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建祥:“双轨制”推动军事人才科学流动
2019年05月09日 09:20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9年5月9日总第1688期 作者:孙建祥

  为实现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有效发挥军事人才的巨大潜能,确保军队体制编制改革的顺利推进,我们必须牢固树立人才流动的观念,打破体制界限,实行“计划调配为主,市场交流为辅”(“双轨”)的军事人才流动机制,让人才在军队内部实现有序顺畅流动,从而保持人才队伍的稳定与活力。

  军事人才科学流动意义重大

  优化配置人才,有效解决配置失衡问题。联系部队实际,可以发现我军人才配置失衡的问题较为突出。主要表现为:基层人才流向机关,驻边远艰苦地区部队人才流向驻大中城市,作战部队专业人才流向省军区系统,高学历人才争相到机关,基层野战部队一线的高学历人才寥寥无几等,从而导致机关与基层人才比例失衡。驻大中城市与驻艰苦地区部队人才分布失衡,高学历的军事人才配置失衡。久之就会形成“人才积压”与“人才短缺”并存,造成人才的极大浪费。这不利于部队战斗力的提髙,有碍于新时代强军目标的实现。实施人才科学流动,把握人才流动的主动权,有效控制人才的流向、流速、流量,可以把现有人才用在部队建设急需、实现强军目标急用的岗位上。

  优化人才结构,有效发挥人才队伍效益。人才学理论认为,合理的人才结构应该是人才的数量、类别、层次配备合理,且有良好的互补性。在有效管理下,各类人才运行正常,从而发挥人才群体的最佳效益。但从我军人才结构来看,存在着人才层次搭配失调的问题。如有些科研单位高学历人才多,“人才密集”导致相对“过剩”,形成人才的闲置,有些高级人才只能干常人就能胜任的工作。再如一些基层单位,人才类别单一,初级指挥人才严重过剩,且大多毕业于同一院校,甚至师出同门,这很难实现人才结构的“互补”,不利于人才整体效益的发挥。人才的科学流动,只有从部队建设需要和各类人才素质出发,科学配置,使人才层次匹配、类别相宜,才能更好地发挥人才队伍的最大效益。

  促进全面发展,培育能打仗的复合型人才。信息化战争是陆、海、空、天、电等一体化的联合作战,要求军事人才具有“高智多能,指技合一”的复合素质。打赢未来战争,需要既懂政治又懂军事、既懂指挥管理又懂专业技术的复合型人才。但应看到,我军多数干部被分得过细的专业“条块分割”限制在很小的领地内,“隔行如隔山”的现象极为严重,加之人才被固定在岗位上,进得来、出不去,在一个单位或部门一干就是几年、十几年,导致人才素质能力难以实现复合发展。人才的科学流动,能让各类人才换岗锻炼,使他们担当多种任务、更换多种角色、任职多个岗位,朝着综合性和复合型的方向发展,有利打赢未来战争。

  “双轨制”有利于形成“人才高地”

  着眼推动军事人才的科学流动,促进人才队伍的稳定与活力,我军应实行“计划调配为主,市场交流为辅”的人才流动机制,从而形成“人才高地”。

  所谓“计划调配”,指的是军队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发展需求,运用行政计划或命令来改变人才隶属关系和工作关系,确定其工作岗位,使人才在诸军兵种单位、不同专业或岗位之间流动。从总体上看,它是我军人才流动的传统模式,也是目前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军人才交流的主体形式。该形式具有配置速度快、成本低、宏观性强等优点,且能有效解决伴随人才流动中出现的诸如盲目流动、非均衡流动等问题。但因“计划调配”具有较强的刚性,人才一经初始定位,一般就很难重新调整,往往导致 “一次分配定终身”。另外,因人才流动渠道不畅,还易出现因军事人才正向流动路径不畅,择业意愿难以实现,就用形形色色的寻租手段来实现灰色流动的问题,从而浪费大量的军事资源。

  所谓“市场交流”,指的是通过市场机制自动调节军事人才在诸军兵种单位、不同专业或岗位之间的流动。它是在利益驱动和信息引导的前提下,根据军队人才或社会准军事人才自愿、用人单位择优选人的原则,面向军队或地方进行选才用人的渠道。在这种流动过程中,军事人才需求是牵动市场供求关系变化的根本动力。市场交流能充分体现军事人才和用人单位的双向选择,具有成本低、速度快和效益高等特点。但因事物发展具有两面性,人才的市场交流也容易导致人才垄断和不正当竞争、配置盲目、调节滞后、不能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等缺点。

