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事务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民族工作法治化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民族工作做了以“用法律来保障民族团结”为核心内容的重要指示,内容涵盖了民族法治建设的方方面面,为新时代民族工作提供了现实指导。民族工作事关国家的长治久安与民族团结,依法妥善处理民族事务是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做好民族工作的基本原则。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民族工作做了一系列关于民族法治工作的重要指示,为民族工作落实法治化指明了方向。
“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是根本要求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涉及国家社会生活各个领域,民族工作领域也不例外。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重要场合、重要会议强调要坚持依法治国,遵照法律法规要求处理民族事务。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高举社会主义法治旗帜”,“坚持依法治疆”;在2015年的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依法治藏;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解决民族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这些重要论述高度概括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根本要求。
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背景下,必须把民族工作领域内的各项事务纳入法治化道路,依法处理民族领域的冲突和矛盾,这是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是民族事务治理体系与能力现代化的根本要求。
“用法律来保障民族团结”是重要举措
坚持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是维护民族团结的基本路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用法律来保障民族团结”。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特别提出了“用法律来保障民族团结”,在系列重要讲话中,又系统阐释了如何“用法律来保障民族团结”,构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族法治体系。
首先是“把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落实好”的民族法律规范体系。“把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落实好”是制度基础,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民族工作不能仅依靠民族政策或日常管理习惯,而是必须以完备的法治体系为依据。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及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都要求“把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落实好”。依法处理民族事务首先就是依据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这两部法律是民族工作中最重要的法律保障。但是,随着社会发展,在一些领域出现法律空白或规定不够明晰的问题。这就要求,民族法治工作一方面要严格执行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原则规定,另一方面要充实完善民族法制体系,充分发挥地方性法规对保障民族团结的作用,为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提供法制依托和规范保障。
其次是“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的民族法治实施体系。高效的民族法治实施体系是落实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重要途径,在执法层面要坚持依法行政;在司法层面要坚持公正司法。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重要场合强调,要保证法律严格实施,“必须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坚持在法律范围内、法治轨道上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问题”。在实践中,有的地方和部门一碰到涉及民族因素的冲突,就将其简单地归结为民族问题或宗教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这类执法行为对民族团结的危害性极大,必须予以纠正。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对极少数蓄意挑拨民族关系、破坏民族团结的犯罪分子,对搞民族分裂和暴恐活动的犯罪分子,不论什么民族出身、信仰哪种宗教,都要坚决依法打击”,“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一切破坏民族团结、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在民族工作中,要坚持“讲政治原则、讲政策策略、讲法治规范”,只有真正严格执法,摒弃歧视性执法,法律才能有效发挥保障民族团结的功能。
公正司法是保障民族团结的重要支撑。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之外没有特殊公民,也没有特殊的民族和宗教,决不搞法外从宽从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决纠正和杜绝歧视或变相歧视少数民族群众、伤害民族感情的言行”。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要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的特殊需求和合法宗教信仰,真正做到公正司法、透明司法,用司法维护好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各民族的团结。
再次是树立“各族群众自觉按法律办事”的法律信仰。“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要推进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必须有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一些群众缺乏必要的法治素养,并因此引发一些涉及民族问题的冲突。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指出,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和问题,有不少是由于群众不懂法或者不守法酿成的。这些矛盾和问题,虽然带着“民族”字样,但不都是民族问题。要增强各族群众法律意识,懂得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谁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所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树立对法律的信仰,各族群众自觉按法律办事”。在实践中,应当针对民族特点,营造全民信法守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党委要搞好对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严密的民族法治监督体系是依法处理民族事务的有力保证。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强调,“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民族区域自治法的普及宣传,特别是要搞好对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最根本保证,民族法治工作事关国家稳定与安全,任何一个环节都离不开党的领导。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与监督,都离不开各级党委的坚强领导,党的监督检查是最权威高效的监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要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
“提高宗教法治化水平”是有力保障
在我国,由于历史原因,宗教在少数民族地区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时常有着错综复杂的关联,许多社会问题往往涉及民族、宗教、法律。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是全面推进民族工作法治化的有力保障,是民族工作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用法律规范政府管理宗教事务的行为,用法律调节涉及宗教的各种社会关系。要保护广大信教群众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广大信教群众正确认识和处理国法和教规的关系,提高法治观念。
保证宗教活动在法治框架内运行。依法管理宗教工作最基本的要求就是保证宗教活动在法治框架内运行。宗教虽然有其特殊性和复杂性,但是并不意味着宗教是法外之地,在我国,任何宗教活动都应当受到法律规范。当前我国已经形成了以《宗教事务条例》为主干,其他法律法规为补充的相对完备的宗教法律规范体系,应坚持综合运用各领域法律法规,共同管理宗教事务,用法律的形式保障信教群众的合法宗教需求,将宗教活动有序规范在法律框架之中。
严格划清合法与非法界限。宗教工作法治化不仅要保护合法宗教活动,更要制止非法宗教活动,遏制极端宗教行为。当前,极少数破坏分子打着宗教的幌子进行破坏民族团结、危害国家主权的违法犯罪行为。这些行为已经不再属于宗教范畴,相关部门要严格区分三个界限,划清合法与非法界限,坚决保护合法行为,要坚决处理 “非法宗教活动、非法宗教宣传品、非法宗教网络传播”。
总之,用法律来保障民族团结,有助于凝聚共识和民族地区的稳定,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民族工作的重要战略部署,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关于民族法治工作的重要论述,必将极大丰富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内涵,也为正确处理民族事务提供了根本遵循。
(本文系海南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课题“习近平法治思想在‘互联网’时代的现实意义研究”(Hnsz2016-35)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海南热带海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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