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刊的有机运动”再阐释
2022年11月03日 08:34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2年11月3日第2522期 作者:王阳 高仪阳

  有机运动观是马克思在《摩泽尔记者的辩护》中提出的关于报道新闻的过程理论,用来描述报刊揭示事实真相的动态行为,是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内在规律和活的灵魂。马克思将报刊视为一个有机整体,新闻记者是机体的一部分,单篇新闻报道是整体的一部分,由于报道的侧重面不同,单独看起来可能是片面和有偏差的,但只要报刊的有机运动在正常进行,事件的真相就会逐步展现。此观点的提出基于传统工业社会时期,德国民主思潮重新抬头的局势和报刊区域性发展的背景。如今我国已经进入媒介化社会,信息趋向于在开放式、复合式的媒介环境中触达个体,个体之间的精神交往场域、对信息的接收和传播模式显然与提出有机运动观时的德国存在差异。因此,报刊的有机运动观需要在“当下”的语境中重新阐释并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

  有机运动观的理解维度及内涵

  1842—1843年,马克思在主持《莱茵报》工作时,时任莱茵省总督冯·沙培尔对记者发表的反映摩泽尔河地区种植葡萄的农民生活贫困的报道提出质疑。于是,马克思以这位记者的名义撰文指出,“只要报刊有机地运动着,全部事实就会完整地被揭示出来……报纸就是这样通过分工——不是由某一个人做全部工作,而是由这个人数众多的团体中的每一个成员担负一件不大的工作——一步一步地弄清全部事实的”。可见,有机运动的实质就是新闻真实实现的运动,具体可以从三个方面理解。

  首先,新闻真实的实现具有时间性,新闻记者要做的是确保每个当下的报道都符合客观事实。新闻报道追求新闻的真实性,但世界和事实是动态发展、不断变化的,对真实的追求也表现为一个动态的过程。马克思提出,“最初,这个完整的事实只是以同时发展着的各种观点的形式出现在我们的面前,这些观点有时有意地,有时无意地揭示出现象的某一方面”。新闻记者要做的就是“极其忠实地报道他所听到的人民呼声”,同时,通过与事实的动态发展进行实时性运动,不断完善新闻报道。

  其次,新闻真实的实现具有系统性,对完整事实的揭示应有明确分工。马克思将所有的报刊和新闻记者的总和视为一个庞大而复杂的机体,“新闻记者可以认为自己只是一个复杂的机体中的一小部分,他在这个机体里可以自由地为自己挑选一定的职能”。最终事实的揭示需要的是整个机体的运作,而非个人作用。

  最后,新闻真实的实现具有艰难性,新闻记者要在有限的能力范围内尽力做出客观、准确的报道。一方面,新闻事实的客观性常受到人的主观性和认知能力的制约;另一方面,个体的认知受其所处的客观环境的影响,客观环境的复杂性也增加了观点呈现的难度。正如马克思所言,问题不在于是否实有其事,而只在于措辞的准确程度如何,而在那些难以捉摸的、最细微的笔调上所做的一切判断,都是最成问题不过的了。

  有机运动观表明了新闻活动的规律性和新闻规律存在的客观性,引导我们在媒介化环境中重新审视其对新闻活动的指导意义。

  媒介化环境对有机运动观的影响

  媒介化环境下的新闻生产和传播实践是开放式、复合式的。媒介技术的迭代驱动新闻话语权走向分散,传受界限趋向消弭,取而代之的是扁平化的传播方式和“去中心化”的传播特征,传统的有机运动观面临挑战。

