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理创新中读懂现代乡土中国
——记华南农业大学农业制度研究团队
2022年07月20日 09:47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2年7月20日总第2452期 作者:本报记者 李永杰

■罗必良等与村干部和农民座谈  作者/供图

  “我相信,中国改革的实践蕴含着丰富而深刻的理论命题。直面中国国情与农情,读懂中国特别是乡土中国故事,博采众长,求真求实,持之以恒,就有希望做出有中国风格的理论创新。”6年前,罗必良在接受本报专访时就誓言,要做具有中国风格的农业经济理论研究。这掷地有声、铿锵有力的话语,令记者印象深刻。

  罗必良是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华南农业大学国家农业制度与发展研究院院长,是一位持续关注“三农”问题的经济学家。与千万农家孩子一样,他自幼放牛、打猪草、下地干农活,目睹了父辈们过着“披星戴月”“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日子。“改变农村落后面貌”,源于他儿时的梦想;“改造传统农业”,基于他学术的使命。

  “一枝独秀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为了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农业现代化道路,罗必良牵头成立了华南农业大学农业制度研究团队,核心成员既有知名教授,也有学术骨干和青年学者。他们与罗必良志同道合,都有着浓浓的“三农”情怀。早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该研究团队就率先开展了产权理论、制度经济及管理政策的交叉研究,并一直以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农业经营方式及其现代化转型等为重点研究方向。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如何让小农户融入现代农业发展进程,走有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道路,是重大的理论与实践命题。罗必良带领研究团队为此不懈努力,取得了众多标志性成果,为探索农业现代化发展道路的中国模式作出了重要贡献,在国内农业经济学界与制度经济学界享有盛誉。

  核心议题:如何改造传统农业

■研究团队在黑龙江实地考察  作者/供图

  1978年,我国开启了改革开放历史征程。与快速增长的“中国经济奇迹”相比,农业发展仍然面临着生产方式落后、效率低下等诸多问题。由此,“如何改造传统农业”成为该研究团队长期关注的核心议题。

  “做农业经济学研究,最重要的就是尊重农民的经济理性,理解农民的行为选择,在此前提下分析所面临问题的性质及其生成机理,由此寻求可能的解决办法”,这是罗必良与团队成员始终坚持的直面现实研究“三农”问题的分析范式。

  在长期深耕“三农”问题的研究中,罗必良团队发现,小农户众多且长期存在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土地规模小且分散的农业经营格局,不仅增加了农民耕作的难度,影响农民的收入,也给农业的现代化转型和发展带来阻碍。改造传统农业必须从小农改造开始,这成为团队的基本判断。

  在实践方面,为改变分散化的小农经营格局,我国先后倡导了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公司)+农户等各类改革实践。对此,研究团队深入实地掌握一手资料,通过分析发现,这些模式各有优势,但都面临着特定的约束性难题。研究团队认为,无论是农户间的土地流转,还是企业的租赁经营,都是对农户土地产权主体及经营主体的替代,原有小农户未能成为新型经营体系中的积极参与主体。

  在理论方面,关于小农改造及其存续问题,分别受到了包括实体主义、生计框架和后现代主义等不同理论维度的检视与探讨。研究团队基于理论梳理发现,诸多传统经典理论尚未顾及小农与现代农业的融合发展问题。美国经济学家西奥多·舒尔茨的“改造传统农业”理论主张通过外生干预引进新要素作为改造传统农业的关键,也局限于小农的直接投资与要素投入,忽视其参与分工的可能性与能动性,认为小农难以衔接现代农业。

  该研究团队发现,如何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是小农改造研究的重点和突破点。基于反复深入农村调研,通过抽丝剥茧的分析,他们发现,将工业部门提供的机器、动力、储藏设备及运输工具等现代生产要素引进农业,是存在门槛约束的,使小农户融入现代农业发展面临着双重困境。一方面,农地流转市场发育是一个慢变量,鼓励农户扩大土地经营规模使之与新要素使用实现规模匹配,将是一个非常缓慢的过程;另一方面,指望农户通过直接投资引入现代生产要素,也是不切实际的,因为农业直接投资不仅是高成本的生产活动,而且由投资所形成的资产专用性也会引发高昂的交易成本与沉没成本。

