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见封泥与秦中央职官用印
2023年01月06日 08:37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3年1月6日第2567期 作者:孙闻博

  封泥是中国古代用以封缄简牍并加盖玺印的泥块,在封缄盛装物品的橐、囊、箧、笥时也多使用,又称“芝泥”“泥封”,主要使用于秦汉魏晋时期。在今日的考古学分支中,封泥文字被归入铭刻学范畴,是研究相关历史时期职官、地理极为重要的考古文物资料。

  在中国古代官僚政治制度的发展中,战国秦汉是重要的历史阶段。以商鞅为代表的战国变法的核心是官僚制化运动;秦兼六国,实现一统,又建立起一套较为系统完备的职官制度,对后世影响深远。中国古代的官制记录于中央、地方之间,向重前者。这无论从《汉书·百官公卿表》《续汉书·百官志》,还是《唐六典》《通典·职官》中,皆可看出。虽然如此,早期中央职官制度研究,却非题无剩义。自王国维倡导“二重证据法”,之后学者又发展出“新证”研究:“余之为《新证》,是在《会注考证》及《考证校补》之外,加以解释,其材料多取材于考古各方面。如……秦汉则用权量、石刻、竹简、铜器、陶器诸铭文。使文献与考古合为一家”(陈直《史记新证》自序,中华书局,2006年,第3页),“我之方法,以本文为经,以出土古物材料证明为纬。使考古为历史服务,既非为考古而考古,亦非单独停滞于文献方面”(陈直《汉书新证》自序,中华书局,2008年,第4页)。有意思的是,陈直以此为《汉书》作新证,收获最大者恰在《百官表》:“至于《百官公卿表》,每一段皆有新证,故引用《汉书》全文,略变体例。……在全书中以此表最详,数量约占六分之一”(第5—6页)。今利用新获秦封泥资料,我们有望对战国秦国、秦王朝的中央职官问题做更进一步的探讨。近年,刘瑞编著《秦封泥集存》(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0年)(以下简称《集存》)、《秦封泥集释》(上海古籍出版社,2021年)(以下简称《集释》)先后出版,为相关工作提供了新的条件。《集存》辑录2019年9月前刊布的秦封泥共9218枚、2350种,并附拓本、正背面照片及原始出处。现以《集存》资料为中心,在利用时复加考辨,重审秦中央职官用印。

  秦中央职官用印的印称变化

  东汉卫宏说“秦以前,民皆以金玉为印,龙虎钮,唯其所好。秦以来,天子独以印称玺,又独以玉,群臣莫敢用”(《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集解》引,中华书局,1982年2版,第227页)。以往多因此认为,秦统一之前制度不齐,存在玺、印混用。按前人对卫宏语之引录,虽属大略言之,但主要提示“秦以前”玺印的材质、用纽不尽严格,实未及印称混用。传世战国文献记诸国用印,称“玺”及“鉨”。具体到秦,睡虎地秦简中时代较早的材料如《法律答问》《为吏之道》也显示,早期秦公印、私印均称“玺”。官印称“玺”、称“印”,存在时代先后(《秦汉军制演变史稿》第一章,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6年,第57—59页)。封泥所见秦中央官印如“厩玺”“中车丞玺”“客事之玺”“寺工丞玺”(《集存》,第82—83、131、152、242—244页),反映秦中央职官印制的早期特征。对照图版,“厩玺”为长方形横印,笔画纤细,界栏为囗字格,而非日字格。“中车丞玺”,非经外力挤压,字皆作瘦长体,为长方形竖印,四字占据上下两字面积,笔画纤细,界栏为囗字格,“中”字竖笔上下端各有向右两横,为较古写法。“客事之玺”为方印,笔画纤细,界栏为田字格。“事”作“吏”。据里耶秦更名木方“吏如故,更事”(Ⅶ)(陈侃理《里耶秦方与“书同文字”》,《文物》2014年第9期,第77页),秦统一之前,“吏”“事”用字多作“吏”。“客事之玺”及“客事”(《集存》,第152页)之“事”,均写作“吏”,时代在秦统一之前。“寺工丞玺”,方印,笔画较粗,界栏为囗字格。

  如进一步分析,秦封泥又见“诏事之印”“诏事丞印”“诏事□□”(《集存》,第394—395页)。13件“诏事丞印”中,“事”作“吏”;5件“诏事□□”中,“事”作“吏”。这显示,实作“诏吏”的两件,是秦统一之前用印;其他数量更多作“诏事”者,是秦统一之后用印。我们曾指出“秦玺印制度变化与职官名号更动并不同步,前者早于后者。‘秦以来’‘秦以前’,严格说并非是在秦统一、称帝前后”(《秦汉军制演变史稿》第一章,第59—63页),上述材料再次证实此点。要言之,中国古代官民印“玺”“印”的印称更替,发生在秦统一以前,而非始皇二十六年(前221)秦统一之时。这对于讨论秦封泥的时代断限,多有意义。

