艺术索引”、哈佛大学费正清东亚研究中心,以及北京大学中国古代史研究中心的“中国历代人物传记资料数据库”。这样的资源库、数据库经过了长时间的迭代和数代学人的传承积累,逐渐成为一个学科的数字学术支撑环境,甚至成为学科不断发展的助推器和新的学术思想诞生的孵化器。但这种数字学术模式的成功,依赖学校和学科本身具备的人力财力物力资源,在必然性中有其偶然性,难以在更大的范围内推广。

  近年来,随着数字人文的勃兴,人文研究机构开始重视数字学术支撑环境的构建,从机构库建设起步,开始重视面向专题研究的数据库建设和研究工具应用与开发。但由于缺乏顶层设计、标准规范和可持续发展支撑,目前存在着重复建设、信息孤岛、后劲不足、专业壁垒难以突破等问题。在这方面,从事资源长期保存和管理维护、数据采集和知识整序、知识交流和文化传播的文化记忆机构不应缺席。尤其是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图书馆,作为独立于特定学科领域的第三方,应制定通用的数据组织规范和开放共享规范,征集研究机构和学者个人已有的资源库、数据库、成果库,保存与策管研究和教学过程中产生的数据集和知识库,开发支撑研究与教学的平台、工具。通过客观地记录知识生产的过程、研究数据产生的环境和演变的过程,尽可能地消除偏见,促进跨学科的知识交流和跨领域的知识融通,消减数据技术可能导致的“哈哈镜”效应,充分发挥数据技术的“显微镜”效应。以带动人文学科研究范式、知识生产方式、知识交流模式的变革,从而促进人文学科的数字化转型,助力新文科建设。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支撑城市记忆项目的‘数据基础设施’理论建构与实践探索”(19BTQ007)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上海图书馆;广西财经学院图书馆)

责任编辑:常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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