  调研中,一个重要的现象受到了研究团队的重视。在陕甘宁地区,作为传统农牧文明的活化石,“麦客现象”有着至少上千年的历史。每年六七月份,随着关中地区的小麦成熟,大批麦客也就出动了。作为农业生产性服务的重要组织形式,麦客已经转换成了今天全国普遍存在的农机跨区作业服务,并不断延伸到农业生产各个环节的外包服务。罗必良与团队成员敏锐地判定,农业社会化服务有可能成为小农户融入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桥梁。

  经过3年的摸索,团队的研究视野从要素流动与农地规模经营转向了农业分工与服务规模经营。效率来源于分工,分工的本质是专业化与服务经济,因而传统农业改造可理解为由分工经济和迂回生产所决定的基础性变革。将农业的分工活动由农户内部延伸到外部,由直接投资转向迂回投资(如工厂化育苗、代耕、代种、代收)与迂回交易(多环节甚至全链条的服务外包与生产托管),就可以把一系列投资费用与交易费用极高的活动卷入社会化分工,由此实现对小农户与传统农业的改造。

  理论创新:从“禀赋效应”到“罗氏定理”

■罗必良等在四川调研  作者/供图

  与国内其他农业经济研究团队不同,罗必良带领的研究团队善于将制度经济与农业经济等多学科深度融合进行交叉研究,这也是该团队的研究特色和优势。

  政策导向、理论主张与社会实践的反差,一直是研究团队关注的重点。通过鼓励农地经营权的流转与集中,改善农地规模经济性,推进农业经营方式转型,一直是我国政府重要的政策努力方向。但是,与政策导向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从1984年开始,经过长达30多年的政策努力,农业分散经营格局并没有发生根本性改观。农业农村部的数据显示,1996年农地经营规模在10亩以下的农户占总农户的比重为76%,2018年不降反增,占比达到了85.2%;经营规模50亩以上的农户占比仅由1996年的1.5%提升为2018年的1.6%。

  农地流转与集中追求的是效率目标,集体所有制框架下的农地产权界定追求的是公平目标。研究团队在调研时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那些发生农地调整的村庄中,被调出土地的农户很少诉诸法律进行维权。难道是农民不理性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团队成员李尚蒲胸有成竹地说:“在土地集体所有的制度框架内,农户成员权的天赋性与公平性,决定了赋权均分的必然性,农地均分的制度基因在近代得到普遍保留和继承。在小农经济中,农民的理性原则是以生存安全为第一位,而农地调整则提供了分担风险机制。”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土地制度从“农地调整”向“稳定强能”转变,使得政界和学界对新一轮的农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可能引致的农地流转效应期待非常高。“确权是手段,流转是目的”成了基本共识。但是,未及预期的是,不断强化的地权稳定与产权明晰并未有效促进农地流转交易。基于多年的研究沉淀,罗必良推断“肯定存在经典理论尚未解释的地方”。理解农地流转不畅的根源,成为团队又一主攻难题。团队坚持“眼睛向下、脚步向下,扑下身子、沉到一线”的务实做法,在2010年前后的实地调查中,罗必良和团队成员推测:农民的土地经营权“退出”,并不是一个简单的福利保障功能及其替代问题;“人动地不动”表达了农民对土地财产权利的诉求,问题可能在于农民对土地具有特殊的情感,对土地往往存在一种“价值幻觉”,总认为自己土地的价值要比别人土地的价值高,因此在转出农地时过高要价,在转入农地时过低压价。

  为进一步从学理和实证上深化研究结论,团队成员钟文晶等以“挖矿”的深耕精神,梳理农史、法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学科的相关文献,最终聚焦探讨农地的“人格化财产”性质,创新性引入行为经济学的“禀赋效应”理论。为了进一步检验“禀赋效应对农地流转的抑制作用”,研究团队于2015年开展了全国9个省区的大规模农户抽样问卷调查。近3000份农户样本的数据分析表明:旨在促进农地流转的农地确权政策,不仅未能有效促进农地流转,反而加剧了农地流转的抑制程度。

