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数字技术向善发展
2021年12月14日 09:49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1年12月14日第2308期 作者:于国强

  古希腊时期,毕达哥拉斯试图用“数”来认识世界。如今,他的思想被赋予了新的内涵,“数字”在工业、交通、金融、教育、医疗等领域扮演着关键角色。万物因数字而互联,算法正精准计算着生活中的一切,我们越发生活于一个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数字社会。数字技术在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算法歧视、数字贫困、隐私泄露、信息茧房、失业等风险。这警示我们,数字技术蕴含着价值观念,无论是数字技术本身还是数字技术背后的人。正如陈昌曙指出,“技术是负荷社会价值的,不应该只从技术看技术,不应该把技术作为中立的东西而必须超出技术本身来谈问题”。

  价值是有关人与人之间关系“好”或“坏”的判断。我们应选择怎样的数字技术?是带给我们“物质”多一点还是“精神”多一点?在理性思维的支配下,技术常成为人们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工具。佩雷斯(Carlota Perez)利用“技术—经济”结构,形象地反映了经济发展与技术变革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目前在数字技术领域的突出表现是“流量至上”,这也是不少算法设计的普遍价值取向。数字平台只有拥有“流量”才能实现盈利,于是如何获得“流量”成为重点。与知识性、严肃性信息相比较,娱乐性、通俗性、猎奇性的内容更容易被用户接受,拥有天然的传播性。数字平台可以借助一定量的资金与时间,探索用户的兴趣,拓展信息传播的边界,丰富平台中的信息内容。但这样做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如果拓展的内容不受欢迎,反而会导致“流量”的下降,得不偿失。对平台而言,较为保险的办法是通过算法推荐人们喜欢的内容,这样能够快速形成“流量”并为平台带来丰厚的利润,但也容易导致所推荐的内容通俗化甚至低俗化。如果放任这种“无序化”发展,其后果将是假新闻、阴谋论等不良信息盛行,用户隐私与心理健康受到损害。马克思曾描述道,“一切所谓最高尚的劳动——脑力劳动、艺术劳动等都变成了交易的对象,并因此失去了从前的荣誉”。与不良文化相比,优秀的数字平台文化能够引领社会道德,服务精神文明建设。但当数字平台迫于“流量”的压力向不良文化妥协,带来的后果将是整个数字平台文化的沦陷。

  数字平台在成立之初,都蕴含着某种“善”的初衷。比如,社交平台可以满足人们交往的需求;短视频平台可以给人们一个展示自我的舞台;支付平台可以避免实体货币的不便之处;网购平台可以节约人们购物的时间等。随着技术与时代的发展,这些平台肩负着造福社会的使命,并越发展现出为民众勾勒美好生活的能力。

  但是,在发展过程中,部分平台却出现了窃取他人隐私、通过算法推送不良内容获取流量等不良行径。如今,人们的注意力成为不少数字平台获取利润的工具,但很多人在使用某些平台的过程中往往处于被动地位,只能忍受隐私被随意窃取,忍受不良内容霸占“眼球”,忍受算法操控情绪……部分平台甚至打着“向善”的旗号,却将人们的生活引向“恶”的边缘。当数字平台成长为垄断巨头,人们就会感受到其强大的控制力。在一个仅由算法推荐而成的“无序化”的数字世界中,操纵人们情绪的阴谋论、假新闻与不良文化等则可能肆意横飞;一些充满负面情绪、极端思想的人则可能产生报复心理;社会可能愈加撕裂;焦虑、仇恨、愤怒、恐慌则成为数字世界中“恶”的注释。如果得到的是这样的结果,发展数字技术还有什么意义?

  亚里士多德指出,“一切技术、一切规划以及一切实践和抉择,都应以某种善为目标”。“善”象征着幸福,追求“善”,就代表追求幸福。技术的实践过程,应是通往“善”的过程,是内在对“善”的追求外化于以行动实现自身目的的行为。技术发展的价值追求,应是为人类福祉服务,使人类获得更好的生活,推动人类文明的进步。在“技术—经济”结构下,导致技术“向恶”的根本原因是市场逻辑对利润的过度追求。因此,在数字技术发展的过程中,我们需要用“善”的伦理给予调适,将人类“善”的价值取向赋予算法之中。

  韦伯(Max Weber)指出,价值理性(Substantive Rationality)所关注的是特定行为对社会产生的伦理、美学、宗教等价值影响。即便技术理性给我们带来了丰厚的物质财富,但一个生态环境恶化,充满腐败与贫困、仇恨与欺骗的社会并不能给人类带来幸福。我们需要的是一个充满公平与正义、道德与尊严的社会环境,并为之不断探索“向善”的技术之路。算法是表达人们思想的一种手段。我们并不是要拒绝算法,关键在于如何让算法更具社会价值。我们不能被算法控制,而是要让算法服务于我们的幸福生活,让数字技术优化社会服务的质量,扩大公共服务的范围。数字技术向善,能够让偏远地区的孩子通过网络享受到与城里孩子同样的教育资源,为促进公共教育均等化提供更多路径;能够让深山里的患者通过在线医疗、远程会诊,享受便捷优质的公共医疗服务;能够让人们通过各类数字治理平台及时了解政府信息,并表达自身诉求,让社会治理更加精细化。有关各方应主动承担起用数字技术服务广大人民群众的公共责任,让人民群众共享看得见、摸得着的数字成果,这才是数字技术发展的价值所在。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责任编辑: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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