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5·17”重要讲话以来,主体性知识体系建设的努力在各学科都有一定的进展。政治学既是哲学社会科学最古老的学科之一,也是吸收其他学科成果的结果,因此也集中体现了哲学社会科学的状况。历史政治学的提出,标志着“中国性”政治学有了自己的方法论体系,也标志着中国主体性政治学话语体系建设有了重大突破。历史政治学是一种基于中国历史文明的方法论,由此塑造的史观才能更客观、更科学地观察中国政治。正是在史观这一事关政治合法性的维度上,历史政治学可谓一种重大突破。
中国政治学的知识路径与理论状况
自古以来,我国有丰富的政治思想而无政治学学科体系,作为学科的政治学是近代以来的舶来品。作为社会科学基础的政治学的知识来源无外乎对既有理论的汲取、基于实践研究和历史研究而来的理论成果。和社会科学的其他学科一样,在相当长一段时间,我国政治学以研习外来理论为主,基于实践研究的理论成果稀缺,基于历史研究的政治理论成果更是处于空白状态。
“外在性”的研究背离了政治学的规定性。社会科学是治国理政的学问,是对特定国家的特定历史时期的特定经验的理论化总结,因而是“地方知识”。但改革开放以来,美国政治学在中国思想界的影响不可小觑。美国政治学的学科基础是以个体主义方法论的“理性人假设”,学科体系是自由主义民主政治学,由此造成以基于自由主义民主政治学的合法性概念来衡量中国政治的合法性、以西方政体为目标而衡量中国政治改革。在这个意义上,本来是治国理政的政治学变成了“否定性学说”,完全背离了政治学的规定性。
实践研究的碎片化。实践出真知,中华民族的实践智慧无与伦比。但真知、智慧不等于知识体系和话语体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治实践之伟大举世瞩目,但关于政治实践研究却普遍成为行政管理学的政策议程研究,研究陷入碎片化,缺少政治理论的抽象。
历史研究的理论空白。西方社会科学的基本概念和知识体系都是基于自己的历史经验。德国的500年历史(以《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为起点)产生了著名的“德国历史学派”;不过千年的英国形成了政史不分家的传统。中华民族有5000多年文明史,是世界上唯一未曾中断的文明体,现行制度文化皆有明显的历史轨迹,比如大一统、家庭本位。这意味着,中国历史是发现政治理论的最宝贵资源,基于历史研究的政治理论亟待加强。
我国政治学理论的这种状况,与我国政治制度严重脱节,与我国的国际地位严重不匹配,导致很多人依然在用基于异域经验的外来理论评判中国政治发展。在寻找新出路,建设主体性知识体系基础上的话语体系的浪潮中,历史政治学是其中的重要成果。
历史政治学及其主要功能
历史政治学的兴起,首先是因为曾经流行的外来理论本身的危机,大家需要新知识新方法新史观;其次是因为“历史是中国人的宗教”,中国人具有天然的历史思维方式;复次是中国史主要是国家史或政治史,包含了丰富的政治学理论;最后是中国历史的连续性构成了“历史的空间化”,即当下政治是连续性历史叠加的结果。
西方历史的属性主要是社会史,因而从历史中寻找答案的社会科学研究被称为“历史社会学”。比较而言,中国历史从先秦开始就是政治史,因此从历史中寻找现实性答案的社会科学研究注定是“历史政治学”。简单地说,历史政治学是寻找重大现实政治问题、重大理论问题的历史起源和历史性因果关系。中国重大理论问题,比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重大现实问题,比如大一统国家观、民本主义的全能政府观、民主集中制的政党制度、协商民主制度等,只有历史政治学才能给予系统的回答。
兼具知识性和实践性的历史政治学,有以下四大功能。
发现新理论。西方社会科学的基本概念乃至方法论和方法论基础上的知识体系,事实上都是来自其历史经验。但在传播过程中,历史政治理论“非历史化”了,被包装成所谓的“普世价值”。“可大可久”的中国必然是发掘新理论的宝藏。先贤有从中国历史发掘新理论、新概念的努力,比如梁启超将中国的民本思想提炼为“民本主义”。
整全性知识功能。20世纪后期,国内外史学研究的“碎片化”,背离了揭示人类历史演进的动力与规律的学术主旨,忽视了历史的整体特征乃至时代主题,甚至对政权的合法性造成负面影响。历史政治学之所以有能力解决历史研究的碎片化问题,是由历史政治学的本体论属性决定的。历史政治学将历史作为本体论意义的存在,历史政治学正是研究这个“存在”、研究过去与现在的直接关联性并从中提出解释性概念或理论。这一本体性使得历史政治学不会在各种史观的争论中迷失方向。
