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东北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4年09月13日 09:50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4年9月13日第2977期 作者:本报记者 赵徐州

  9月7日,辽宁大学经济学院在辽宁沈阳主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东北经济高质量发展”学术研讨会。与会学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针对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东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提出东北经济的发展需要结合国家大势,抓住发展新质生产力带来的机遇,加快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东北经济融入全国经济发展大局。

  以解放思想引领深化改革

  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核心问题。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研究员侯为民提出,在经济主体层面,要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在经济运行层面,推动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市场监管公平统一、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完善要素市场制度和规则,推动生产要素畅通流动、各类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潜力充分释放;完善流通体制,加快发展物联网,健全一体化衔接的流通规则和标准,加快培育完整的内需体系,建立政府投资支持基础性、公益性、长远性重大项目建设的长效机制。在市场经济基础制度层面,进一步完善产权制度、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市场保护制度以及市场进出制度。

  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目标之一,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方向。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邱海平认为,应通过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措施切实提升人民福祉,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宁波工程学院区域发展与共同富裕研究院院长赵儒煜表示,要重新审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关系,以适应新的发展形势。在新产业革命背景下,要用新的思维和方法解决经济发展中面临的问题,通过共同富裕政策来适应技术创新,实现经济增长。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孙咏梅提出,要通过优化学历教育与技能教育的知识结构,满足新质生产力对新质劳动力不断扩大的需求,调整微观企业竞争关系,激发知识溢出效应,引导形成新型消费模式。

  用系统观念

  推动东北全面振兴

  推动东北全面振兴、抓好改革落实工作,必须在全面性上下功夫,在深化上用实劲,使各项改革相得益彰。吉林大学中国国有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宋冬林提出,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培育发展新动能,是当前东北地区的重要任务。要加快布局发展未来产业,培育和壮大新兴产业,加快构建具有东北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黑龙江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教授乔榛认为,东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必须抓住新质生产力带来的机遇,将发展新质生产力与地方“功能”建设相结合,地区经济只有契合国家大势,才能得到发展。

  东北全面振兴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国家层面的政策支持,也需要东北“三省一区”积极主动对接国家战略,挖掘自身优势,推动产业升级和创新发展。辽宁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梁启东认为,东北地区在维护国家粮食安全、能源安全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应充分发挥这一优势,在保障国家安全的同时,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黑龙江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教授焦方义建议,东北地区应当通过积极落实和对接产业梯度转移、加强产业合作,强化传统基础设施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抓住建设国家战略腹地和关键产业备份的机遇,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体制机制,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不断完善现代产业体系,充分发挥自身独特优势,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

责任编辑: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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