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未来的中国阐释学
2020年08月21日 07:35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0年8月21日第1994期 作者:本报记者 薛刚 王志强

  8月14日,由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阐释学研究院共同主办的“阐释学原理的理解与应用”学术研讨会在线举行。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山东大学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就阐释学原理、阐释学应用、阐释学与其他学科形成交叉研究的可能性等议题进行热烈讨论,并形成了兼具基础性和前沿性的学术成果。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教授张江指出,中国阐释学应面向未来,未来是打破传统学科壁垒、实现多学科交叉融合发展的时代。就阐释学而言,研究前人的成果固然重要,施莱尔马赫、海德格尔、伽达默尔等哲学家都为阐释学的发展作出了卓越贡献,但我们不应满足停留在其思想的研究上,应在研究过去的基础上吸纳其他学科的成果,形成具有前沿性和交叉性的研究成果。20世纪下半叶心理学进展对于阐释学研究的意义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前见”对于阐释者而言是先在的且客观的存在。它对于阐释者的判断产生了何种影响?它是如何发挥作用的?它又能否被证实?如此种种的问题已经超出了阐释学研究的界限,或许心理学能够给出答案。阐释学在心理学意义上就是自我证实,即自证,在自证中找到自己在世界中的位置,并在世界中展开自己的存在。就此而言,阐释学未来之路或可向多学科、交叉学科的方向发展。

  在谈到阐释的宽容原则时,山东大学教授傅永军表示,我们应相信文本有意义,阐释能被理解,并在互相理解中达到阐释目的,由此,阐释也是一种进入他人世界的过程。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宽容是阐释学的一种伦理原则,即阐释者先天具有善良与谦逊的美德。

  中国早期阐释学中的“象”思维引起了与会学者的关注。在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刘成纪看来,中国哲学是以“象”为思维模式,并以“象”探讨万物的。《周易》有言:“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这就是中国哲学中的阐释学原则介入阐释实践或阐释路径的表现。

  清华大学教授李义天分享了他在思想史方面的最新研究。他认为,研究者总是把自己放在思想谱系中,判断自己与研究对象的思想距离,以达到自我确证。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授陈开举以“认知语境与阐释空间”为题,从语言和文化背景视角谈到,在不同语境下阐释的空间是有区别的。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授周新从法学角度切入阐释学,分析了刑事司法职权配置的阐释学原理。他的研究成果也进一步拓展了阐释学原理的应用领域。

责任编辑:常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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