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聚焦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高等教育作为我国教育体系的一部分,为更好实现教育目的与功能,理应重视自身治理现代化的问题。
当前,高校承担着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国际交流合作的使命,肩负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责任,高校治理现代化直接关系到高校“培养什么人、如何培养人、为谁培养人”的根本问题。党和国家对高校历来都给予高度重视和关注,当前由于国内外发展形势出现了深刻变化以及新技术要素的应用等, 高校面临新挑战,如何通过自身的变革来适应新形势,成为检验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风向标。
存在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当前,高校在发展和治理过程中,也呈现出不平衡不充分的现象,面临着以下挑战。
高校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能完全符合党和国家及社会的期待。2018年,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共同印发《关于高等学校加快“双一流”建设的指导意见》,对高校在学科设置、人才培养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部分高校还是按照惯性在办学,未能紧跟国家“双一流”的要求重新优化内部治理体系和治理流程、合理调整院系设置,使得高校的治理实效与党和国家的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由于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广泛应用及我国区域一体化的加快形成,经济社会尤其是高校所在区域对高校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方面都提出了新需求,但当前部分高校还未能充分地意识到专业、学科设置及自身治理体系变革对接经济社会所具有的重要性,使得传统学科与新兴学科发展出现不平衡,一定程度上导致高校与地方经济社会存在脱轨的现象。
高校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能充分满足新时代高校师生的需求。慕课等新型教学方式的广泛应用,以及学生不断增长的对教学质量和管理质效的新需求,当前有些高校显然还未能发现新型教学手段对传统教学模式的冲击,也未能建成符合现代教学要求的教学设备、流程机制等,对学生不断增加的诉求也未能有效地予以回应。新时代教师员工对自身的教学科研、职称晋升、薪酬待遇等也有着新的理解和需求。当前个别高校治理中简单化、行政化的倾向明显,未能从高校治理供给侧的角度出发,充分结合教师的需求,将需求转化为持续改进的动力。总之,在高校内部治理与师生不断增长的新需求之间,高校的治理体系所具有的滞后性特征较为明显,治理能力不能有效回应师生需求的问题也较为突出。
高校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能充分满足立德树人的根本要求。除总体性目标外,各个高校还需要根据自身的办学历史、资源禀赋、区域位置等予以综合判断,形成符合自身发展需要的办学目标、办学定位及办学特色等。在此过程中,根据高校具体办学目标和办学定位等,系统地处理好专业、学科和院系的设置,合理地界定学校、职能部门与院系的权责安排,不断地优化治理体系的运行机制和运行流程,形成持续改进的动力机制和回应机制。由于一些高校还是在传统办学的思维惯性下开展办学,实际上还未能对具体办学目标和办学定位形成科学合理的认识,导致治理体系在设计和改进的过程中缺乏相对明确的目标指引,使得治理效能是否得到提升缺乏相对明确的评判标准,从而形成高效治理体系形式化运作的后果,最终干扰了高校历史使命的完成。
优化运行机制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在推进高校治理现代化过程中,必须将上述要求贯穿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优化的整个过程中,既要坚持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又要遵循大学办学的基本原理和规律,不断推进高校治理现代化运行机制的优化。
要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指出,办好我国高等教育,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掌握党对高校的领导权,使高校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坚持党的领导,在高校治理运行中就体现为要坚持好党委领导的核心地位,强化党委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办学治校、人才培养的全过程。要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的运行机制。强化校长独立负责行使高等教育法等规定的各项职权,建立校长牵头总抓,分管副校长、职能部门和院系各司其职的行政运行机制。
全面建构依法治校的保障机制。要建立健全依法治校办学的思路,将法治思维和法律思维贯穿于高校治理运行的全过程。高校要以学校章程为统领,将职能部门职责、院系职责和运行过程厘定清楚,将师生所应享受的权利和应遵循的义务规定清楚,将各项制度的“废改立”予以规范,确保高校治理严格按照法治化、制度化的方式运行。
着力探索教授为主导的学术治理制度体系。在推进高校治理现代化过程中,在遵循基本政治原则的前提下,还应遵守高校办学治校的规律,充分发挥教授在人才培养、专业设置、科学研究、学术评价及职称评定等方面的主导作用。要在校院两级建立“学术委员会”“教授委员会”,要通过制度化、程序化的方式明晰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民主权力之间的边界,形成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相互支撑的运作状态。
完善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制度体系,强化治理的实效。高校治理现代化过程中,还应重视治理体系和治理过程中的民主化,充分地保障师生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建立师生意见建议的吸纳机制,形成回应型的治理模式。应注重高校与经济社会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的建立,推动两者形成相互促进的格局。还应建立治理运行实效的评估机制,定期对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效果进行评价,并形成评价—接纳的循环改进机制。
总之,高校必须紧跟党和国家的要求,充分了解和掌握高校办学的规律,紧紧盯住经济社会尤其是高校所在区域经济发展的新动向,不断调整和优化自身的治理体系和运行机制,不断提升自身的治理能力,真正实现高校在新时代的历史使命与改革目标。
(作者单位:常州大学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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