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自然”概念中的健康思想
2020年08月04日 08:58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0年8月4日第1981期 作者:陈默

  健康自古与自然关系紧密。中医从“天人合一”的哲学思维出发,探寻天、地、人三者间的关系,健康体现为三者的和谐统一。西医从“天人相分”的哲学思维出发探寻人体的奥妙,遵循自然主义、功能主义理论模式。“自然”概念内涵丰富,道家哲学的“自然”概念就含义颇多,近代西方哲学家如海德格尔、弗洛姆、爱默生等也都阐述过关于“自然”的理论。哲学家们对“自然”的理解不局限为外在、经验性的认识,还有价值性、超验性的认识。概括起来,“自然”主要有三层意思:1.自然环境。指人赖以生存的自然界,与人是同源同流、和合而生的。2.自然本性。指无任何外力使然、自己本来如此的规律性,如老子所说的“道法自然”。3.自然无为。意即不妄为、遵循自然而为。人们正是在对“自然”概念的深层次认知中,不断调整自身的存在方式、完善自身的人性,从而达致真正的健康。

  “自然环境”中的健康生存

  自然环境通过各种天气气候的变化、自然灾害、疾病等与人类进行对话。人类开垦荒地、水利建设等改造自然的活动过程,常使地理环境和生态资源发生重大的改变,并进而使病原体赖以生存、循环的宿主、媒介也发生改变。人类施加在自然中的各种行为,正以不同类型的疾病的方式反作用于自身,影响着人类的健康。

  古人对自然之“天”充满敬畏,并不试图通过对其进行征服来彰显人的力量。现代人对自然的征服是无止境的,甚至尝试通过技术改变身体的自然属性。身体的疾病和自然环境一样,成为人自身之外的“他者”,是被不断认识和征服的客体。古代中国哲学赋予自然以人性,追求“天人合一”的生存境界。现代科学哲学试图将人自然化,但又不将人看作是与自然界一体的,人体仅是独立存在的自然物。疾病也被自然化了,但疾病也不被看作是与人一体的,而被视为是可以通过改变人体的物质结构而予以祛除的“他者”。疾病和人被自然化之后,便不再被认为是与自然动态联系的有机体,而被看作是静止的、固态的、活的有机物。

  现代环境哲学集中研究人与自然的关系,将人放置于与自然界各种生物的关系中加以考量。尽管中国古代“天人合一”的哲学思维也试图通过天人关系来诠释自然,但其更多赋予“天”以人的道德属性,赋予“天”比人更强的道德意志,天可以主宰人事,但是人不可以主宰“天”。现代环境哲学将自然与人看作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既不过分地放大人的主体性,抹杀自然的能动作用;也不过分地放大自然的决定性作用,消解人的主体性。环境哲学突破了现代科学化哲学的致思方式,从单纯的认知哲学转向价值哲学,人的存在和自然的存在是平等的,人与自然之间必须实现平等的对话,将各自的价值放置于两者紧密相连的关系中去思考,由此来获得人的健康生存。

  “自然本性”中的健康理念

  “自然本性”指天地万物本来就有的规律性,如四时更替、万物生长。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自然”是比“道”更为形而上的存在,人应通过体悟和效法“自然”来反思自己的生存与健康之道。玄学家郭象说:“自然者,不为而自然者也。故大鹏之能高,斥鷃之能下,椿木之能长,朝菌之能短,凡此皆自然之所能,非为之所能也。”天地万物皆遵从自然本性而生,如大鹏能飞、椿木之所以能生长都是自然使然,并非人力所能为或不为的。在道家看来,“道”是只可知其然而不可知其所以然的,对“道”的过多追问是无意义的。道即是自然,“自然”即是不需要多加思索的本然道理,就像鸟能在天上飞、鱼能在水里游一样。人的健康也遵循同样的道理,不能轻易违背自然本性。

