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遗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11月4—5日,“以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促进可持续发展”学术论坛在山东济南举行,与会专家学者围绕议题,总结与阐发非遗保护的中国智慧、中国经验、中国方案。
总结中国非遗保护经验
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司长王晨阳认为,中国的非遗保护之路是在继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成果,参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下简称《非遗公约》)框架,不断探索实践的基础上形成的。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非遗保护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非遗保护水平持续提升,中国特色非遗保护机制基本建立,非遗保护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这些成绩的取得,既是立足于中国国情,贯彻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当代实践,也是“两个结合”在非遗保护领域的具体体现。
华中师范大学原副校长、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教授黄永林认为,我国在非遗保护方面取得的成就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制度体系建设的一系列有力举措,如以重要项目保护为重点,建立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制度;以传承人保护为核心,制定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以整体保护为宗旨,建立文化生态保护区制度;以管理服务为目的,建立专门非遗保护组织机构;以依法管理为目标,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在实践中,开展生产性保护,让非遗“活起来”;促进合理利用,让非遗“火起来”。
为促进文明交流拓展进路
我国自2004年加入《非遗公约》以来,一直积极履行缔约国义务。截至目前,我国进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优秀保护实践名册》的非遗实践共计43项,总数位列世界第一。围绕《非遗公约》框架内的名录列入机制与定期报告机制,曾长期参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工作的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研究员巴莫曲布嫫说明了我国如何通过国际合作机制加强非遗系统性保护,让丰富多样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通过申遗实践进入国际社会,为深化文明交流互鉴、促进文化间对话、增进国际理解和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拓展了进路。
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副所长安德明看来,经过20多年全面发展,对于国际社会而言,“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在不同国家共同努力下创造出来的新概念,不仅为它所指代的多样化具体文化事象带来了全新的地位和存续模式,也为人们理解这些事象本身及更好地处理相关的文化关系、群体与民族关系,提供了崭新的工具和视角,更将有效推动不同文化间的相互理解与宽容,减少文化间的隔阂与冲突,建立更加和谐、更加团结的国际文化秩序。
以系统性保护促进可持续发展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文明绵延传承的生动见证,是联结民族情感、维系国家统一的重要基础。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非遗保护面临新机遇,也承担新使命。与会学者呼吁,在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伟大征程中,我国非遗保护需要进一步完善保护体系,积极开展实践创新,让非遗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推进文化自信自强,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贡献。
当前,我国非遗保护传承已进入系统性保护的新阶段。谈到本次会议的主题,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东亚多部门地区办事处驻华代表处主任夏泽翰提议,首先,有必要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纳入各项综合性政策,不仅包括文化领域的政策,还包括农业、卫生、经济发展或气候变化等其他可持续发展领域的诸多政策。其次,只有通过政府合作伙伴、社区、专业中心、研究机构和民间社会等各利益相关方的有效合作,才能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系统性保护。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刘魁立认为,应关注非物质性,善于运用解构方法与结构方法;关注主体性,重视作为非遗保护传承核心的“能动主体”与“受众主体”间正常互动;关注传承性,保护好非遗的动态生命;关注空间性,多维度、整体地审视现实生活中的非遗;关注实践性,重视作为文化实践的非遗保护传承;关注价值取向,挖掘和弘扬非遗的丰富情感内涵。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朝戈金基于对人类语言文化功能及其演变的分析,强调了口头传统研究在非遗保护工作中的重要性。他认为,民间艺人口头传统的操演在传递知识、文化价值和社会价值观及集体记忆,以及保持文化的活力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次会议在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指导下,由山东大学、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共同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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