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撑,我国金融业为“一带一路”融通商机,“一带一路”也为我国金融业开放和国际合作提供了新的机遇。
五年多来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在基础设施、资源能源开发、经贸往来等各个领域,都取得了重大成果。其中,无论是基础设施建设、贸易发展还是项目开发,都需要强有力的金融支撑,以满足庞大的资金需求。
全方位的金融服务需求持续增长
“一带一路”建设需要全方位的金融服务,涉及投融资、证券和保险等金融领域各类业务。
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融资需求缺口巨大。“一带一路”沿线的多数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基础设施建设中存在的巨大资金缺口,成为制约这些国家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它们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大都来自本国财政,但因其中不少国家政府财力不足,无法满足其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支出。根据亚投行《2019亚洲基础设施融资报告》,亚洲大部分地区仍然具有大量的基础设施投资机会,目前的基础设施融资仍主要由银行贷款驱动。此外,亚洲开发银行估计,亚洲地区的基础设施融资缺口约为每年4590亿美元。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贸易融资需求不断扩大。由于地理位置和经济发展阶段的不同,“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和地区在能源、资源以及产业结构上具有很大的合作空间。沿线贸易往来频繁,贸易领域不断扩展,贸易需求不断扩大,对于贸易融资的需求也会随之扩大。根据相关资料测算,未来10年,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年均贸易增长率将在20%—30%,贸易融资需求将持续增大。
企业走向“一带一路”迫切需要保险服务。在“一带一路”建设的项目投资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本身具有投资规模大、投资周期长、收益见效慢的特点。外部投资环境的风险性以及项目本身具有的风险性,决定了基础设施投资项目对保险服务的迫切需求。工程保险、责任保险、货物运输保险、船舶保险、能源保险、海外投资保险、信用保险、重装备保险等各类型的保险产品,在风险集中的基础设施项目投资中都大有可为。此外,“一带一路”建设加强了沿线各国之间的人员往来,而跨境人员对于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的保障需求,也是需要保险发挥作用的地方,保险机构可为跨境人员提供包括人身意外保险、财产保险、职业保险等保险产品。
“一带一路”建设中的跨境人民币结算需求日益增大。一方面,“一带一路”建设给人民币国际化带来了历史性机遇;另一方面,人民币国际化也为“一带一路”建设创造了切实可行的条件。2018年,我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达5.11万亿元,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为2.66万亿元。其中,以人民币进行结算的跨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及其他经常项目、对外直接投资、外商直接投资分别为3.66万亿元、1.45万亿元、8048.1亿元、1.86万亿元。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深入推进,跨境人民币结算需求快速增长,人民币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跨境使用规模逐步增大。同时,人民币在跨境直接投资结算中的规模呈现更加明显的增长态势。亚投行、丝路基金以及各投资主体,在重点支持“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也会带动直接投资中对人民币结算的需求。
打造立体化金融服务体系
未来,中国将以“五通”为基础,继续推进与沿线国家的经济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打造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
作为“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撑,我国金融业为“一带一路”融通商机,“一带一路”也为我国金融业开放和国际合作提供了新的机遇。目前,我国不同类型的银行都在支持“一带一路”建设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包括国际性的金融机构、开发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等。我国于2014年成立的“丝路基金”亦为丝路金融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开发、产业合作等有关项目提供投融资支持。当前,为促进“五通”发展,仅依靠多边开发性金融机构远远不够,需要拓宽“一带一路”建设的资金来源,充分调动商业性金融机构的积极性,发挥跨境合作的作用,在开发金融、产业金融、贸易金融、跨境金融和网络金融五大领域,打造立体化金融服务体系,为基础设施建设、产业项目合作、贸易投资、跨境结算、互联网金融等活动,从“面”到“链”再到“点”,创建全方位金融服务平台。
同时,为适应投资领域向多元化、差异化发展,要加快多样化金融工具创新。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合作领域,将进一步朝着多元化方向发展,除了电力、交通、石油石化、建筑建设等传统领域外,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等领域的投资规模也将持续增加。当前,我国对不同沿线国家的区域性投资也逐渐显现出一定的差异性。根据商务部《2018中国对外投资发展报告》,我国未来在传统投资领域如石油石化、电力工程建设的合作,仍然主要分布于中亚等资源丰富但缺少基础设施的地区,而在菲律宾、印度尼西亚等资源较为稀缺的国家,则会重点发展服务贸易。投资多元化和差异化发展趋势对金融工具产生了新的需求,应根据投资的行业领域、国别特征,适时开发适宜的金融衍生品,包括风险互换、掉期等产品,完善风险对冲机制。
在全球经济增速放缓、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背景下,从行业层面来看,中国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将重点做好以下方面。一是本着共商共建共享原则,通过基础设施联通以及经贸合作,释放沿线发展中国家的潜力,实现经济合作中的互利共赢。二是寻求新的市场机遇,将我国的优势产业积极推广到沿线国家,使东道国逐步建立自己的制造业基础,走向快速发展的轨道。三是通过产能合作推动沿线国家的工业化发展进程,吸引农村剩余劳动力和更多城市人口就业。这有助于其开启人口红利窗口,促进经济增长。四是注意吸收沿线国家优秀的研发管理经验和技术,推动国内产业升级。
结合当前形势,金融合作更要适应行业布局,充分发挥金融服务功能。例如,在新兴优势产业,可以通过商业银行发行债券等方式,将社会资本纳入“一带一路”建设的项目中。以金融合作助推重点投资行业的红利转化为短期可见的投资收益,激发各方投资意愿,实现多双边的长久合作机制。
坚持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相结合
除持续发挥开发性金融机构及商业性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作用外,还要大力发展国际债券市场。结合“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资源与经济发展特征,积极运用创投基金、产业基金、保险基金等工具,充分发挥直接融资渠道的作用。同时,要充分发挥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的作用,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合作。加强沿线国家中央银行和金融主管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建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金融主管部门协调合作机制,定期沟通区域内金融形势,避免出现以邻为壑的政策倾向。
加强跨境征信合作同样不容忽视。要建立信息交流机制、区域征信体系、区域金融信息披露管理系统。加强征信管理部门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与“一带一路”国家征信管理部门在培育征信市场、征信机构监管、建立信用评级体系和标准、防范信用风险、保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沟通,及时交流各国的征信立法情况,增进相互之间的了解和信任。同时加强征信机构、评级机构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在产品设计和开发、信用服务方式、信息安全保障、拓展信用服务领域等方面,鼓励“一带一路”国家的同类机构加强沟通与交流,促进建立区域征信体系。
(作者单位: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丝路金融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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