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主义自古以来就流淌在中华民族的血脉之中,是中华民族最重要的精神财富。11月5日,由上海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上海市伦理学会主办的“高校思政课与爱国主义教育”学术研讨会在沪召开,与会专家围绕如何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作了深入交流。
广泛开展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爱国主义精神及其教育,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提出一系列明确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的民族心、民族魂”。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吴潜涛认为,这个新定位是对爱国主义是动员和鼓舞中国人民团结奋斗的一面旗帜,是推动我国社会历史前进的巨大力量定位的再提升,它意味着爱国主义是民族精神、中国精神的核心,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主旋律的最强音,也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鲜明主题。这个新定位也表明了我们党对爱国主义的认识达到了新高度。
新时代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需要。上海大学党委书记成旦红提出,新时代爱国主义是中国人民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厚植爱国情、砥砺强国志、实践报国行的历史结晶,大力弘扬新时代爱国主义是中国人民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前进道路上应对世界动荡变革、攻克改革发展难题、凝聚磅礴伟力的内在需要。大力弘扬新时代爱国主义就是要在深刻理解当代中国爱国主义本质的基础上,答好爱国主义历史之问、时代之问、未来之问,并从中体悟爱国主义的思想真谛。
在上海市教委德育处副处长杨长亮看来,新时代的爱国主义教育要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贯穿学校教育的全过程。思政课作为立德树人的关键课程,在新时代的爱国主义教育中发挥着主阵地的作用。同时,新时代的爱国主义教育要依托中小学学科德育和高校的课程思政,融入各类学科和教材之中。上海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陶倩表示,要把握好爱国主义相关理论融入思政课的规律,遵循爱国主义教育规律,遵循学生成长规律,把握学生爱国的认知、情感和行动发展规律,凝练教育对象的国家认同规律。同时,还要把握好爱国主义教育评估的科学性。
科学把握爱国主义教育新要求
立足新时代历史方位,以科学思维引领爱国主义教育。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刘建军提出,要用战略思维领会爱国主义教育的重大意义,用系统思维整体谋划爱国主义教育的系统工程,用历史思维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的爱国主义传统,用辩证思维妥善处理爱国主义教育中的重大关系,用法治思维学习贯彻好爱国主义教育法,用底线思维抵制错误言行,用创新思维不断开创爱国主义教育新局面。
在中央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原院长冯秀军看来,爱国主义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具体来看,政治思维保证爱国主义教育的正确方向,法治思维给予爱国主义教育以强有力的保障,教育思维促使爱国主义教育深入人心。
要用法治方式推动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同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陈大文认为,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界定了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明确了爱国主义教育的领导体制和部门职责,规定了爱国主义教育中的禁止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专职秘书叶柏荣提出,理性抒发是理性爱国的践行,爱国主义是一种情感,更是一种理性的认知,我们要用理性的表达体现公民的担当。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党性教育研究中心主任沈斐认为,践行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要从知情意三个方面入手,将知识论教育、情感论教育和意志论教育三者有效融通。要注重传授和培养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素养,注重培育和增进对伟大祖国和中华民族的情感,注重壮大和团结一切爱国力量。
开展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要坚持胸怀天下、面向世界,以开放互鉴的态度积极借鉴域外经验。西南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原院长林伯海认为,要借鉴域外爱国主义教育的经验和教训,消除现实生活中的文化壁垒,提升爱国主义教育的效果。
友情链接: 中国社会科学院官方网站 | 中国社会科学网
网站备案号: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0146号 工信部:京ICP备11013869号
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使用
总编辑邮箱:zzszbj@126.com 本网联系方式:010-8588680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5号院1号楼11-12层 邮编:100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