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平台推动乡村多元主体参与
2022年08月10日 09:04 来源: 作者:姜亦炜

  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提出,“以数字化改革提升治理效能。强化数字赋能,聚焦党政机关整体智治、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数字法治等领域,探索智慧治理新平台、新机制、新模式”。在现实生活中,数字化平台应如何推动社会多元主体参与,尤其是在广大农村地区,成为学界亟待关注的问题。统而化之的数字化概念似乎无助于分析,将其拆分为作为技术的数字与作为符号的数字,可能更有助于我们去理解。

  数字化平台的两个面相

  数字化并不是一个单向度的概念,而是一个具有多面相的集成逻辑。它除了让这个世界更秩序化,还将人类的价值引入,至少表现为以下两个面相。一方面是前端数字化,主要依托大数据技术的平台整合,赋予个体以数字生命,可称之为作为技术的数字,强调的是测量的信度与效度,与信息准确性有关。另一方面是后端数字化,主要是数字化的呈现,即通过一套算法将一些抽象的观念与价值呈现出来,可称之为作为符号的数字,强调的是算法的公平与正义,与价值有关。这两个面相的数字化,也全方位地影响到农村数字化平台的设立。

  作为技术的数字化平台,是相对于数字化的第一个面相而言,它是通过数字化技术,把模拟信号转换成数字信号,如各类文字信号、音频信号、视频信号、传感器信号数字化,进而便于采用高速的电子计算机进行保存、传输与处理,这是最底层的数字化逻辑。反映在农村数字化平台上,如“雪亮工程”,通过每村数以百计的摄像设备,将乡村人与物数字化归集于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平台。又如“数字乡村一张图”,依托地理信息技术,实现数字化“孪生”乡村,通过政务数据接入、现场数据采集和物联感知设备推送等,归集各个部门各类数据,实现了“人、事、地、物”精准可查。这些平台的宗旨是精确地呈现乡村的各类信息,强调的是测量的信度与效度。

  作为符号的数字化平台,则是相对于数字化的第二个面相而言,它在前端数字化的基础上,通过一套算法进行价值重估,将主体需要的抽象观念与偏好体现在数字人格上,它强调算法的公平与正义,与价值有关。体现在农村数字化平台上,如“文明码”“诚信码”“数智赋礼”,它们的内在逻辑是通过大数据整合各大类政务平台,形成一个类大脑中枢,然后通过一套算法对每个人的文明道德行为进行打分,并以不同的颜色代表个人文明程度。这背后最核心的是价值与观念,以及渗透在其中的人类主观能动性,最终展示出各类社会行动者如何动态地、持续地参与算法实践的社会建构过程。

  推动乡村多元主体参与的三重路径

  数字化平台推动乡村多元主体参与,主要包含三重路径,其特点在于社会协同与多元治理,体现了一种多元主体共识导向的参与模式,强调公共机构与各利益主体之间的集体讨论。数字化平台为乡村多元主体参与治理提供了媒介支撑。

  首先,数字化平台的应用为乡村治理主体从“一元”转向“多元”提供了契机。数字化平台的介入使得乡村多元主体的参与成为可能,它更便捷、更实效,减少多元主体间的互动成本,有效形塑乡村治理共同体。作为技术的数字化平台,需要数量巨大、可信度高的数据,因而扩展了市场主体、技术主体进入乡村的渠道。而作为符号的数字化平台,则需要更多的乡村社会主体介入,才能实现算法的公平正义,比如乡村“诚信码”这样的平台,需要乡贤参事会、和治理事会等乡村社会组织最终去参与核定与赋分。

  其次,数字化平台的“去结构化”属性,可以赋能成为乡村多元主体协同参与的工具载体,通过流通与开放的网络公共空间,推动乡村多元主体从精英参与走向大众参与,从形式参与走向实质参与。作为技术的数字化平台,将一些隐藏的公众需求及行为特征都纳入数据库,使得普通村民无需花费额外成本即可实质化参与到公共项目中。而作为符号的数字化平台,则将以前只能由少数以乡村干部为主体的体制精英或新乡贤、乡村五老等为主体主导的乡村公共事务与个体评价体系,扩展到普通村民中去。

  最后,数字化平台可以激发乡村多元主体参与的热情。数字化平台使得乡村治理行为被最大限度的标准化、定量化、可视化,它将有效地激活社会组织、公众参与乡村治理的热情。作为技术的数字化平台,使得数字运营服务与综合信息服务深入乡村,汇聚起更强大的信息服务与管理功能,推动了农村云端社区的实现,使得普通村民即可有效参与,组团服务。而作为符号的数字化平台,则因为可视化与定量化的实现,使得各类乡村组织更有意愿去参加,并有效提升了乡村多元主体参与的效能感。

  引领统合与双智融合

  如何进一步通过数字化平台建设的持续推动,促进乡村多元主体参与其中,实现秩序化与人性化之间的平衡,需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引领统合作用,实现人工智能与人民智慧的“双智融合”。

  发挥党组织的引领与统合作用。党组织作为一个上位概念,在数字化平台建设中应处于统摄的位置,其主要功能在于统合各类利益、文化与组织。首先应统合多元利益,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优势,聚合农村多元利益群体,在构建乡村数字化平台时更关注整全性与满足感。其次应统合多元文化,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优势,把握好乡村数字化平台的社会主义方向,以此统合传统与现代、精英与大众的农村各类文化。最后应统合多元组织,发挥基层党组织的组织优势,在乡村数字化平台建设中应统合好农村各类组织参与其中,如新乡贤组织、和治理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

  实现人工智能与人民智慧的“双智融合”。乡村的数字化平台同时把人类的偏爱与偏见编入了算法模型,影响了我们的判断。应该将人工智能与人民智慧相结合,实现乡村数字化平台的“双智融合”。在具体推进过程中,首先需要明确人工智能数字化平台的边界。明确个人权利与数字产权之间的关系,对于虚拟世界的数字孪生体也应给予相应的权利,并在制度与地方法规上给予保障。其次需要建立参数选择与算法制定的四方协商恳谈机制。吸收更多领域的专家学者、普通村民代表共同参与“文明码”“诚信码”等参数的选择与算法制定,形成政府工作人员、专家学者、技术人员与村民群体的四方协商恳谈机制。最后,关心弱势群体与无网络使用者的精神需求。注重平台算法的价值导向,加大人文关怀,在乡村数字平台建设的公共资源再分配过程中,关心弱势群体与无网络使用者,真正做到人工智能与人民智慧的“双智融合”。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乡村振兴中的新乡贤组织参与研究”(21YJC840006)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湖州师范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责任编辑: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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