  当前,我军人才流动所处的外部环境是一种市场环境,而内部则处于封闭的非市场化环境之中。这就决定我军人才流动模式既应具有市场调节性,又要具有计划调配性。考虑到受重点领域集体攻关、保密性强等因素影响,军事人才的日常管理具有很强的刚性。因此,我军人才流动应坚持“计划调配为主、市场交流为辅”的基本思路,即军队有关部门既要制定合理的人才交流计划,增强人才流动计划调配的科学性,又要根据军队需求的变化,在尊重人才成长、人才流动规律的基础上,让部分人才相对自由流动,真正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用其所学、用其所长,将有限的军队人才安排到部队建设最急需的地方,为实现新时代的强军目标服务。

  多举措有力保障“双轨制”运行

  判定人才流动是否科学合理,主要看是否有利于改善单位军事人才队伍结构,是否有利于调动军事人才的积极性,是否有利于在更大范围内产生军事人才效益。为了有效提高军事人才的使用效益,努力以“计划调配为主,市场交流为辅”机制推动人才科学流动,国家和军队有关部门宜采取以下保障措施。

  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当前,有些单位和机关过于强调本单位军事人才的稳定,为了本单位利益,千方百计将军事人才禁锢在自己的小“国度”里;或只希望通过军事人才交流吸引更多的人才,但又怕本单位的军事人才外流,搞“只进不出”的单向流动等。这些都不利于军队人才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也不利于我军的快速发展。为此,各级领导机关应站在军队发展全局的角度,树立“一盘棋”的思想,敢于打破人才管理的“单位所有、部门垄断、条块分割、静态封闭”的格局,更新思维观念,实现人才归属全军化,推动军事人才的合理流动。对于有利于单位建设的人才,要大胆引进;对于换一个单位、换一个岗位就能一展才华或作出重大贡献的流动,要大开绿灯,这样才能有效提升军事人才价值。

  不断加强宏观调控。为了确保军事人才流动的正确方向,严防人才流动失常,各级党委还要切实把人才流动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工作责任制。加强军事人才统计,科学预测人才发展趋势,明确各单位人才数量质量、类别的盈亏,在较大的范围内建立人才数据库,以此来制定军事人才流动的远、中、近期规划和具体运行细则及调控办法,有效宏观控制人才流动的三个维度:流向、流速、流量,强化人才流动的有序性,变被交流人员跑交流的被动为人事部门组织交流的主动,使军事人才在一定单位和地域构成合理,作用发挥明显,从而为克服目前部队军事人才“严重不足”与“大量浪费”并存问题奠定重要基础。

  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只有建立健全法规制度,严格依法规范军事人才流动,才能减少流动中的违规和资源浪费现象。为此,有关部门应制定以限制性条款为主体的军事人才流动政策,如规范和限制从事军事机密工作、承担重点科研项目的骨干人才的流动等,提高人才流动的合理性、有序性;制定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内核的军队人才流动政策,促进军队人才市场的发育; 制定倾斜保障制度,如向重点部队、落后地区部队倾斜,以推动有关单位人才结构的改善,提升部队战斗力。

  强化薪酬利益调控。从部队实际来看,目前军事人才工资几乎是固定的,它更多体现的是劳动时间,而与劳动质量关系不大。如在基层、作战部队、艰苦地区,军事人才长时间、超负荷工作却往往得不到相应报酬。由于部队驻地环境、担负任务等的不同和分配制度的不完善,使得驻城市部队官兵与驻偏远地区部队官兵、非作战部队官兵与作战部队官兵、机关官兵与基层官兵之间在物质待遇上往往存在差别。这种不均衡的群体利益差别,直接驱使军事人才想方设法向驻城市部队和待遇相对较高的警备部队、后勤保障部队、机关和院校流动。为此,有关部门应以工资制度为导向,合理调节军事人才需求,根据军队对人才的需求重点和方向,引导人才的流向和流量,优化配置人才。

  健全保障措施。要加快军人福利的货币化进程,改革军队现行的住房、被装、车辆、医疗等保障方式,由实物供应转变为货币供应,并将其尽可能纳入军人的工资范畴,从而减少军事人才跨单位、跨部门选择和配置的障碍,有利于降低军事人才科学流动的成本,提高军事人才利用效益;要加强“全军人才信息网”的建设,搭建全军人才信息平台,实行档案的网络化统一管理,解除军事人才所在单位对其流动的限制,并建立网上军事人才市场,提供及时可靠的军事人才需求和供给信息,使流动对象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沟通更快、更有针对性,为用人单位和军事人才互动提供可靠基础。

  (作者单位:国防大学政治学院)

责任编辑:王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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