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我国城市群产业联动发展
2020年03月18日 00:13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0年3月18日总第1888期 作者:杨青龙 宣烨

  2019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加快落实区域发展战略,完善区域政策和空间布局,发挥各地比较优势,构建全国高质量发展的新动力源。因此,推动城市群产业联动发展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我国实现区域协调发展、打造世界级创新平台和增长极的重要载体。

  当前,我国城市群产业联动发展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城市群内部的产业同构程度较高。由于历史或现实的原因,我国诸多城市群内部的城市之间存在明显的产业同构问题,使得产业链和价值链的联动效应难以有效发挥,各个城市很难根据自身的比较优势进行产业选择,从而降低了城市群的资源配置效率,制约了产品和要素的有效流动,导致严重的重复建设、过度竞争和产能过剩等问题。以长三角地区为例,根据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UNIDO)的测算,上海与江苏、上海与浙江、浙江与江苏的产业结构相似系数分别达到0.82、0.76和0.97。我国其他城市群的产业发展也面临着类似的问题。二是城市群内部的产业关联程度较低。城市群内部存在明显的行政分割痕迹,致使不同城市之间的产业关联程度较低,难以通过城市群发挥产业的前向关联效应和后向关联效应。以长三角地区为例,江苏的研发类生产性服务业难以有效对接上海的高端制造业,进而无法支撑后者的发展;江苏制造业产品的进出口贸易往往通过上海进行跨境结算,未能充分利用苏北地区沿海港口城市的区位优势。三是城市群内部的产业分工体系较弱。行政分割导致各个城市在进行产业规划时,更多以本地的资源要素和已有产业为基础,不同城市之间缺乏清晰的产业定位,进而出现一些园区建设陷入粗放式扩张的“窘境”。我国部分城市群内部的同质化现象明显、分工体系较为脆弱,难以发挥城市群在资源配置方面的统筹优化功能,无法形成错位分工格局。四是城市群内部的主导产业选择较为随意。受国家产业政策影响,不少城市会盲目选择重点发展某种产业。以长三角地区为例,各城市争相把汽车、电子、机械、化工、医药等作为未来主导产业,在其16个核心城市中,有12个选择通信作为主导产业,有11个选择汽车,有8个选择石化。这导致长三角城市之间存在产业过度竞争和资源大量内耗,不利于发挥各地的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降低了区域资源配置效率。

  从理论上看,城市群产业联动发展需要遵循其发展机制,具体包括分工效应、共享效应、分摊效应以及涓滴效应。第一,分工效应。有效的分工协作是城市群产业联动发展的基础。各个城市通过发挥在技术创新、要素禀赋、市场规模、动态学习等方面的比较优势,致力于发展自身适宜的特色产业,进而通过不同城市的分工和交换,有效提升城市群的资源配置效率,形成城市群内部城市各展所长、优势互补、共赢发展、持续互动的发展格局。第二,共享效应。在城市群发展过程中,不同城市可实现诸多公共基础设施、交通和通信网络、教育、医疗资源等公共品或准公共品的共享。这种共享效应能够显著改善城市群的外部发展环境,突破行政区划的阻隔,进而更好地推动城市群产业联动发展。第三,分摊效应。构建区域财税共享机制,可以避免城市群内部的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从而在推动城市群联动发展过程中降低产业发展的负担。所谓区域财税共享,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政府按照一定方式共享税收收入、共担税收支出并构建共同的财税管理、统筹及平衡机制。作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税收治理格局的主要措施之一,财税共享可以为地方政府提供稳定的税收来源,并兼顾不同城市的经济利益,有助于共享发展成果、共同提供区域性公共物品。第四,涓滴效应。即核心城市对外围城市的积极影响。作为增长极的核心城市,往往通过产品和服务购买、增加投资等方式带动外围城市共同发展,从而弥合二者发展差距,实现城市群实体经济的联动协调发展。

  只有充分发挥城市群产业联动发展过程中的分工效应、共享效应、分摊效应和涓滴效应,在此基础上设计相应的实施路径,才能更好地推动我国城市群的产业联动发展。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

  首先,依托比较优势,引导区域分工。推动城市群产业联动发展,必须把“好钢用在刀刃上”,实现不同城市实体经济的共同发展、联动发展、互利发展。为此,基于各个城市比较优势的产业选择及产业分工,就显得尤为必要。以长三角地区为例,上海应充分发挥其在金融、贸易、航运、物流领域的作用,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和以之为基础的高端制造业;杭州、宁波、南京、苏州、无锡等区域性中心城市应积极优化自身的综合承载能力和服务功能,提升在城市群实体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带动作用。

  其次,共享基础设施,搭建载体平台。搭建面向城市群实体经济发展的载体和平台,有助于更好地推动城市群产业联动发展。共享诚信信息系统、产权交易平台、金融合作交易平台,有助于推动金融领域的联动发展;搭建城市群人才信息发布和人才合作交流平台,有助于推动人力资源在各城市之间合理流动,实现人力资源联动发展;强化科技教育领域的交流合作和资源共享,建立产学研和科技开发联合体,有助于共享技术创新成果,推动研发领域的联动发展;搭建城市群投资信息发布平台,建立各种形式的技术创新联盟、产业发展联盟、营销传媒联盟、产业园区联盟,有助于更好地保障实体经济的联动发展。

  再次,创新体制机制,改善营商环境。城市群产业联动发展离不开完善的体制机制和良好的营商环境。创新体制机制的关键,在于打破各种地方保护主义,清理含有地区封锁、不利于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及政策,促进城市群内部的良性竞争,实现各类资源的优化配置。优化营商环境应从硬件和软件两个方面入手。一方面,致力于建立健全城市群基础设施网络,优化城市群综合运输通道,形成互联互通、分工合作、管理协同的基础设施体系。另一方面,致力于构建信息协同共享平台,探索构建统一的城市群市场规则体系,推动城市群标准化体系建设。

  最后,强化市场作用,优化政府职能。城市群产业联动发展离不开共同市场建设。城市群共同市场建设主要包括关联商品和关联要素两个层面。从一定意义上说,没有城市群的市场一体化,就不可能实现城市群产业联动发展。强化市场作用的核心在于突破商品和要素流动的行政区划限制,推动各个城市从竞争关系逐步转向竞合关系。在此过程中,还需要进一步优化政府职能,不断改善市场秩序和市场环境,建立城市群党政领导定期会晤机制,积极化解城市群产业联动发展过程中的体制机制障碍。

  (本文系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国家社科基金专项立项课题“大国经济视域下以高端服务业引领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研究”(18VSJ017)、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推动江苏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制度环境和政策体系优化研究”(2019SJA0264)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南京财经大学国际经贸学院)

责任编辑: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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