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望未来,新技术与新人文的互相融合与融通应该是数码时代艺术发展的光明前景。创作者如何选择和应用数码技术这把双刃剑,对文学艺术审美的生存与发展起着关键作用。在新媒体语境中,需更加重视深度思索和反思思维的作用。面对日益复杂化的社会环境和“后人类”媒介技术的“暴涨”,审美如何面对、应对和有效介入当代人的精神生活,确实是一个亟须讨论的话题。
审美的精神指向与媒介重塑
美学以人的审美活动为研究对象,以使人自觉建构起审美意识和获得审美能力,确立起人类文化的审美价值体系。美学的核心是人,审美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完善人类自身,使人变得高雅和有品位,以促进人类文明水平的提高。审美精神的宗旨在于实现灵魂净化,升华人的境界;真正的审美意在使人知觉到人之崇高和尊严的意义,实现美好和谐的生活。只有以人的全面发展为坐标,以人的精神家园为依归,审美才不会“走形”“变味”,美学才能大有作为。
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新媒介”“多媒体”“全媒体”“跨媒介”“互联网”“数字技术”以及“元宇宙”“后人类”思想,对文学艺术的影响或“塑形”日益加深,文学艺术的创作/生产、接受/消费、传播/营销也日益走向社会化,社会发展的边际效应和连锁反应正在文学艺术领域链条式展开,文学艺术“得风气之先”的“穿透性”效应日益被娱乐化风潮所影响。
随着“互联网+艺术”平台的诞生,审美趣味转化为可公开的指数,成为可供人观察的现象。从表面上看,新媒体好像带来了真正展现个人审美趣味的时代,不论对艺术家还是对非艺术家来说,“互联网+艺术”赋予了个人审美趣味全新的用武之地,创造了它可以“变现”的价值。事实上,在日新月异和光怪陆离的新媒介时代,当代文学艺术面临着诸多变数,新媒介正在全面重塑已有的审美经验。简言之,面对日益复杂化的社会环境和飞速发展的媒介技术,当代文学艺术如何面对、应对和有效“介入”当代人的精神生活,确实是一个大话题。基于以上认识和定位,应该加强和扩展相关的专项研究和综合研究:首先是有针对性地引导和提升民众的互联网与新媒体使用常识;其次是在有力传承中华美学精神的基础上,多层次、多维度推动实现新时代社会主义文学艺术的正向塑造功能。
审美精神对于当前中国文学艺术的发展,以及更长时间的文化发展都很重要,它面对文学艺术、新媒介和审美经验三大领域,而这些在当前和未来都是极其重要的社会文化领域。我们应该意识到,以“互联网+”为基础的“新媒介文学”崛起,其基点是互联网平台与互联网思维,与“文学性”的关系并不大。“互联网”文学商业价值倍增,而其审美性却并不乐观。
生命的社会加速与AI赋能
在文艺领域,媒介技术发展所带来的由话语文化形式向形象文化形式的转变,在摧毁传统文化秩序的同时,也消解着艺术传统对意义的深度追求。德国学者哈特穆特·罗萨认为,人是一种时间性存在,时间是人的精神肉身,时代的加速发展带来的不仅是时间的改变,更是精神和心灵结构的变化。随着科技的进步,现代人大多在“压榨”自己的时间,因为面临各种各样的压力和挑战,人们就不得不去学习新的技能;每天的时间变得不够用,人们变得越来越忙碌,借助各种互联网终端见缝插针式地“刷屏”“读图”“看短视频”等。
互联网的互动性质让审美活动的单向传播在互联网时代实现了即时的互动和多向传播。这种宽容度极高的网络环境,一方面确实激发了互联网的社会活力,拓展了价值创造和文化创意的新路径。但另一方面也带来文艺的准入门槛不断降低、“审美茧房”效应被不断强化等问题——艺术生产日渐深入大众日常生活,数字技术的发展在形式上赋予了民众平等的审美权利,给了民众一致的信息投送和反馈。
毫无疑问,互联网已经成为人们学习娱乐、即时沟通、获取信息等的重要方式,但网络沉迷、信息泄露、网络攻击、网络暴力等问题也深深影响了人们的身心健康,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和网络治理的重点问题。与此同时,自ChatGPT于2022年底问世以来,人工智能的飞速发展也引发了外界对于技术滥用的担忧。情感多变的人类时而会出现犯错和误判等情况,拟人化机器人没有影响决策的偏见或情绪,可以快速处理大量数据以作出最佳决定,具有更高的效率。因此,人类和AI一起工作可以创造一种“有效”的协同作用:AI可以提供无偏见的数据,而人类可以提供情商和创造力,两者“有效”合一就能作出最佳决策。当前,人工智能正大踏步地向“通用人工智能”迈进,其相应的社会应用前景无限广阔且“看上去很美”。未来世界的“强人工智能”才是人们真正期望的,它能够像人类一样学习、推理和解决问题。
从理性角度讲,AI确实是一把双刃剑,我们需要为快速发展的AI领域设置“监管护栏”,为娱乐创意工作及其他行业提供保护。人类在发掘AI潜力时应谨慎行事,目前,中国、美国以及欧盟等国家和国际组织已经在拟定管制人工智能的法规,这些政策制定者除了制定法规管制人们使用人工智能之外,也应该思考如何利用技术解决人工智能带来的连锁问题,特别是AI科技与人类智识的共存到底属于进步的创造还是欲望权力的延伸,是智人“赋能”还是自我“罢黜”这类终极性问题。
人民群众精神素质的提升,首先是指文艺创作要在表层意义上与物质世界相对的精神世界深耕,其次是指在更深层意义上对媒介技术研发者、大众传播管理者与使用者等各方的高要求,对最终实现民众精神成长、民族精神富有的高期待。这其中就涵盖了针对我国文艺发展的国家治理和文化治理,以及面向广大民众的喜剧美学启蒙和传媒素养提升,是有效作用于创作原初动力、大众审美品位、文化事业建设的根本所在。当前以及今后一段时期内,我们应充分、科学、合理利用现代先进科技,特别是“迭代”发展的数字媒介技术和人工智能技术,传承中华美学精神、融通全球文明涵养、重塑文艺教化功能,形成在国家宏观调控、市场制度管控、民众素养提升等多层面互补共享的文化治理格局。这既是一项艰巨的民心工程,也是新时代数字文明建构和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的美好愿景。
(作者系湖州师范学院跨文化研究中心教授、浙江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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