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乡村人居环境具有浓厚的伦理色彩和育人指向。从功用层面而言,古代建筑除了满足居住和社会活动等实用需求以外,还担负着“成教化,助人伦”的道德功能,《礼记》明确指出,圣人营造宫室,意在“以正君臣,以笃父子,以睦兄弟,以齐上下,夫妇有所”。从聚落布局、园林设计到单体结构、方位大小,乃至细部装饰、家具陈设,传统人居环境处处凝结着道德规范,形成高密度的伦理空间,约束人的行为,变迁人的气质,最终使之臻于理想人格。从审美层面而言,传统人居环境营造同样显现出浓厚的伦理特征,礼乐融合、善美相生、诗意的适性总伴随着道德的归依。布局择地依形就势,体现着对自然的敬畏和谦恭;居所分布错落紧凑,便于生活社交,折射出浓厚的人情味道和以人为本的原则;建筑空间组织简明、整饬、充实,洋溢着理性、平和、宏毅的人格气息;园林设计宛若天工,引导人进入返璞归真的哲思境界。风水层面追求人居环境与宇宙图式的同构,也体现着和谐共存、持续发展的伦理主张。所以,古代理想人居环境是“德者之居”,是基于伦理而综合实用、祈福、审美等多种功能的人居范式。
遗憾的是,近现代以来乡村凋敝,传统建筑衰落,其伦理价值和教化功能亦遭忽视。改革开放后,乡村活力开始复苏。近年来,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和新农村建设的深入,乡村人居环境营造亦步入有序发展阶段。笔者认为,恢复和发扬传统人居环境的伦理价值,正当其时,于乡村振兴亦具独特而重要的意义。
首先,从道德建设角度看,传统人居环境蕴含着丰富的伦理思想,并形成了系统的教化育人方法,挖掘这些思想和方法,批判继承,重新物化,扩大传播,无疑能为提升乡村道德水平、促成文明乡风和有效治理贡献力量,对全社会而言,也是一笔不可或缺的财富。其次,从人居环境营造角度看,新农村建设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是为农民找到一个既适合生活居住,又体现民族文化和地域特色的人居范式,许多设计师为此在材料、技术、美学等各个层面做了长期的探索,但却很少触及伦理与教化层面。继承发扬传统人居环境的伦理思想,能很好地补充上述不足,促进探索,并为新的乡村人居范式注入生命与灵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新农村建设要“充分体现农村特点,注意乡土味道,保留乡村风貌,留得住青山绿水,记得住乡愁”。笔者认为,所谓“乡土味道”“乡村风貌”,绝不仅是白墙黛瓦、小桥流水等外在形式,也不仅是对毛竹、卵石等本土材料的运用,而应是深植于中国传统道德的意蕴和人文之美。所谓“乡愁”,也不仅是对乡村外在环境的眷恋,而应是对其背后体现的仁义孝信等文化理念和深层道德的认同。
在新农村建设实践中,如何继承传统人居环境的伦理思想和教化方法,发挥现代人居环境的德育功能,笔者认为,可从以下五个方面着手。
第一,赓续文脉,保护德育环境。中国大部分村落事先并无严格的规划设计,而是在历史发展中自然形成,但也正是这种岁月的洗礼,证明其在空间布局、建筑构成等方面有着高度的合理性,凝结着先人对自然环境与人文道德的深刻理解。乡村营造应尊重这种布局构成,致力于文脉的保护、恢复和疏浚,不破坏。对于直接体现教化性质的环境布局和建筑单体,如文庙、祠堂、文峰塔、文昌阁、书院、私塾、望族故居等,尤其要加以重视保护。为延续教化功能,对于仍在使用的建筑和景观,要秉持物质空间与社会空间双重保护的原则,努力保持人文气息;对于废弃不用的建筑和景观,在保证其物质环境不受损害的情况下,允许通过适当改造变更功能,焕发生机,如将祠堂改造成文化礼堂等。
第二,比德赋形,拓展德育空间。随着社会发展和生活质量的提升,一些新的建筑景观正不断在乡村出现,如公园广场、文化场馆、体育设施、雕塑装置、地景艺术、村口形象、墙绘标语、标识系统等,它们在丰富乡村人居环境元素的同时,也成为新的德育空间和载体。这些新型建筑和景观的设计,一方面应坚持赓续文脉的原则,力求在文化元素、形式风格上与旧环境保持协调。另一方面,根据传统营造思想,比德赋形,将体现乡土独特人文、突出道德感染力量,作为规划设计的基本原则;借鉴传统营造方法,形成道德空间与艺术、实用空间的有机共融;提取传统人居环境中体现道德特征的象征符号或局部形象(如纹样、色彩、构件、形状等),并将其转化运用于新型建筑和景观的创作中。
第三,凝聚记忆,增强情感认同。古代乡村人居环境能对居住者成功实施教化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后者对前者有高度的认同感和归属感。这种认同与归属,一方面源于传统生产生活的封闭性和宗族依附,另一方面也离不开人们对故乡的天然情感和群体共同记忆的珍视。在现代乡村日益开放和宗族文化式微的条件下,打造共同记忆成为凝聚情感、增强认同的重要方式。就环境营造层面而言,除了保护传统建筑景观以外,还需多方利用各种形式,如村史馆、博物馆、文化礼堂、公共艺术等,延续文脉,提炼和塑造村庄独特人文价值,创造和丰满集体记忆。
第四,文旅融合,提升社会文明。近年来,我国乡村旅游市场规模持续增长,而传统乡村人居环境及其伦理文化一直是乡村旅游的主打产品,这意味着其教化对象应不仅限于本村居民,也包括来自五湖四海的游客。因此,我们要从提升社会整体文明的高度来发展乡村旅游,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加强规划设计,创新旅游产品,用各种技术和方法,将静态的建筑景观与隐性的伦理道德,转化为游客丰富的体验。实施品牌打造,建立一批以人居环境和伦理文化为吸引物的乡村旅游品牌。
第五,融合转化,创新人居范式。创造体现民族道德与文化之美的新型乡村人居范式,有赖于对传统人居环境伦理思想的充分吸收和转化。一方面,我们要加强传统人居环境思想的研究,厘清脉络,以是否适应现代生活为标准,取其精华,去其糟粕,逐步融入现代乡村人居环境伦理体系。另一方面,在实践中重视将传统伦理精神与现代乡村环境、建筑材料、营造技术、使用功能相结合,不断探索,最终形成新的人居范式。
总之,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乡村人居环境形成了成熟的教化育人方法,积累了丰富道德文化资源,批判性地继承这些方法和资源,在新时期发挥其德育功能,必将为乡村振兴注入新的活力。
(作者单位:浙江师范大学文化创意与传播学院)
友情链接: 中国社会科学院官方网站 | 中国社会科学网
网站备案号: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0146号 工信部:京ICP备11013869号
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使用
总编辑邮箱:zzszbj@126.com 本网联系方式:010-8588680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5号院1号楼11-12层 邮编:100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