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国古代“礼”的研究至今已走过了百年历程。从20世纪30年代至90年代,学界主要采用“礼俗”作为研究的关键词。社会学、民俗学、人类学等学科从草创伊始就涉猎“礼俗”,并产生了一批奠基的学术成果。改革开放以后,这些学科的复兴为“礼俗”研究注入了新的活力。进入21世纪以来,“礼”成为历史学、哲学、社会学等共同关注的领域,成果迭出。但是,目前仍有一些因素制约着“礼”研究进一步走向深入。其中,核心概念长期以来数量不足且定名随意就是原因之一。从概念史角度看,“礼俗”概念的贡献主要在事相描述方面,“礼仪”概念的贡献则主要在实证性的个案研究方面。未来的“礼”研究要想突破当下瓶颈,应在实现多学科交叉的同时引入新概念,“庙堂礼典”“乡里礼秩”就是这样的概念。
“礼俗”的事相描述
从民国时期开始,柳诒徵、邓子琴等学者用“礼俗”概念来研究中国古代的礼。柳诒徵的《中国文化史》第十九章“周之礼制”大量使用传世文献《周礼》《仪礼》,并在1947年发表的《中国礼俗史发凡》中,第一次较为全面地阐述了中国礼俗研究的主要方法、内容和观点;邓子琴于20世纪40年代完成的《中国礼俗学纲要》和《中国风俗史》是对当时中国礼俗史研究的初步总结,他希望日后能建立起中国礼俗学的研究体系。到20世纪80年代,王贵民继续推进以“礼俗”为关键词进行的研究,他非常注重分析礼俗与宗法社会结构之间的关系,并且认为皇朝官府的上层典礼不应包括在“礼俗”中。从研究方法看,柳诒徵经学功底深厚,将三《礼》所描述的周代礼典称为“礼俗”;邓子琴提出用比较研究法和历史研究法研究礼俗;王贵民更多运用了传世文献考证和历史学方法,这一路数配合21世纪以来的新资料发现,至今仍有广泛影响。
总之,直至20世纪90年代的礼俗研究注意到了“礼”中社会下层“俗”的部分,难能可贵。但是,由于民俗学、社会学等学科体系长期以来不够完善,且未能与传统礼经学浩繁宏富的知识体系产生交集,因此这一阶段的研究存在一些不足。首先,民国时期“礼俗”概念的提出比较随意,这种凭经验和直觉给出关键术语的做法在当时很通行,但在今天看来,这种做法因一开始就欠缺缜密思考而显得过于仓促;其次,对礼俗的分析太过简单,事相描述的成分过多。而且,“礼俗”和“民俗”的关系从当时至今并没有梳理清楚。到了当下,用民俗学进一步研究“礼”存在诸多困难,因为“民俗”是普通群众的知识整体、思想方式、文化传统或艺术形式,但是中国具有庞大复杂的“礼”的体系,“俗”在很多情况下是被纳入这个体系的,费孝通由之提出“礼俗社会”并被广泛接受。因此在中国,“礼俗”是“礼”庞大体系中处于中下层且涉及风俗、体现等级秩序的部分,那些既不体现等级秩序也不涉及礼仪过程的纯风俗,则不属于“礼俗”,而属于普通民俗。更重要的是,“礼”作为庞大的知识体系和制度集结,其中有民俗学难以涵盖的礼经学和上层统治者设计的庙堂礼典的内容。但是,目前国内民俗学的理论体系仍未最终形成,面对“礼”这样集知识、制度和风俗于一身的庞杂对象时,不免显得捉襟见肘,这是当下继续以民俗学方法研究“礼”的最大难题,笔者期待着日后由多学科交叉方法来突破这一瓶颈。
“礼仪”的个案研究
基于以上难题,学者们从20世纪末起,开始运用传统的历史学实证方法对中国古代的“礼”进行分断代的个案研究。邹昌林的《中国古礼研究》(文津出版社1992年版)、张鹤泉的《周代祭祀研究》(文津出版社1993年版)和常金仓的《周代礼俗研究》(文津出版社1993年版)拉开了这一序幕。进入21世纪以来,礼制研究成为前沿热点,并涌现出一批代表性专著。例如,在中古至近古礼制研究中,梁满仓的《魏晋南北朝五礼制度考论》(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杨英的《祈望和谐:周秦两汉王朝祭礼的演进及其规律》(商务印书馆2009年版)、吴丽娱的《终极之典:中古丧葬制度研究》(中华书局2012年版)、朱溢的《事邦国之神祇:唐至北宋吉礼变迁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版)、李媛的《明代国家祭祀制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年版)、张佳的《新天下之化:明初礼俗改革研究》(复旦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牛敬飞的《古代五岳祭祀演变考论》(中华书局2020年版)等,均是各代庙堂礼典研究的代表性专著。此外还有多篇硕士学位论文和博士学位论文,兹不枚举。这些研究的广度和深度均大大超过以往。从成果分布看,三代至宋代的文献集中记载了上层的情况,因此成果较多集中于庙堂礼典;明清时,除了传世文献以外,还有档案、契约、民间文献等大量资料,因此乡里的礼仪个案研究得以深入展开。
