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推进粮食稳定安全供给
2024年03月05日 11:28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4年3月5日第2845期 作者:卢洋

  粮食稳定安全供给,关乎国计民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始终是建设农业强国的头等大事。”2023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次强调,“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推进粮食稳定安全供给,要从种粮能力提升、主体培育、政策优化等方面着力,探索切实有效的路径。

  提升粮食生产能力

  采取科学的种粮方式提高粮食产能,对于增加种粮收益、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至关重要。尽管全国种粮面积平稳增加,但粮食作物收益不高的问题仍然存在。“农民种粮能挣钱,粮食生产才有保障。”要聚焦粮食增产、增收、增效,延伸和拓展粮食生产与产业发展链条,促进种粮收益稳步增加。

  强化稳粮增产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好、使用寿命长、管护运营到位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是夯实粮食生产基本盘的重要基础。大数据、物联网和云计算等前沿技术的广泛应用,是粮食作物实现全过程智能化生产的基本条件。要改善种粮基础设施条件,新增建设并巩固提升高标准农田,提高粮食生产机械化和水利化水平,解决“靠天种粮”“旱涝难产”的难题。深化数字技术在粮食生产各个环节的应用,在现代农业产业园等具备条件的地区率先实行农田数字化管理,推动耕种管收全过程智能化。

  开发稳粮增收的复合种养模式。单一的粮食种植模式,增收的空间较小。发展“粮食+”模式,将粮食作物种植与经济作物种植、水产和家禽养殖等结合起来,不仅能提高粮食主产区土地利用率,而且能实现多渠道增收。要突出粮食及重要农产品种养区域和产品优势,因地制宜错位发展优质优价品种,拓展推广粮粮、粮经、粮渔、粮禽等“粮食+”经营模式,发展套种、混种、轮作、间作等多种生产方式,实现“一地多用”“一田多收”。

  打造稳粮增效的粮食全产业链。充分挖掘粮食产业内在价值,促进与粮食相关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粮食产业提质增效的有效途径。要培育知名度和美誉度高的粮食产品品牌,打通粮食生产、加工、物流、销售等各个链条,壮大粮食产业。推动粮食产业与农、商、文、旅、体、医等业态深度融合,发展设施农业、体验农业和共享农业,释放乡村产业发展新动能。

  培育粮食经营主体

  量够质高的新型经营主体,是提高粮食生产水平的关键。虽然全国新型经营主体持续发展,但是粮食规模经营不强的问题仍需解决。要逐步壮大与粮食相关的新型经营和服务主体,不断增强粮食规模经营能力。

  壮大粮食规模经营主体。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是粮食规模经营中的两类核心主体。要着力培育从事粮食生产经营的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推动家庭农场组建农民合作社、合作社根据经营需要办企业,有效带动粮食规模经营。在粮食规模经营主体与农民之间,建立紧密的种粮利益联结机制,提升经营主体联农、带农能力。

  培育粮食生产服务主体。粮食规模经营的增强,离不开社会化服务的支撑。要健全粮食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动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供销合作社等服务主体,全方位有偿开展粮食前中后生产、托管等服务,拓宽粮食经营性服务领域,充分服务粮食规模经营,满足种粮农民和大户的服务需求。

  打造种粮职业经理人队伍。懂经营、会管理、通市场的种粮职业经理人,既能助推粮食规模经营,又能提升粮食产业市场竞争力。要培养种粮“领头雁”,优化种粮能人培育方式,建立粮食产业职业经理人选拔、管理和评价制度,鼓励具备条件的本土、返乡和外来人才申报种粮职业经理人,形成职业化种粮队伍。

  完善种粮支持政策

  实施有力的支持政策,不仅是种粮农民获得稳定可预期收益的重要保障,而且是激励粮食生产的可行措施。要健全涵盖粮食生产产前、产中、产后的政策支持体系,加大种粮支持力度,进一步激发种粮动力。

  健全合理的种粮利益补偿机制。粮食主产区长期肩负着国家粮食稳产保供的责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出实招健全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强调“不能让种粮大县在财政上吃亏”。要按照“谁种粮、补偿谁”“多种粮、多补偿”的原则,对粮食主产区实行渠道多样的利益补偿政策,探索推行与主产区履行粮食安全责任相匹配的财政补偿,保障主产区的合理利益。完善粮食领域金融支持政策,探索成立粮食产业发展基金,对规模种粮予以资金支持。优化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机制,提高抵御粮食安全风险能力。

  健全精准的种粮补贴政策体系。尽管现有农业补贴种类较多,但是,补贴促进种粮的作用仍需加强。要健全动态增长的种粮直接补贴机制,规范并简化种粮大户补贴申报流程,提高种粮大户专项补贴总额。对连续种粮达到一定年限的大户,可逐年提升每亩补贴比例,每年一次性发放补贴。探索耕地地力补贴调整机制,在将耕地面积作为耕地地力补贴依据的地区,可将粮食种植面积与补贴标准挂钩,逐年提高耕地地力补贴用于实际种粮农民的比重,确保实际种粮获得补贴。

  (作者系四川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研究员)

责任编辑:崔博涵
二维码图标2.jpg
重点推荐
最新文章
图  片
视  频

友情链接: 中国社会科学院官方网站 | 中国社会科学网

网站备案号: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0146号 工信部:京ICP备11013869号

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使用

总编辑邮箱:zzszbj@126.com 本网联系方式:010-8588680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5号院1号楼11-12层 邮编:10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