  秦中都官的官称与印制

  卫宏又说“秦以前以金、玉、银为方寸玺”(《后汉书》卷四八《徐璆传》李贤注引,中华书局,1965年,第1621页)。“方寸玺”指边长一寸的方形印,后世多称此类为“通官印”,与之相对的方印一半大小称“半通印”。一般认为,西汉武帝以降,长吏持通官印,少吏持半通印。至于秦官印情况,过去了解有限。我们发现,秦中央诸卿所辖属官,也即中都官,用印多为方印一半的长方形印,如“大宰”“泰宰”“大史”“泰史”“大医”(《集存》,第23—25、25—27、28页)。而佐官即中都官丞,用印多为方印,如“大医丞印”“泰医丞印”(《集存》,第28—30页)。需要指出的是,所谓“大宰”“泰宰”“大史”“泰史”“大医”,可视作职官省称。我们认为,秦代都官称“长”,此实际指大宰长、泰宰长、大史长、泰史长、大医长。与汉代不同,秦县令秩千石至六百石,不设长。《二年律令·秩律》记都官令、长以六百石为界,反映西汉初年情形。秦代可能并非如此。睡虎地秦简《法律答问》“‘辞者不先辞官长、啬夫。’|可(何)谓‘官长’?可(何)谓‘啬夫’?命都官曰‘长’,县曰‘啬夫’”(九五),岳麓书院藏秦简“置吏律曰:县除有秩吏,各除其县中。其欲除它县人及有谒置人为县令、都官长、丞、尉、有秩吏,能任者,许之└”(207/1272、208/1245),与县令(县啬夫)对言的,乃是都官长。岳麓书院藏秦简“大县必遣其治狱(冣)久者,县四人,小县及都官各二人”(282/1885),都官与县虽属同一大等级,但禄秩较大县为低,同于小县。秦封泥又见“公车司马”“公车司马印”“公车司马丞”(《集存》,第73—78页)。三枚“公车司马”如前论“中车丞玺”,字皆作瘦长体,为长方形竖印,四字占据了上下两字的面积,笔画纤细,界栏为囗字格,而非日字格,时代偏早。“公车司马印”“公车司马丞”为横置的日字格印,其他“公车司马”为田字格印。所谓“公车司马”“公车司马印”,在秦代恐怕也是指公车司马长、公车司马长印。

  这些反映两个问题:1.战国、秦的中都官长使用方印、方印一半的长方形印,且以长方形印常见,佐官多用方印,故印制不严格以尺寸区分高低。2.秦中央诸卿所辖属官(中都官)用印,看似机构印,但实际多使用了职官省称。秦都官长官称“长”,或不称令。

  秦中央职官用印的文字调整

  秦封泥所见中央职官用印还存在文字变动,对封泥断代同样重要。这既涉及“正字形”,也涉及“正用字”。大西克也指出,“太守”“泰守”的写法以秦统一为界,存在先后,推测“泰”字是秦统一时所创。研究并列举秦封泥所见“大内”“泰内”等多例,提示考古地层学显示“大”字封泥的时代较“泰”字封泥为早。此外,作者还特别举出“大匠丞印”“泰匠丞印”的“匠”字写法,前者也早于后者(《从里耶秦简和秦封泥探讨“泰”字的造字意义》,《简帛》第八辑,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第139—148页)。里耶秦更名木方又云“大如故,更泰守”(《里耶秦方与“书同文字”》,第77页),指“大”在一般使用中仍然如旧,表示太守之“太”的“大”,改用“泰”字。这便进一步证成秦统一后存在“大守”改作“泰守”的“正用字”调整。当然,从更名木方所见“毋敢曰王父曰泰父”“庄王为泰上皇”看,“泰”字的实际应用更广。按大西氏所举“大匠丞印”“泰匠丞印”,既涉及“正用字”,也涉及“正字形”,所论且可补充。仔细对照,两类印的界栏不同:“大匠丞印”为囗字格印,“泰匠丞印”为田字格。同时,“丞”字也有差异:“大匠丞印”之“丞”,部件“了”的横笔较短,折笔多有转至接近横笔左端或仅中间位置转笔下拉,构形疏朗随意;“泰匠丞印”之“丞”,部件“了”的横笔较长,折笔多转至与横笔左端对齐后转笔下拉,构形偏平工整。目前所见,“大宰”“大史”“大行”“大仓”“大官”“大匠”(《集存》,第23—24、25—26、148—150、179、195—196、428—429),皆为囗字格印;“泰宰”“泰史”“泰行”“泰仓”“泰官”“泰匠”(《集存》,第24—25、27、151、182、206、431页),皆为日字格印。“大行”之“行”笔画平直,“泰行”之“行”上部笔画弯曲。又,“大田”(《集存》,第185页)为无界栏或囗字格印,“大内”(《集存》第312—313页)为无界栏印,“泰内”(《集存》,第314—315页)为日字格印。由此可知,二字秦印在统一前后的界栏变化,较为突出:秦统一前,多是囗字格(少量为无界栏)印;统一后,均为日字格印。

  至于太守用印,秦封泥见有“上郡大守”“清河大守”“河间大守”“颖川大守”“东郡大守”“四川大守”“济北大守”“即墨大守”“河外大守”“南郡大守”(《集存》,第714、812—813、814、846、863、894、911、922、943、945页),以及“大原守印”“大原大府”(《集存》,第798页),现知均为秦统一之前用印,也即《史记·秦始皇本纪》“初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之前所置秦郡。这有助于研究战国及秦统一初期秦郡的推行。同时,秦封泥所见清河郡、河间郡、济北郡、即墨郡、河外郡,之前了解不甚确切,相关秦郡存在由此得以证实。至于郡名用字如“颍川”作“颖川”、“泗水”作“四川”,现知也非秦设三十六郡之时调整,此前用字已如此。最后,“蜀大府丞”“河内邸丞”“南阳邸丞”“河外府丞”(《集存》,第726—727、779、867—868、943—944页)之“丞”字,对照图版,皆属早期写法,用印同样偏早,时代在秦统一之前。

  封泥作为历史文物,留存不易,幸见者或源自当时档案废弃的焚烧处置。然而,昔日之“无用”,今日已成“大用”。它将襄助我们沿着《汉书·百官公卿表》“秦官”的追溯,继续前行,再创新境。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古文字与中华文明传承发展工程”协同攻关创新平台)

责任编辑:常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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