宋元明清区域社会史研究较早运用了田野调查和历史人类学方法,且注意到了礼仪在区域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因此涌现出了一批礼仪个案研究的重要成果。比如,科大卫在《明清社会和礼仪》(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中,剖析了儒家礼仪在明清华南宗族形成过程中作为区域特征的代表加入国家大一统体系的作用;刘永华通过考察明清四堡地区儒家礼仪的案例,剖析了“礼仪下乡”的过程。他们的研究都注意到了宋以后理学关于“礼”的诠释和实践对礼学知识的再生产产生了巨大影响。赵世瑜则认为,礼仪以“中国”的名义,在各地“结构过程”及“礼仪标识”形成的过程中,把各种人群结合在了一起。以上研究关注场域、人员、历史节点等要素,在还原礼仪结构和过程的同时勾勒出地方社会的脉络,超越了民国时期至20世纪八九十年代仅利用传世文献研究礼仪事相的水平。若说仍有哪些不足之处,那就是“礼仪”的内涵太广,各位学者所指“礼仪”有时并不一致,这就需要引入更多的其他概念,才能更加精准。这也反映了迄今礼制研究中本土概念的缺失。下面,笔者介绍几个有助于礼制研究走向深入的关键概念。
系统化概念体系的展望
近年来,张士闪一直倡导“在田野中理解中国”的民俗学研究,并提出了“礼俗互动”这一概念,其核心要义是将国家政治与民间“微政治”贯通起来。笔者认为,“礼俗互动”这一概念可以配合“庙堂礼典”和“乡里礼秩”两个概念,形成系统的概念体系。“礼”由一套庞杂学说以及一种庞大复杂的兼综政治等级、社会等级和伦理价值观的体系综合而成,具体内容可以分为传统礼学、庙堂礼典、乡里礼秩三部分。其中,“传统礼学”属于知识的生产和再生产部分,它固定了各种社会利益如何分配的理念;“庙堂礼典”包括朝廷的吉、凶、军、宾、嘉五礼,它囊括了日月山川宗庙祭祀、宗室成员守孝服制以及军事、朝贡、元会节庆等仪式。此外,律令中对皇帝、贵族、品官、士大夫的服制和用物规定,也是其附属;“乡里礼秩”由旨在序齿的乡饮酒礼(基层的庙学祭孔也可归入此类)、旨在收族的宗族祭祖礼和各地林林总总的地方性神祀组成,它们在乡里基层构成了一个具有约束性的“权力的文化网络”,并加入国家的大一统,成为实现大一统成本最低的基层终端治理方式。“礼”正是凭着三者综合而成的牢固机制和体系,才能实现对古代社会中的各种资本(金钱、社会地位、人身劳动)进行分配、确认、再生产和代际传递。随着宋代以来“礼制下移”,朱子理学逐步推行,《家礼》得到推广和实践,“礼”不再局限于庙堂,而是一直推行到社会各阶层,“大一统”也因此更加稳固和完善。
总之,从“庙堂礼典”到“乡里礼秩”中层层相属的礼仪,均在不同层次体现着大一统。此外,乡里的各种礼仪在实践中,除了体现大一统并形成秩序之外,也保存了各地的多样性。明清时期乡里礼秩下的各种礼仪在展演过程中,可看出地方性的“文化资本”在各种场域中实现资源垄断或利益交换。所有这些礼仪,在庙堂服从于中央集权国家的需要,在乡里则服从宗族延续和国家统治的需要。各层级礼仪模拟了一种等级有序的理想化社会结构,整个社会进而形成一个“礼仪之邦”,这都是古代中国独有的特征。
因此,对“礼”的研究可以引入“礼俗互动”“庙堂礼典”“乡里礼秩”等概念。与此同时,要实现文献学、历史学、社会学、民俗学、人类学的多学科方法交叉,这将使对庞大浩繁的礼制体系进行进一步深入研究成为可能。进入21世纪以来,这种交叉实际上已经开始。随着概念体系的完善和多学科交叉的深入,礼制的研究范式将逐步成熟,最终成为独立的研究领域。这样,其中的积极因素才能真正为当今所用,这样的时日必将到来!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史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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