政治合法性论述。获得政治合法性即让人民认同和服从以实现长治久安,是任何时代政治统治的最高诉求,也是古今中外政治学的终极关怀。在前工业文明时期,世界的隔绝状态决定了合法性标准的多样性;伴随着工业化推动的政治思潮的全球传播,合法性标准大有一元化的排他性趋势,以自由主义民主为核心内容的“普世价值”被诠释成合法性来源和基础。但是,很多转型国家出现的“民主回潮”,英国脱欧公投以及特朗普总统等一批强人政治现象的出现,使得西方人也不得不讨论西式民主的危机。其实,在20世纪末,政治哲学家罗尔斯就认为,“社会条件”完全不同的非西方国家必然有自己的合法性标准。
社会条件不仅是一种相对容易理解的结构性约束机制,还是一种时间性演化序列。具有历时性结构的社会条件是根本性约束制度,而共时性的政体相对于社会条件则具有附属性。由此可以理解为什么同一种政体形式在不同的社会条件下的结果是不一样的,因为自发性政体和作为“飞来峰”的政体与时间进程的关系完全不同。也正是在时间进程的意义上,才可以理解,合法性政体必然源自社会条件,或者说作为时间进程一部分的政体才具有合法性。这样,论述合法性政治非历史政治学莫属。
“求善治”的实践品格。长于治道的中国人的治理成就有目共睹,要想解释中国模式,历史政治学不可缺席。中国模式不是横空出世,而是一种文明传承所造就的民族复兴。当代中国政治发展是几千年中华文明的一种连续体,其中的关键要素是大一统国家结构为什么能存续,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民本思想、社会关系中的仁爱、边疆治理等要素与大一统的关系,都需要历史政治学的回答。
政治学底层概念的新表述
历史政治学正在重塑中国政治学的知识体系以及知识体系基础上的话语体系和学科体系。在国家、政府(政体)、政党等政治学的底层概念上,历史政治学都有新表述。
国家论。政治学理论中流行的国家类型是产生于欧洲中世纪后期的“民族国家”,其词根是“民族”(nation),对外关系必然表现为民族主义扩张的帝国主义。西方人正是将中国也视为民族国家,才得出中美关系中的“修昔底德陷阱”谬论。历史政治学研究发现,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种不同于西方民族国家的“文教国家”——一种文教、多种宗教、多元民族构成的“文明型国家”。“文教国家”对内讲究的“致治”即治道,对外追求“天下大同”“和谐万邦”。追求“致治”的“文教国家”,其中的政府必然是养民爱民的厚生主义哲学,而不是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资本主义哲学。
治体论。国家诞生以后便是如何组织国家权力的问题,西方自古以来流行的便是“政体论”——关于政权组织方式的理论,以为有了良好的政体一切问题便都解决了。但是,世界政治史并不支持这种历史哲学。中国一开始便是大型政治共同体,老祖宗面临的不但是如何组织权力的问题,更是如何管理大型政治秩序的问题,先秦的管仲、商鞅都是如此。因此,自西汉以来便出现了“治体论”——关于政治秩序的治理价值、治理体制、治理方法。比较而言,“政体论”偏重制度形式,“治体论”偏重治理过程且兼具制度形式,是更符合中国历史文化和现行政治实践的政府理论。
政党论。西方政治学中的政党被视为一种利益集团,基本上都是为了争夺执政权的“掮客型政党”,是在既定宪政秩序下诞生的一种政治力量。但是,以俄国、中国为代表的很多后发国家,政党成为建立国家、组织国家、治理国家的力量,是一种新型的“使命型政党”。因此,在社会科学脉络上,应该有一个与社会中心主义和国家中心主义相对应的“政党中心主义”——以政党为中心的研究单元,以区别于基于英美和德国政治发展经验的理论化。
干部制。政治说到底是人对公共生活的管理活动。西方被马克斯·韦伯总结为官僚制或科层制——一种非人格化、等级化、绩优制的行政管理体系,这是西方公务员制度的理论来源。这种理论显然不能解释集统合教化、政治、行政等多功能为一体中国的干部制度。当代干部制度的历史文明基因就是西汉以来形成的“士人政府”,士大夫融官僚、政治家、教化者角色于一体,其行动逻辑完全不同于官僚。当代中国的干部与士大夫群体有构成上的传承性,又有更强的组织性、纪律性。
国家论、治体论、政党论和干部制的新表述,构成了“中国政治学”的基本骨架,为建立中国政治学的知识体系、学科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更重要的是为观察中国政治提供了一种新史观。有了作为一种研究方法的历史政治学,才能支撑新研究议程的诉求。不仅如此,历史政治学还将运用于构建一种“新史学”——世界政治史,这也是中国崛起所需要的新国际史观。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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