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作为新时代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战略部署,有助于推动我国在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参与全球分工和合作,形成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的新优势。跨境数字贸易是数字经济时代对外贸易的新业态新模式,以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为主要面向,推动跨境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有望为世界经济注入新动力,合力实现全球数字贸易共同繁荣。
数字贸易是发展新趋势
现阶段,数字经济“正在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由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催生出来的数字贸易正以全新的方式重塑世界经济面貌,在推动经济全球化方面大有作为。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量子计算等新技术层出不穷,已成为产业变革中的关键共性技术,催生出大量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使不可贸易的服务可跨境贸易,并大大降低服务贸易成本,推动服务全球化和服务贸易加速发展。
随着全球化发展带来互联网技术的进步和平台经济的触角伸向全球,跨境数字贸易逐渐成为全球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数字贸易可更好地连接全球生产和全球消费,精准地匹配供需双方,实现供需良性互动,充分发挥需求对供给的牵引和导向作用。跨境数字贸易在“买全球、卖全球”方面的优势和潜力继续释放,2022年我国跨境数字贸易交易额实现3.8万亿元,比上年增长74.3%,有效助力了我国外贸稳规模优结构。海关企业调查显示,超七成企业对2023年跨境数字贸易进出口的预期平稳或增长。
数字贸易可推动贸易全流程、全产业链数字化,强化各产业间信息和技术要素的共享,实现贸易业态创新和供给体系质量提升。数字贸易通过大数据和数字化平台降低国际贸易成本,扩大交易范围,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主体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和贸易壁垒。数字贸易还通过数据流动模糊了国界、国内外贸边界,加速了各种要素快捷流动和优化配置,推动数字贸易全球规则的形成与发展,促进了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的全球一体化。
共建“一带一路”发展新动能
数字贸易以数字技术赋能、以现代信息网络为载体、以数字平台为支撑,是全球经济发展和贸易增长的新引擎。中国数字贸易持续高速发展,其规模和增速都居世界前列,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提供了新动能、新途径,拓展了新发展空间。
数字政策合作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提供良好的政策制度环境。近年来,中国政府与共建国家不断加强政策沟通,深化数字领域合作,构建多双边和多层次的交流合作机制,为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提供政策制度保障。截至目前,中国已与20个国家和地区签署《关于加强数字经济领域投资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与30个国家签署双边电子商务合作备忘录,同时,中国—中东欧、中国—中亚五国以及上合、金砖等框架下的电子商务多边合作机制不断深入。在已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中,包含电子商务条款的占62%。
数字技术赋能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提供动力支撑。一是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5G、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不断渗透到各国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各领域各环节,是更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动力和技术支撑。2021年,中国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服务进出口总额超过1100亿美元,同比增长33.4%。二是数字技术降低了通信成本和交易成本,提高了交易效率,降低了中小微企业参与国际分工、融入全球价值链的门槛,破除了物流、支付、语言文化等方面的制约,使各国共享数字红利。三是数字技术优化资源配置,使各国聚焦优势互补。数字技术推动人才、技术、信息与服务等要素通过网络和平台相互交流互鉴,带动共建国家实现经济、社会数字化变革,将新技术新产业注入高质量发展中。比如,中国在数字基础设施、物流服务、数字支付服务等领域存在比较优势,与共建国家的需求高度契合。
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提供“硬件”支持。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网络基础设施匮乏,网络使用费居高不下,互联网渗透率不高。随着中国数字企业的不断进驻,这些地区在通信光缆、跨境电商、数据中心等领域取得显著进步。“一带一路”数字交通走廊和跨境光缆信息通道建设不断加快。“亚非欧1号”洲际海底光缆标志性项目投入运营,大量跨境光缆铺设。截至2022年底,中国三大电信运营商拥有66条海底光缆、101条跨境陆缆系统和21个陆缆边境战线,海外服务网络遍及40多个国家和地区。中国—东盟信息港、中阿网上丝绸之路建设全面推进,“数字丝路地球大数据平台”实现多语言数据共享。根据国际电信联盟的报告,2019—2021年,非洲的互联网使用增长了23%,非洲整体网民数量超过5.8亿。目前,中国已经设立165个跨境电商综试区,建立了2600多个支撑国际供应链业务的海外仓,这些试验区成为新型外贸基础设施。
数字平台企业是推动共建“一带一路”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的主力军。数字化平台不仅推动形成新的产业组织,让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消费者之间、企业与市场之间建立一种新的紧密关系,而且从撮合功能到资源配置、市场销售、物流组织、金融匹配、商务中介,再到价值实现、售后服务等功能,比传统产业组织更强大、更快捷、更便利。阿里巴巴集团的“全球速卖通”出口平台,覆盖全球190多个国家和地区,为4000万海外商家提供数字化贸易服务,服务境外线上消费者超3亿人。“丝路电商”是推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新途径。自2017年“丝路电商”行动计划提出以来,“丝路电商”合作持续深入,拓展了我国与共建国家间的经贸合作新空间,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注入新内涵,开辟新途径。2022年中国跨境电商出口2.11万亿元,同比增长9.8%,在促融合、促开放、促发展方面的作用日益显著。
合力共促数字贸易新发展
数字贸易是新一轮国际竞争的重点领域,事关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共同利益。充分发挥数字贸易新优势,弥补数字贸易领域的共同短板,不断做优做大做强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数字贸易规模,有助于全球经济稳定发展。
不断完善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加快建设5G网络、一体化数据中心体系、产业互联网等智能化综合性数字信息基础设施。通过“一带一路”数字化平台企业建设,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平台企业,稳步推动信息技术标准化。
探索构建共建“一带一路”循环产业生态。坚持依靠数字核心技术自主创新,携手提升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数字技术基础研发能力,在国际竞争中实现数字经济量的增长和质的提升。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提升贸易数字化水平,在区域内积极探索数据贸易模式。依托我国在数字技术和数字经济商业模式创新方面的已有经验,构建“一带一路”数字贸易区域价值链。
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数字贸易领域制度型开放。依托现有的共建“一带一路”平台,推进高水平数字贸易开放,鼓励共建国家在数字贸易领域先行先试,加快建立数据资源产权、交易流通、跨境传输、安全保护等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中国不仅要在现有数字贸易规则标准下扩围提质,更要深化同世界各国更高水平数字贸易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的开放。积极申请和参与高标准的数字贸易协定,逐步推进《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贸易协定谈判进程。积极参与和推动全球数字贸易规则谈判,率先探索和落实“一带一路”区域数字贸易规则的制定。在跨境数据流动、市场准入、数字产品服务税收等方面,制定灵活多元的规制措施,持续推动消减数字贸易壁垒,建立健全数字知识产权保护、争端解决机制体系与跨境电商标准体系等。
(作者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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