  自然本性还体现为一种不受外在环境影响的灵性,是体验性的。爱默生在《论自然》中说:“若是一个人希望独处,那就让他去看天上的星星。从天国传来的那些光线,将会把他和他触摸的东西分离开来……它使得人在凝视那美妙的星体时领悟到静止不变的崇高境界。”人要想获得这种体验,就要走向自然、接近自然、与自然合一。但可惜的是,很多人的直觉天性已被蒙蔽,而只有内心如孩童般天真的人,才能感受到自身与自然的呼应。自然本性还可以是超验性的。爱默生说:“站在空地上,我的头颅沐浴在清爽宜人的空气中,飘飘若仙……我变成了一只透明的眼球。我什么都不是,却看透一切。”通过“透明眼球”,可以明了自身在自然中的地位,“自然”和“我”达到了完全的相通,可以透过自然来认识自我的本性,又可以通过自我来认识自然的本性。这是一种超验性的认识,“我”既作为一个主体存在,又时时超越这个主体而存在。“我”与自然是相互拥有的。这里的“我”是一切自然的源泉,自然又是“我”的存在形式。

  弗洛姆在《禅宗与精神分析》一书中提出,禅宗与精神分析对改造人之心灵有着异曲同工之妙,能使人达到健康的“开悟”状态。他说:“治疗并不在于使他无病,而在于使他处在泰然状态。”这是与人的自然本性一致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中,人真正地实现了自我,达到与自然本性一致,与世间万物发生关系而又不失掉自我。“我”虽然处在世界的中心地位,但“我”不因此而隔断与外界的联系,反而把外界当作与“我”共存的有机整体,在“我”与世界的相互作用中完成自我的实现。此时的“我”因为世间万物而变得完整,这是真正意义上的存在,是超越物质意义的存在,又与一切物质世界连为一体。

  然而,人并非总能够明了自身存在的自然本性。人类创造了各种令人叹为观止的现代文明,也因此失去了与自然最原始的联系,离自然本性越来越远。祖先们留下来的宗教、法律、道德等告诫后人,自然生存的智慧是“我”作为人对自然的回答和理解,必须符合发展的自然规律,即符合自然本性。人的健康正是这样一种肉身和灵魂、历史与现在、经验与超验相统一的“自然而然”,是一种内外兼修、无物无我的自然状态。

  “自然无为”中的健康法则

  与“道”相比,哲学家们更愿意把“自然”看作与人的生命更为一致的东西,指的是人存在的一种至高境界,体现为“无为”。从逻辑上来讲,“道即自然”“自然即无为”“道即无为”似乎都在阐明道与自然、无为的关系。很多情况下,这些概念拥有相似的内容。并且,“无为”和“自然”之间似乎构成因果关系,即因为“无为”所以“自然”。众多哲学家拒绝接受“无为”的“无所作为”之意,而将其解释为“有所为、有所不为”,因而“无为”的意思更应被理解为不妄为、遵循自然而为。

  在老庄思想中,“道即无为”的解释受到普遍认同,因而“道即自然”“自然即无为”等解释,在逻辑上都是成立的。“自然”所指向的不是客观的自然世界,而是作为主体存在的人。“自然”代表的是一种精神境界或内在本性,是人类认识自然界、社会和人自身的一把钥匙。这样的精神境界,指的是凭借人自身的自主性,不需要依靠其他力量来完成的“自由之路”,其目的是回归人之本真状态,祛除一切外物之蔽。“辅万物以自然”是体现人之智慧的生存法则,体现了人对自然、本然的尊重。

  中西方哲学家们都发现了人的身体与心灵、人体与自然之间的密切联系,并以此来诠释人的健康。健康涵括人的身体、心灵、自然环境、个人行为方式、道德认识等各个方面,意味着自然的通达。这样的状态不局限于某一种形式,是“我”与“非我”之间的深层次的沟通与交融。健康意味着人对“我”的哲学性认识,这一层次中的“我”与“自然”具有极其相似的哲学意涵。“我”的存在既是自然的,又是超越于自然的;“我”身处于“自然”之中,又常常在“自然”之外反观“我”的存在。健康就处在“我”与“自然”之间,不是“我”存在的某一种状态,而是一个连续的、动态的、不断变化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我”以我的心灵感受着一切“非我”(即自然)的存在,若“我”的存在与“自然”的存在相通,“我”即能达到健康的良好状态;反之,便会出现各种紊乱。

  (作者单位:广西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责任编辑:张月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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