  第一,当前新媒介技术变革了信息传输的时空关系,“即时性”取代“及时性”成为新闻传播首要的时间原则,产生了新闻真实实现中时效性与过程性的矛盾,具体表现为越来越快的新闻真实实现速度、公众越来越高的时间性要求与新闻真实实现的过程性(规律性)间的矛盾。马克思在描述资本主义的时空关系时表示,电报技术使“时间战胜了空间”。而当前互联网与智能媒介技术使时间进一步碾压空间,“加速社会”的趋势更加明显,大大提升了信息生产与信息接收的速度,专业媒体为了满足公众的即时需求而委身“互联网法则”,将片面的甚至不准确的事实尽快发布。面对阶段性事实的公众并非都能意识到新闻真实实现的过程性,进而关注、理解事实间的联系。因此,在后续报道出现之前,公众已然形成了关于新闻的认知和对事实的判断。而基于事件变化的报道更新,则可能因无法获取公众注意力,实现不了“理解真实”,即报道真实的实现没有带来理解真实的实现。

  第二,媒介化环境中的有机运动主体,由传统职业新闻生产者的单一主体结构逐渐变为“职业新闻生产主体—民众个体传播主体—组织传播主体—智能媒介等机器生产主体”的多元主体结构。在多元主体参与的新闻场中,报刊有机体的异化带来了新闻真实实现中部分性与整体性的矛盾。社交媒体用户通过公众见证的方式参与新闻生产,机器生产主体则通过算法逻辑干预信息传播,新闻报道不再是职业权威的践行,而是“专业媒体—个体—组织—机器”之间的协商共造,即新闻真实的实现不再是报刊有机体内部的互动,而是一个松散的行动者网络内外部要素共同作用的结果。然而,民众个体以及机器主体在新闻报道中的专业性有待考量,其对信息的真假判断力较弱,“部分真实”无法得到保障;同时,职业主体与民众个体以及机器主体之间配合度低、互补性差,“整体真实”面临挑战。

  第三,在媒介化背景下,报刊通过内在运动规律实现自我纠错的观点受到质疑。在后真相时代,新闻接收中情绪先行、事实靠后的特征冲击了客观性原则,“真相的自由市场”变成了“劣币驱逐良币”。单篇报道即可引爆公众情绪,形成强势的公众舆论,如新闻失实或存在偏向,单篇报道也可能带来灾难性后果。因此,在媒介化社会中,公众对新闻出错的容忍度非常低,“报刊”已然失去了通过自我纠正机制实现新闻真实的空间。

  在实践中优化有机运动观

  报刊的有机运动观是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内在规律之一,若想实现其对当代新闻活动的指导,应在实践中予以优化。

  处理好新闻时效性与真实性的关系。媒体追求时效无可非议,但是做新闻工作必须始终坚持理性、客观、公正报道的原则。在技术赋权的媒介化时代,有失偏颇的新闻报道一旦借助网络传播而发酵,时常可以达到“一石激起千层浪”的公众舆论效果。因此,在涉及核心事实的纠纷报道中,媒体至少要找到三方面相互印证的信源,在前期、中期、后期的追踪报道中,有意识地、合理地引导社会舆论。

  平衡好公众新闻参与与职业新闻生产的关系。媒介化社会需要“新”的规范性理论,解决多元主体新闻生产的问题,“新”理论的关键应是承认多样性,确立具有普遍性的道德准则。同时,专业媒体应承担起自身责任,在多元行动者生产网络中充当关键节点,对民众、机器生产新闻做好事实核查、把关与引导工作,保障“部分真实”的实现,优化多元主体在新闻生产中的协作,形成一个具有普遍道德准则的、松散却有序的有机体,从而推动整体真实的实现。

  协调好单篇报道与后续报道、连续报道的关系。在媒介化背景下,不注重单篇报道的准确性、完整性、客观性,可能损害整体的新闻真实,寄托于后文补充前文的方式并不能解决单篇报道已经引发的社会问题,将纠纷事件中各方意见分开呈现的方式有待商榷。因此,新闻工作者要协调好多篇报道间、单篇报道真实与整体真实间的关系,在良性的、动态的有机运动中揭示真相。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传播学院)

责任编辑:常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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