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富不平等自古以来都是哲人关注的热点。孔子曰:“闻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然而,正如法国经济学家托马斯·皮凯蒂所言:“财富分配是当今最受广泛讨论和争议的问题之一。但从长远来看,我们对它的演变到底了解多少?”诚然,人类不平等到底起于何时?在不同社会有什么变化轨迹?财富不平等产生的根源和变化的机制是什么?只有对这些问题展开深入研究,才能为缓解人类社会不平等提供真知灼见。对这些问题的探讨,都要追溯到没有文字记载的史前时代,考古学自然发挥着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考古学界对不平等现象的研究由来已久,但大多是具体的案例研究。美国考古学家蒂姆希·科勒等学者在《不平等的一万年:财富差异考古》中,试图用来自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考古资料,对新旧大陆10000年以来的财富不平等进行比较研究,但其所用的样本量较小,结论的普遍性还有待进一步检验。在过去的一个世纪里,数代中国考古学家通过考古发掘,已经为研究相关问题积累了大量资料,其中尤以墓葬资料最具潜力。古代墓葬中的遗物和建造墓葬所耗费的劳动都可以被视作广义财富,墓葬资料因此可被看作个人或家庭物质财富的指针和社会地位的反映。中国发现的新石器时期墓葬已超25000座。这些墓葬覆盖地理区域广、时间连续性强,对其进行系统量化的大数据研究,能够在时间和空间两个维度为探讨人类社会财富分化提供深刻的启迪。香港大学香港人文与社会科学研究所的中国考古数据库采集了20000多座新石器时期(前7500—前2000)墓葬数据。我们在此基础上开展了“中国境内一万年来的不平等”项目的跨学科研究,对各区域墓葬资料所反映的财富分化进行了量化分析,并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史前物质财富不平等的特征
整体而言,中国史前墓葬财富分化程度经历了一个逐渐升高的过程,但整体趋势背后有着明显的地区差异。在海岱地区、江汉平原、澧阳平原、太湖平原和宁绍平原,新石器时期墓葬财富分化表现出不同程度的升高趋势。在西部黄土高原地区,墓葬表现出的分化并非持续升高。在黄河中游的关中地区,仰韶文化早期半坡类型和史家类型墓地的分化程度要高于庙底沟类型的杨官寨墓地,表现出“退化”。晋南地区的庙底沟二期墓葬少有随葬品,但其后的清凉寺和陶寺墓地财富分化差异显著,表现出“突变”。在孕育二里头文化的环嵩山地区,裴李岗文化时期墓葬财富就表现出较高的分化程度,仰韶文化时期反倒有所减弱。由于这个地区仰韶时期和龙山早期发现的大样本墓葬较少,相应的墓葬财富分化程度研究有待更多材料的发现。但是到龙山中晚期,这个地区出现了一批城址,墓葬中的财富分化也显著提升,尤以瓦店和煤山等核心大型遗址最为突出。这说明了社会的发展和财富不平等程度的加强。此后的二里头时期,洛阳盆地财富分化程度有更大提升,二里头遗址财富分化指数达到了整个黄河中下游和长江中下游地区史无前例的峰值。
经济学研究发现,一个社会的财富总量越大,其不平等指数就趋于更高。墓葬资料显示,这样的现象在中国史前时代已经出现。史前社会墓葬财富总量和财富分化指数呈现显著的正相关。无随葬品墓葬比例也是判断财富分化的一个重要指标。长江中下游地区史前无随葬品墓葬的比例要显著低于黄河中下游地区,这应是两个地区物质财富差异的表现。因为长江中下游地区气候和环境的利农因素更稳定,稻作农业的产出更有保证,这就在生计层面确保了总量更大且持续累积的财富。以城墙或壕沟等防御性设施界定的城镇聚落中,人口更多,财富总量更大,墓葬财富分化程度更高,但是这类聚落中的无随葬品墓葬比例却显著低于无防御设施聚落的墓葬。虽然城镇人口财富分化程度更高,富者更富,但普通城镇居民更有可能拥有比乡村普通居民更多的物质财富。因此,城镇聚落无随葬品墓葬的比例更低。
财富分化和社会复杂化