  既然农地产权界定依然难以促进农地流转与农业规模经营,这就引发了团队对于“农地规模决定论”的质疑与反思。“农业规模经营的内在本质究竟是什么?在中国特殊的农情约束下,除了农地的流转与集中之外,推进农业规模经营的可能性创新途径到底是什么?”胡新艳的问题化表述令记者印象深刻。基于农机跨区服务的实际观察,研究团队尝试超越新古典的规模经济理论,将产权理论与分工理论统合在一个理论框架中,通过构建“产权细分—分工深化—服务规模经营”的分析范式,阐明了农地规模经营与服务规模经营之间的异质性和关联性,揭示了农业家庭经营融入分工经济并实现服务规模经济的发展方向和创新逻辑。在此基础上,多个团队成员分别进行了系列的实证计量和典型案例研究,以阐明农业生产环节服务外包行为的触发条件及其驱动因素。

  不满足于上述的研究进展,罗必良坚持从理论层面寻求突破,尝试提出契合中国农地制度的产权交易理论。他长期关注久负盛名的“科斯定理”,但发现科斯教授的理论难以对接“人格化财产”问题。为此,他与团队成员将产权界定的理论,进一步拓展到产权交易的理论,创新性地提出:农地流转在本质上是一个产权界定基础上的产权交易问题,但中国的农地流转并不是纯粹的要素市场,农民土地所具有的“人格化财产”特性构成了中国农地流转不畅的重要原因。农地确权所决定的身份产权固化,不仅使得农地产权重新界定变得不再可能,而且易于诱发农地流转的“禀赋效应”、交易成本以及土地租金成本的攀升。正是基于此,团队提出新的理论主张:当存在交易成本时,如果不能通过产权的重新调整来改善效率,那么就应该寻求恰当的产权交易装置来改善总的福利效果。

  任何理论假说的创造性都需要得到实践验证。在提出这个理论之后,胡新艳、米运生、罗明忠、张同龙、何一鸣、钟文晶等团队成员,先后都证实了农地确权会提高农户转出农地的期望价格,从而强化农户对土地的禀赋效应。

  上述研究取得的重大突破与理论创新,被著名经济学家张曙光命名为“罗氏定理”。张曙光认为,罗必良团队的贡献不仅在于揭示了我国土地产权的人格化特征,而且进一步提出了交易装置的理论来解决人格化产权的交易问题,从而超越和发展了科斯的理论,形成了中国的理论创造。胡新艳在采访时特别补充道,既重视农地流转,又重视通过迂回交易装置促进托管服务的双重规模经营思想,已经成为国家农业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方案:农业现代化的“第三条道路”

■罗必良等走访日本农户  作者/供图

  当看到“中国农业的经营主体是由分散经营的2.3亿个农户组成”的现状,意识到“如果农业劳动力素质、农户生产能力以及经营规模都远在现代生产力水平所要求的底线之下,以农户为主体的科技进步势必举步维艰”的困境,源于对“三农”根深蒂固的爱与责任,罗必良带领他的团队不断向“三农”科研攀登,致力于探寻出一条“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道路”。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对于中国农业现代化的道路模式选择,美国和日本的经验教训是值得借鉴的。日本是小农经营并走向现代化的典型代表,虽受限于农户小规模经营格局,但凭借小而精的农机装备制造能力,日本走上了一条农户自用小型农机装备的小农经营路子。美国则是大规模农场经营的典型代表,近20年来,美国销售收入在10万美元以下的小农场出现了规模缩小的趋势,但与规模缩小形成反差的是,其生产性自我服务却不断强化,进一步走向了高成本的资本密集时代。

