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arth Jurisprudence: a new paradigm of law and governance
内容摘要:从2016年起,联合国发起了关于“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互动式对话,在“国际地球母亲日”讨论地球法理学,使得地球法理学成为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课题。随着地球法理学的出现,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指向了一个可能的未来,其中,人类中心主义范式可能转变为地球中心主义范式。在这个新的范式中,地球是首要的,人类与其存在着相互促进的关系。笔者对地球法理学作了概述,描述了其创始和发展、地球法理学原理、赋予“大自然”以权利的立法案例。〔崔鉴译〕
康锦实(Kumsil Kang),韩国首尔“人人为地球论坛”(People for Earth Forum)执行主席,曾任韩国司法部部长。Email: lucias@vip.qq.com
友情链接: 中国社会科学院官方网站 | 中国社会科学网
网站备案号: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0146号 工信部:京ICP备11013869号
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使用
总编辑邮箱:zzszbj@126.com 本网联系方式:010-8588680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5号院1号楼11-12层 邮编:100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