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教育一体化发展的政策意蕴
2024年03月14日 10:37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4年3月14日第2852期 作者:阮成武

  进入新时代以来,一体化作为重要的政策理念和发展战略,经历了不断更新迭代的过程,形成了多种形态和样式。党的二十大报告将其融贯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各个领域,视其为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实现方式,凸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的制度优势和治理特色。区域教育一体化旨在打破行政壁垒、强化政策协同,深化合作、相互赋能,以凝聚更强大合力促进区域内教育高质量发展。从相关政策精神和政策语境来看,区域教育一体化发展具有普遍性、示范性和探索性三重政策意蕴。其中,普遍性政策意蕴是现阶段促进区域教育一体化发展的基本面,具有政策目标和适用范围的全国统一性;示范性政策意蕴体现对象范围的特定性、政策实践的先行性和政策效果的示范引领性;探索性政策意蕴既是对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的具体落实、对长三角教育一体化发展的经验吸纳,更是切合区域实际需要的创新性政策实践。

  普遍性政策意蕴:加快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

  区域教育一体化发展应着眼于何种区域、实现何种意义上的一体化,既要基于一体化发展的内在逻辑,也要立足于一定的现实基础和客观需要。在现阶段教育宏观政策背景下,区域教育一体化发展的基本单元是县(市、区、旗)域,涵盖县城、乡镇、村庄多个发展层面。一方面,县域作为基层行政主体和具有相对完整的经济社会运行体系的区域单元,具有承上启下的重要功能。另一方面,县域资源禀赋和发展路径具有较大差异性,以县域为基本单元推进区域教育一体化发展,更能切合人民群众实际需要,更加与现行经济社会发展结构相契合,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相适应。相较而言,县域教育一体化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和突出短板是义务教育城乡发展不平衡,“乡村弱”和“城镇挤”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2016年,国务院印发《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要求“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这些政策不仅为现阶段推进区域教育一体化发展明确了任务方向,也赋予其普遍性政策意蕴。

  国家推进基本公共教育均等化的核心目标是全面保障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包括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城乡整体发展、校际均衡发展和群体公平发展。其中,城乡整体发展的重点是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着力点是加快缩小县域城乡教育差距。为此,县级党委和政府要担负主要责任。一是要根据县域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实施规划,满足人民群众在地城镇化的需求,科学制定城乡学校布局规划,加快城镇学校扩容增位,建设城乡学校共同体,建立以城带乡、整体推进、城乡一体、均衡发展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二是要与常住人口变化相协调,根据不同学段学龄人口规模及变化趋势,加强学段衔接和普职分流的规划、管理与资源配置,以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来保障和促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三是加强教育与科技、人事及规划、财政、建设、国土管理等部门的协同治理,克服部门自利化倾向,促进教育部门与乡村基层政府之间的联系配合,形成部门协同、县乡村协同的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运行机制和保障机制。

  在以县为主加快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的同时,还需要加强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政府统筹。目前,省级统筹已经在学校规划布局、经费保障、教师编制配备、学校标准化建设等方面得到明显加强,在“四个统一、一个全覆盖”上取得明显进展。省域之内,除了一些省直管县(区),省与县之间存在一个中间层——市(地、州、盟)。市域内县与县之间有着明确的行政区划边界和责任边界,县区之间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导致义务教育发展差距明显,特别是省会及地市中心城市优质教育资源更加聚集,由此造成义务教育城乡差距比县域更加突出。随着各地大力推进城镇化和区域一体化,城乡“地理距离”和“制度距离”制约日益缩小,地市中心城市对农村人口进城购房、就业和就学的吸引力更大。这既对周边县域义务教育产生更大冲击,也使市级政府所在地城市义务教育承受更大压力。为此,区域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需要加大市级统筹力度,建立辖区内县与区之间、市与县之间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盘活用好市域教育资源,推动义务教育市域到省域一体化发展。

