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科研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科研评价制度作为重要一环,其改革工作也在持续推进中。科研评价作为判断学术成果价值的重要过程,科研评价制度应趋向于科学化、合理化。相比之下,一些西方国家对于科研评价的探索工作先于我国。比如,美国高校的评价制度最早引入“同行专家评议”,并在此基础上采用引文计量法、社会评价法,通常是由第三方专门的评价机构进行客观独立的评估;欧洲高校评价制度多以国家为主导,科研评估主要针对研究机构,包括高校在内的整体科研评估,而不仅仅是面向学者个人的科研评价。我国的科研评价制度在建立之初,是对欧美国家有所借鉴的,目前逐渐呈现出评价制度、维度、方法、过程多元化的发展趋势。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科研评价制度先后经历了制度的创立、变更以及被打破的过程。政府部门高度重视科研评价制度的建立与发展,颁布了一系列政策法规文件,制度演变大致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初创与发展阶段(1949—1976年)。这一阶段表现为以政治评价为中心,以行政力量为主导,由相关部门推动科研评价的制度变迁。如《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奖励暂行办法(草案)》(1956)、《关于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名称及其确定与提升办法的暂行规定》(1960)、《关于高等学校教师工作量办法等几个问题的检查报告》(1964)等,将教师的职称评定与科研评价的政治原则直接联系在一起。
第二,调整阶段(1977—1989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我国全面进入改革开放时期,有关科研评价的研究工作逐渐走上正轨。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1985)、《关于评选高等学校重点学科的暂行规定》(1987)等,此阶段仍表现为以定性评价为主要考核方法。
第三,变革阶段(1990—2001年)。国家开始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科研评价制度,出台了《普通高等学校教育评估暂行规定》(1990)、《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1993)、《关于委托北京理工大学建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咨询机构”的函》(1994)等。该阶段表现为采用定性与定量并存的评价体系,但此时同行评议机制表现得并不成熟。
第四,完善阶段(2002年至今)。科研评价制度的发展更加快速与规范,为了与国际标准接轨,我国对科研评价政策进行了更加深入的改革。例如,科技部、财政部等相继颁布了《科技评估管理暂行办法》(2000)、《国家科研计划课题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2002)、《国家科研计划课题评估评审暂行办法》(200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2015)、《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2018)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将关注点重新拉回“科研”本身,试图建立一套以多元化创新为主的分类评价指标体系。该阶段伴随着21世纪以来我国科研事业的迅速发展,历时最长、变革最深,也产生了许多新问题。
从我国科研工作的长远发展来看,现有的科研评价体系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的选取上,越来越难以满足时代需要以及评价主体的期望。尤其是21世纪以来过度追求量化指标、依赖外部评价指标等问题也日益成为学术界关注的焦点。例如,教育部、科技部印发了《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 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致力于破除“唯论文”“SCI至上”等学术不正之风。该《意见》的制定与实施推动了学术创新向高质量发展,对构建公正化、科学化、规范化的科研评价体系进行了宏观引导,有利于打造良好的学术生态环境。目前,我国尚未完全建立具有科学权威、公开透明的科研评价体系。鉴于科研评价的复杂性,以及政策推进改革的重要性,从评价政策、评价主体、评价指标体系等维度研究我国科研评价制度、政策,探讨其在建立科学的科研评价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对我国科研评价的发展将会是非常有益的。
(作者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中国科教评价研究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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