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生计可持续推进脱贫农户生活持续改善
2021年12月29日 09:03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1年12月29日总第2319期 作者:王磊

  我国脱贫攻坚战已取得全面胜利,中华民族几千年来存在的绝对贫困问题被彻底解决。目前,我国农村贫困治理进入一个建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长效机制,持续推进脱贫农户生活质量提升,进而实现共同富裕的新阶段。事实上,我国脱贫农户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明显改善。但是,贫困治理具有长期性、复杂性,部分脱贫农户生计仍具有脆弱性特征,其生活持续改善过程中存在着生计资本结构欠佳、收入稳定性不足、风险应对能力弱以及思想脱贫内生动力有待加强等制约性因素。这些问题如不能妥善解决,脱贫农户生活水平将面临停滞不前的“内卷化”困境。有鉴于此,促进脱贫农户生活持续改善,要破解制约脱贫农户生活持续改善的障碍性因素,不断夯实脱贫农户生计发展基础,优化生计策略,提高脱贫农户生计能力和脱贫动力。

  加强脱贫农户生计资本建设

  促进脱贫农户生活持续改善要增加其生计资本存量,优化生计资本结构。研究发现,脱贫农户的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的存量明显不足,为此,要在提高脱贫农户生计资本存量的同时着重做好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的积累。在金融资本积累方面,要做好脱贫农户的资产建设。在实践中,可尝试建立家庭发展账户或者依托原有的养老保险账户增加脱贫农户的资产,以此改变贫困者态度和价值观,重塑脱贫者生活信心。同时,还要破解脱贫农户发展生产中面临的资金筹集难题,进一步加大脱贫农户小额信贷工作力度,创新脱贫农户小额信贷方式,积极开展供应链金融、批量授信、快速审批等信贷新模式,做好脱贫农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小额信贷工作。

  在社会资本建设方面,要拓宽脱贫农户社会资源,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相对贫困治理。要通过减税、降费及补贴等多种优惠政策和措施,鼓励更多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积极参与农村相对贫困治理。政府要增加对社会组织的信任和扶持力度,为其发展拓展更大空间。要大力引导社会工作者参与相对贫困治理。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在链接社会资源,改善脱贫农户社会交往能力、自助能力等方面的作用。

  增强脱贫农户收入稳定性

  要依托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引导和支持农村扶贫产业有序发展,健全脱贫农户稳定增收利益联结机制,持续发挥产业扶贫对脱贫农户稳定增收的带动作用;要鼓励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与农业产业发展的各个环节相结合,推动农业产业技术升级,延伸产业链条,加快实现农业与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从业者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要大力引导脱贫农户在非农领域就业,加强对其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并提供专业化、个性化就业服务,对于脱贫劳动人口坚持外出务工与就近就业并重,既稳定农村劳动人口外出务工规模,又支持有劳动能力的人口就近就地就业,缩短打工距离,降低劳动者返乡成本。同时,要加强对脱贫群体的创业指导,健全创业配套政策,充分借助网络教育培训、实地参观考察、参与生产实践等手段,增强创业项目与农村实际情况的融合发展,实现多渠道灵活就业创业。

  加大农村脱贫老人政策支持

  脱贫人口老龄化程度更深,风险应对能力更弱,在实现脱贫农户生活改善的过程中需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一是持续加大脱贫人口养老保险覆盖面,鼓励农村贫困老年群体参加各种形式的商业养老保险,最大程度保障老年贫困群体生活。二是强化全生命周期服务理念,逐步建立健全以失能半失能照护为主要内容,面向社会大众的成本可负担、方便可及、质量可靠的普惠型养老服务体系。三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支持老年人在一些管理和专业领域继续发挥作用,增加老年人经济收入。四是全面落实2020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实施方案》,通过在医疗、社保、民政、金融等高频事项和服务场景中设置必要的线下办事渠道,以及开设专门针对老年人的新型教育等方式助推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让老年人安享数字生活。五是建立健全农村高龄老人、失能半失能老人津贴和护理补贴制度,关注农村老人的健康贫困、精神心理贫困,全力改善农村贫困老人身心健康。

  提升脱贫农户思想脱贫的内生动力

  脱贫农户生活持续改善离不开其主动作为,要持续激发脱贫农户脱贫致富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脱贫农户思想脱贫的内生动力。一是要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借助典型塑造、案例引导、故事启发等方式,用脱贫群众听得懂、听得进的语言进行宣传,激发脱贫群众不断提高生活质量与水平的主观能动性,引导脱贫群众树立积极的发展观念和强烈的自信心。二是要增加脱贫群众的智慧和能力。通过教育、学习、培训、实践等活动,提高脱贫群众的知识和技能水平,同时还要拓宽脱贫群众眼界视野,强化其独立思考与解决生活难题的能力。三是要改进帮扶方式,推动社会救助制度转型升级。在坚持“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基础上,提升制度理念,增加救助对象实现“生计可持续”这一关键维度。在制度实践中,加强脱贫人口的分类扶持,对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通过筑牢兜底保障巩固脱贫成果,对于完全具备劳动能力或部分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通过提供就业岗位或就业服务等方式,使其经由就业创业彻底摆脱贫困,融入主流社会。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贫困农户可持续生计与社会救助制度转型研究”(16BSH029)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辽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

责任编辑: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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