  示范性政策意蕴:深入推进长三角教育一体化发展

  如果说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是现阶段区域教育一体化的基本要求亦即普遍性政策意蕴,那么随着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长三角教育一体化发展则成为区域教育一体化发展的示范性政策意蕴。不同于前者,长三角教育一体化发展拓展到各级各类教育和教育各领域、各环节,旨在探索区域教育一体化发展的制度体系和路径模式,成为教育高质量发展全国样板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引领区、区域教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随着《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的出台,长三角教育一体化发展形成更加系统完备的政策环境,同时也面临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目标要求和更多更深层次的矛盾、问题和挑战。为此,应按照“先行探路、引领示范、辐射带动”的要求,将长三角教育一体化发展推向深入,突破空间壁垒、利益壁垒、行政壁垒和制度壁垒,打破体制和政策瓶颈,探索形成区域教育一体化发展的系统成型经验和可复制模式,为全国区域教育一体化发展领航探路、提供示范。

  为此,应将长三角教育一体化发展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总体规划、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框架,实现提档进位,拓展一体化内涵和深度,提高一体化标准和水平。具言之,一是改变部门化定位和依附性地位,将教育一体化发展提升至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优先战略地位,将教育、科技、人才作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率先实现现代化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二是将一体化发展拓展至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各领域,克服区域内教育资源和质量差距形成的“分化型困境”,通过建立一体化体制机制增加优质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建立普惠、便利、共享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的供给标准和跨区域供给机制,在全国率先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使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一体化成为促进长三角城乡融合发展和区域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支撑。三是促进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一体化发展,形成高端人才共育和合理流动机制,加强科研平台共建共享,实现创新要素区域集成和共享,联手营造有利于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教育发展格局和生态。四是促进教育一体化发展与长三角产业分工协作和产业一体化的深度融合,促进科教融汇、产教融合、职普融通,促进人才培养类型和结构优化,加强人才培养链与产业链、创新链精准对接,推动产业升级向全球价值链高端迈进。

  探索性政策意蕴:全国各地推动区域教育一体化发展

  构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教育一体化发展是重要的战略支撑和突破口。相较于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国家目前尚未出台有关区域教育一体化发展的专门政策文件,而是将其作为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等相关政策文件的重要内容之一。在此政策环境下,全国各地积极主动探索,纷纷推出区域教育一体化发展政策举措,呈现中层担纲和基层探索先行的发展态势,开展了适合本区域实际需要的区域教育一体化发展政策实践。

  一是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积极推进跨省域教育协同发展。如北京、天津、河北共同签署《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促进京津优质教育资源向河北延伸、职业院校跨省“3+2”联合培养以及高等教育资源集聚优化。二是省、市两级党委和政府在推进一体化发展过程中主动谋划本区域或跨区域教育一体化。如湖北省将教联体建设作为重大教育改革项目列入政府工作报告和教育部门“一把手”工程,以此为抓手健全完善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机制,积极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成都市建立城乡一体的公共教育机制,打破区域和行政壁垒,建立集团式、链式、雪球式、集群式、互动发展联盟式等机制,统筹规划优质名校集团布点,实现市域内城乡学校管理同探索、教师队伍同发展、学生成长同进步、教育质量同提高、学校文化同繁荣,促进全域教育融合均衡。三是高校或行业联盟积极发力,形成跨行政区域的教育一体化发展组织和人才培养机制,通过联盟或联合体等多种方式促进创新资源要素区域流动、集成和共享。四是县级政府从自身资源禀赋、人口变化趋势和发展战略出发,促进县域或县域之间城乡教育一体化,改善教育服务供给,优化教育发展生态。应当说,全国各地推进区域教育一体化发展难有统一标准和模式。因此,多样化和特色化是其基本样态,以展现其与各个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契合性。未来,我们应进一步促进区域教育一体化政策资源的整合和体系化,并对各地形成的经验和存在的困难与问题进行总结提炼,从而更有效、更深层次推动区域教育一体化发展。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新时代美好生活观引领的高质量教育发展进路研究”(21BKS018)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安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崔博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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