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礼·春官·大宗伯》载:“以玉作六器,以礼天地四方:以苍璧礼天,以黄琮礼地,以青圭礼东方,以赤璋礼南方,以白琥礼西方,以玄璜礼北方。”其中,“琥”专指琢制成虎形的玉器,一般认为可作礼器、佩饰及兵符之用。河南省新乡市博物馆藏有一件商代玉琥,1952年出土于河南辉县禇邱,国家一级文物。
卷尾匍卧玉琥,长8.3厘米,重15克。黄白色,整体作片状,浅浮雕,两面纹皆相同。虎作行走状,昂首,目字形眼,大耳,体肥硕,腹外突,尾上卷,足雕四爪。嘴部和尾部各有一圆形穿孔。此器古朴灵秀,刻划生动,寥寥数刀即勾勒出虎的各部位轮廓,线条流畅,形神俱佳,将虎在行走时的状态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体现了商代玉器简洁传神、刚劲有力的时代风格。
虎的形象在玉器中出现的历史较早,如湖北天门肖家屋脊遗址,属新石器时代石家河文化,出土有虎头像玉器9件。商、周时期则更为多见。安阳殷墟妇好墓中,出土玉虎8件,其中4件圆雕、4件片状。从中可以看出,商代琢玉工艺已达到相当精巧细致的程度,深浅浮雕柔润细腻,表面阴刻或浮雕纹饰,线条曲直自然,流畅舒展。商代玉虎多作行走状或急驰状,也有的作伏卧状。或运用写实手法,形象逼真;或作夸张表现,栩栩如生。
《说文解字》:“灵,巫也,以玉事神。”玉可通神、礼神、祭神。《仪礼》:“谓礼神曰器。”器,是礼神的玉器,六器的主要功能是礼神。《周礼》中关于玉之六器的记载,赋予了白琥神秘色彩,成为“礼天地四方”的祭祀礼器之一。东汉许慎在《说文解字》中注解为:“琥,发兵瑞玉,从玉从虎。”夏鼐先生认为琥是瑞玉,“以白虎的身份,用以礼西方,以虎符的身份,用以发兵”。《左传·昭公三十二年》载:“赐子家子双琥。”杜预注曰:“琥,玉器。”孔颖达疏:“盖刻玉为虎形也。”汉儒普遍认为,琥就是虎形纹或虎形的玉器。但《周礼》“六器”中,璧、琮、圭、璋、璜五器皆为几何形,唯琥为动物形。因和其他几何形瑞玉不一致,故汉碑《六玉图》多以瑁代替琥。
春秋战国时期,开始出现以铜虎符代替玉琥作为兵符使用,成为当时通行的发兵、遣使信物。这些铜虎符大都带有铭文,一剖为二,一半存于中央朝廷,另一半发给各地郡、府,合符才能发兵。考古出土的著名的周秦铜虎符有杜虎符、阳陵虎符等。
目前已知最早的玉器发现于辽宁阜新查海遗址,属兴隆洼文化,距今八千年。先商之玉是灵玉、巫玉阶段,商代进入神玉、王玉时期,西周之玉则多为礼玉、佩玉。汉代以后,走向俗玉时代,玉被用于宗教、礼仪、丧葬、陈设、装饰等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在中国历史的长河中,没有哪种物质能像玉一样,有着特殊而又重要的地位,它是身份、权力、财富的象征,既可满足一般意义上的视觉美感,又可显示身份;既可象征权力,又可作为沟通天人、与天合德的灵物。玉还象征永恒和不朽,在高等级丧葬祭祀活动中广泛使用,并遵循严格的等级制度。
石之美者为玉。它凝聚山川精英,饱含人文灵蕴,有“五德”“九德”“十一德”之说。《礼记·聘义》载孔子语:“君子比德于玉。”《管子》:“珠玉为上币,黄金为中币,刀布为下币”,“故天子臧珠玉,诸侯臧金石,大夫畜狗马,百姓臧布帛。”唐代《唐大诏令集》规定,官员五品以上饰以银,四品以上饰以金,三品以上才可以饰以玉。可见,玉器的重要地位,甚至是黄金所无法比拟的。中华文明上下五千年,冶玉用玉的历史却已超过八千年,玉是使用时间最长的一类器物,并且延续至今,形成了内涵深邃而广阔的中华玉文化。
(作者单位:河南省新乡市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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