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扶贫作为我国实现脱贫攻坚任务的重要方式,旨在通过将精准扶贫与生态保护有机结合起来,整合贫困地区的土地、矿产、能源、森林等自然及生态产品,统筹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生态效益,以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贫困地区人口可持续生计能力发展相协调。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推动绿色发展,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重要论断,为新时代农村绿色可持续发展指明了方向。
作为大扶贫格局的重要力量,生态扶贫一直贯穿于我国的扶贫事业之中,为助力贫困地区打赢脱贫攻坚战发挥了独特的作用。“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我国“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随着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需要在乡村振兴框架下统筹推进。生态扶贫不仅符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政策要求,而且是现阶段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现实需要,将巩固拓展生态扶贫成果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联系,是推动脱贫地区内生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
从实践来看,我国生态扶贫已形成了多元化的路径及模式,包括自然资源及生态工程建设、生态补偿、自然资源及生态公益岗位、发展自然资源及生态特色产业、开展易地生态搬迁等。贫困地区在广泛开展自然资源及生态扶贫实践过程中,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和“农民脱贫致富”两大目标,促进生态保护和缓解贫困相融共赢,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增加贫困户收入、改善区域生态环境的同时,对于提升贫困户自然资源及生态保护意识、激发贫困户脱贫内生动力、提高贫困地区乡村治理水平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然而,从巩固生态扶贫成果的可持续性来看,我国脱贫地区与自然资源富集区、生态脆弱地区、生态功能区在地理空间上高度重叠,生态资源富集地区虽有丰富的自然及生态资源,但缺乏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关键要素,将丰富的自然生态资源转化为“金山银山”的机制有待完善。因此,如何通过政策创新以推动这类生态产品的价值实现,将脱贫地区的“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激发乡村发展内生动力,是未来生态扶贫工作的重要任务。
以乡村振兴为出发点,结合生态产品价值理论,构建符合地区特点的生态扶贫成果巩固拓展长效机制,实现脱贫地区以帮扶为主的外部驱动向以产业振兴和生态振兴为主的内部驱动转变,需要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实现生态扶贫成果巩固拓展与促进农民生活富裕衔接。“生活富裕”是乡村振兴的落脚点,也是生态扶贫成果巩固拓展的首要目标。无论是通过生态补偿政策获得转移性收入,还是通过参与自然资源及生态公益岗位获得工资性收入,以及通过发展自然资源及生态特色产业获得经营性收入等,农村低收入人群收入获得持续提升。但这些收入大多是在政府财政支持和短期帮扶下所获得的政策性收入,可持续性难以保障,存在较大的返贫风险。构建生态扶贫成果巩固拓展长效机制,必须以发展低收入群体的可持续生计能力为根本,扩大自然资源及生态公益岗位的覆盖范围,持续推进就业扶贫,通过拓宽就业渠道、完善就业政策、加强技能培训等措施,增加可持续生计资本,不断缩小农村低收入群体同其他群体的收入差距,以实现共同富裕。
其二,实现生态扶贫成果巩固拓展与壮大乡村产业衔接。“产业兴旺”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基石。我国在生态扶贫过程中,鼓励贫困地区依托本地自然生态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地发展特色资源产业、生态旅游业、生态农业等扶贫产业,深入挖掘“绿水青山”的生态产品价值,将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经济优势,在实现增收和稳定就业方面成效显著。但也面临着产业基础薄弱、产业项目同质化等难题。同时,新型经营主体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本性以及农户自身技能、市场竞争等弱势条件,使得农户仅能参与利润最低的生产环节,导致脱贫地区致富后劲不足,很难做到长期有效。
从长远来看,必须要将生态扶贫成果巩固拓展与壮大乡村产业有效衔接,激发脱贫地区的内生发展能力。一是要推动脱贫地区产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变。充分挖掘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河流、湖泊等自然资源与生态产业发展潜力,通过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创造并实现生态产品价值,提高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促进脱贫地区形成各具特色、可持续的生态产业体系。二是要推动脱贫地区一二三产业向融合发展转变。利用“生态+”“自然资源+”等模式,推进自然生态资源与旅游、文化、康养等产业融合,以实现农民生产生活方式与可持续生态资源有效利用深度融合。三是要建立新型经营主体与脱贫群体的利益联结机制。在发展自然资源与生态产业的基础上,将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户利益联系起来,通过入股分红、订单帮扶、合作经营、劳动就业等方式,拓宽脱贫群体的增收渠道。
其三,实现生态扶贫成果巩固拓展与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衔接。“生态宜居”是提高乡村发展质量的保证。通过生态补偿政策、自然资源与生态公益岗位设置等系列扶贫政策,贫困地区生态系统服务供给水平逐渐提升,农户的生态保护意识逐渐增强。然而,也存在部分地区单纯重视自然资源与生态的生产价值,环境承载容量被无限放大,在扶贫过程中存在着资源浪费、掠夺性开发等问题,自然资源与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持续减弱。因此,做好生态扶贫成果巩固拓展与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衔接,必须要巩固好自然资源与生态这一乡村发展优势,加强对贫困地区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宏观管控,保证对自然资源及生态产品的持续供给。同时要实施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协同推进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升级和完善生态环境基础设施,以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环境效应视角下贫困地区新能源发展及其扶贫政策”(16BJY049)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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