社会复杂化程度越高,墓葬资料表现出的物质财富分化程度也越高。酋邦和早期国家社会的墓葬财富总体分化程度要显著高于渔猎或农业村庄。这主要是因为酋邦和早期国家社会人口更多,分工更多元,财富总量也更大,这为精英阶层聚敛财富提供了物质基础。在酋邦和国家形态下,机制化的政治、仪式和经济权力大多掌握在顶层精英手中,权力的财富属性非常显著。公元前3500—前2300年,在长江中游的湖南澧县城头山和湖北天门石家河这样的酋邦社会中,世俗化的政治权力占有主导地位,掌权者的墓葬财富多显著高于各自社会的墓葬财富中值。与此同时,在长江下游,良渚文化创建了达到早期国家标准的政体,统治者政治、军事、宗教和经济权力并重,最高权力者的墓葬财富已是墓葬财富中值的近百倍。到公元前1800年左右,在很可能对应夏王朝晚期都城的河南偃师二里头遗址,这个数值更达到数百倍。
美国人类学家莱斯利·怀特和澳大利亚考古学家戈登·柴尔德都曾认为,农业出现让此前的平均社会转向不平等。历史学家杰拉德·戴蒙德也坚持认为,农业是人类社会最糟糕的发明,其理由之一就是农业剩余导致了物质财富等各方面的不平等。诚然,农业会在普遍意义上产生更多剩余以及在此基础上的不平等;世界各大原生文明形成过程中,社会财富分化多是建立在农业基础上。但如果据此判断农业是造成人类社会财富不平等的最根本原因,不免有后见之明的嫌疑。在史前农业产生之前,有些渔猎采集社会墓葬所反映的财富不平等程度已经非常惊人。在公元前7000—前5500年的河南舞阳贾湖遗址,无论是其早期的渔猎采集社会,还是晚期渔猎采集与农业并重的社会,墓葬财富分化程度都相当高。贾湖墓葬中,40%以上的财富掌握在10%的少数人手中。类似现象在中原裴李岗文化其他遗址也有发现。按照法国经济学家托马斯·皮凯蒂的标准,这样的社会即使在今天也属高度不平等。由此可见,财富不平等的出现要早于农业,农业只是人类社会通向不平等的一剂催化剂,而非根本原因。
财富不平等与多种因素有关
财富不平等产生和变化背后的动因是复杂的,它与技术、人口规模、暴力(包括战争)、公共工程、分配和再分配机制、资源压力等诸多因素相关。我们常在研究中看到财富分化与以上某个或多个因素之间显著相关的案例,但不能简单地认为统计意义上的高度相关即因果联系。对普遍性因果联系的探究更要谨慎,以防陷入单变量相关性陷阱。如何通过墓葬资料考察财富分化的动因,是我们需要继续探索的问题。美国考古学家大卫·耶斯纳认为,物质资源的丰富程度促成了定居、生产剩余和包括财富在内的社会分化。但是,芝加哥菲尔德博物馆的考古学家加里·费曼指出,物质资源本身并不会变成剩余,也不会产生机制化的不平等,因为物质资源的存在并不依赖人类社会。我们同意加里·费曼的观点,并根据英国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对财富的定义,认为资源只有经过劳动之后才能变成财富,而财富只有在确定了产权归属之后才会成为不平等的诱因。在我们的样本中,无论渔猎采集社会还是农业社会,墓葬随葬品及建造墓葬所消耗劳动都可以被视作个人或者家庭财富,而且财富总量和财富分化之间呈现出稳定且显著的相关性。这种相关性也将成为研究不平等普遍动因的一个出发点。因此,我们也需要从资源如何变成财富(如技术和资源财富化过程中的人群组织形式等)、财富分配机制等角度,去探究更普遍意义上的因果联系。
斯坦福大学历史学家沃尔特·沙伊德尔在《不平等社会:从石器时代到21世纪人类如何应对不平等》中提出,当社会财富分化达到一定程度时,都会受到某些因素的制约。他把这些因素称作“平衡财富的四骑士”:大规模战争、重大革命、国家崩溃和大规模瘟疫。史前遗址的单个考古学文化通常延续数百年,其对应墓葬的时间跨度也类似。大多数情况下,考古学家都难以对这些墓葬进行更短时间段内的精确断代。因此,墓葬财富分化指数对上述短期事件平衡因素的反映并不易观察。然而,数据的确表明,在某些长期使用的遗址,有的文化阶段的墓葬财富分化指数会经历显著下降,如城头山遗址大溪四期墓葬的财富分化指数就显著低于大溪二期和大溪三期的墓葬财富分化指数。但由于该遗址大溪四期墓葬时间跨度达数百年,我们还需要综合多方面证据,以检视财富分化程度的降低是否由上述短期因素所致。因此,对财富平衡因素的研究,也将是财富分化研究需考虑的重要内容。
人类社会不平等有着深远的历史渊源,考古学通过对墓葬等资料所反映的物质财富不平等进行大数据量化研究,能够为理解包括财富在内的人类社会不平等的根源和演变机制提供真知灼见。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助理研究员;香港大学经管学院讲席教授、香港人文与社会科学研究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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