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快速的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乡村社会日益走向开放与流动,乡村社会发展既面临诸多有利条件,也面临更多挑战。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在农村,乡村社会稳定是国家安全稳定的“压舱石”。因此,以乡村为重点,着力推进新时代乡村社会风险治理体系建设,切实提高乡村社会风险治理能力,是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实现国家社会稳定发展的必然要求,具有重大意义。
遵循人民至上的治理理念。在乡村社会,农民是最广泛的利益主体,满足广大农民利益需求,保障农民生产生活安定幸福,是维护乡村社会稳定的基本前提。随着我国乡村现代化进程不断加深,乡村社会利益关系日益复杂化,利益纠纷以及因需求得不到满足引发的矛盾冲突时有发生。推进新时代乡村社会风险治理体系建设已成为当务之急。人民性是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底色和实践基点。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始终把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作为制定一切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为民造福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新时代以来,中国共产党更是把切实解决好“三农”问题列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利益放在社会治理的突出位置,重点向农村投入更多治理资源、实施更多惠农举措。同时,中国共产党进一步统筹好城乡社会利益关系,以农民群众是否满意、是否幸福、是否安全作为检验社会治理效能的首要标准,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解决农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保障农民生命财产安全中防范化解社会风险与矛盾,在缓解城乡贫富差距、增进民生福祉、创造高品质乡村生活中,加快实现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需求,切实促进乡村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整体来看,推进新时代乡村社会风险治理必须遵循人民至上理念,在保障农民合法利益、满足农民正当需求、维护乡村秩序中,实现农民满意、农民幸福、农民安全的目标,推动构建和谐、稳定、有序的善治乡村。
构建党全面领导、多元主体协同参与的治理格局。社会风险治理是一个多元主体共同参与调解主体利益关系,解决社会矛盾、冲突和纠纷的过程。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共产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党的领导是一个涉及面广、层次颇多、内容丰富的复杂系统工程,党员干部、党员直接参与基层治理是党领导基层治理的重要方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任何事业都离不开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基层党委、党组织是乡村社会风险治理最坚强的领导核心,基层党员干部、党员是乡村社会风险治理直接的参与者。
乡村社会风险治理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需要党组织、党员的直接参与,也要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基层党员联系群众的作用,凝聚政府、居民、社会等多元主体力量。政府在公共安全治理中居于主导地位。作为人民利益的代表者,政府必须坚定拥护党的领导,坚定执行党的意志和路线方针政策,应当把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放在公共决策的首要位置,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乡村社会风险治理提供强大的公共资源支持。农民群众是乡村社会风险治理的最广泛利益主体,乡村社会风险治理要相信广大农民、依靠广大农民。基层党组织、党员必须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唤醒广大农民的主体意识、建设意识与角色意识,让农民群众深度参与、广泛参与乡村社会风险治理全过程,更好地发挥广大农民在乡村社会风险治理中的中坚作用。另外,随着乡村社会日益走向开放,乡村社会风险治理的难度也在提升,这就需要更好地发挥基层党组织引导社会组织、公益团体、专业社会力量、市场主体等外部力量参与的功能,以此凝聚更多治理主体,撬动更多治理资源。整体来看,推进新时代乡村社会风险治理,必须在党的全面领导下更好地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融入社会组织、公益团体、专业社会力量、市场主体等外部力量,构建党全面领导、多元主体协同参与的乡村社会风险治理格局。
完善预警排查、传播阻断、研判评估、应对处置一体化的治理机制。风险形成是一个“孕育生成—发展演变—升级失控”的动态演化过程,这意味着风险是可以提前预警、预防、阻断的。因此,构建乡村社会风险的预警排查及传播阻断机制,降低风险发生概率、风险危害性,是实现乡村社会风险治理有效的前提。首先,要形成乡村社会风险预警排查机制,将风险隐患消除在源头。一方面,重点加强村、镇舆论引导,把握农民群众的舆情变化趋势,建立健全乡村社会舆情预警机制;另一方面,统筹开展专项隐患排查和常态化隐患排查,构建常态化和非常态化相结合的乡村社会风险预警排查机制。其次,要形成风险传播阻断机制,遏制、消除初生风险,将其危害性、破坏性降到最低。一方面,充分发挥好社交媒体的“哨兵”功能,构建融合大众、平台和媒体机构的新型网络把关机制,阻断不良舆情传播;另一方面,强化基层党委、政府的应急处理能力、应急动员能力,扑灭风险“火星”。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社会风险的影响力、危害性进行系统性、全面性研判和评估,可以为风险治理决策提供科学指导。因此,必须持续完善乡村社会风险研判评估机制,对乡村社会风险的类型、危害性、传播性进行综合分析、系统研判,为优化乡村社会风险治理策略、乡村社会风险治理工作,提供科学、多维、有效的决策参考。在实践中,一方面,既要时刻准备着“意料之中”的风险发生,也要敏锐捕捉“意料之外”的风险生成,因时因势调整研判策略和研判方法,生成动态化的乡村社会风险研判机制;另一方面,要统筹兼顾、多维审视、整体施策、多措并举,构建多维化的乡村社会风险研判机制。新时代乡村社会风险更加复杂、多样,仅靠单一手段难以有效处理应对。因此,必须采用多元化、综合化、系统化的治理方式,打好风险治理的“组合拳”,建立多措并举的乡村社会风险治理应对处置机制。一方面,要发挥好思想教育在乡村社会风险治理中的价值引导与柔性维稳功能;另一方面,要发挥好行政手段、法治手段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增进农民福祉中的规范保障作用。再者,要运用数字技术、智能技术赋能乡村社会风险治理,全面提升处置乡村社会风险的效率。最后,在初步处置好乡村社会风险后,仍需完善社会救助、优抚安置、善后处理等制度,继续建立抚恤补偿机制、规划重建机制、经验总结机制等事后处置机制,彻底消除风险次生影响,防止衍生风险事件发生。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深入推进新时代乡村社会风险治理,必须始终遵循人民至上理念,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利益,构建党全面领导、多元主体协同参与的治理格局,形成预警排查、传播阻断、研判评估、应对处置一体化的治理机制,在增强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中促进乡村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基础。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新时代农村重大社会风险及其治理能力提升研究”(21AZZ009)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曲阜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曲阜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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