  经过文献梳理与实地考察,团队发现,无论是美国还是日本,家庭农场的直接投资与自我服务均具有内卷化的路径依赖特征。美国可视为“大农场病”,日本可视为“小农场病”。中国如果选择类似的模式,必将导致农户数量更多、土地规模更小,付出更为高昂的代价。中国人多地少的禀赋特征,决定了农户土地经营规模的有限性。在大量田野调查中,团队成员发现,许多地方的农户通过社会化服务实现了农业生产的区域连片化和地理集中化。米运生介绍说,这种模式的背景是什么,作用机理什么,其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促进农业转型升级的绩效如何?带着这些思考,研究团队组建了“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道路”的课题攻关小组,将资源禀赋和制度要素纳入农业分工理论,系统性地阐释了不同于美国与日本“资本型农业”的“第三条道路”。

  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模式的核心是强化农业分工,发展多样的服务市场,拓展服务领域,推进技物结合、技服结合,从而形成“农户专业种地、社会迂回投资、能者托管服务、市场竞争交易”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将小农户纳入分工经济并有机融入现代农业发展进程中。对此,团队进行了大量的农业外包服务研究,以便为佐证相关理论积累足够的数据支持。但是,理论的检验确实是艰辛的过程。多年来尽管已经积累了多套农户问卷数据,但并不能满足农业外包服务研究的数据需求。为此,团队又联合高校,在河南小麦区进行了两轮有针对性的农户调研。擅长数据分析的青年学者张同龙在加入团队之前,曾参与过中国科学院和国外合作的调研项目,有着丰富的数据收集与实证研究经验,他告诉记者:“之前以为罗必良老师是理论派,在加入团队后,发现他也是实地调研的策划者和推动者,完全颠覆了我的认知,这支团队的特色数据库建设也是一流的。”

  在获得大量微观数据后,团队成员从多个角度证实了外包服务对于农户的生产行为具有重要的改善作用。张露、胡新艳、谢琳等人的研究表明:社会化服务不仅能够优化农户的生产要素投入结构,对于小农户的影响也非常显著,农户将服务外包后,其经营规模、地块规模、连片规模每扩大1%,农户化肥减量效果将分别提高0.7倍、7.9倍和9.5倍。罗明忠的研究则得出:外包服务能够从根本上改善农户要素的配置效率,缓解农民的相对贫困问题。仇童伟、洪炜杰等人也发现,服务外包能够激励农户的土地投入,对于农户扩大经营规模也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可见,分工深化、迂回交易、托管外包,不仅能够有效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而且能够促进我国农业的绿色化与高质量发展。

  团队的集成性研究成果《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模式选择的理论创新及其应用》揭示了分工机制、迂回投资与社会化服务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核心作用,为我国选择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实践创新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撑。这一成果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得到了学界、业界和政界的高度认可。

  “没有付出,就没有收获。”当被问及成功背后的艰辛时,罗必良感慨:“做学问不吃苦是骗人的,每个团队成员都付出了持续的努力。”张露告诉记者:“跟随罗老师做博士后之初,我还感叹老师的勤奋超乎寻常,现在早已见怪不怪了。好几次,罗老师凌晨两三点突然迸发出灵感,爬起来手写拍照微信给我。”听办公大楼的门卫说:“整栋办公楼,九楼办公室的灯光最早开启,最后熄灭,周日和节假日也风雨无阻。”

  社会实践: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

  宋代朱熹有诗言:“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罗必良的思想源头不仅在书本里,更在中国改革开放的社会实践中。他总是强调要读两本书,一本是文字的,一本是实践的;要写两篇文章,一篇写在白纸上,一篇写在大地上。

  “崇尚学术、关注现实、献身教育、服务社会”是罗必良及其团队成员一直坚守的基本使命。研究团队一直坚持服务国家战略与地方诉求,支持政策制定与实践指导,将宏观政策咨询、微观典型经验推广、农业经营制度与技术选择方向引导紧密结合,深入全国各地,坚持从国情出发,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

  通过对多个典型案例的长期跟踪研究,研究团队先后提炼“布吉模式”、总结“温氏模式”、提升“东进模式”、创新“绿能模式”、试验“农业共营制”,据此提出的“制度安排的环境相容性”“产权细分、多元经营”“以合约治理合约”“服务规模经营”与“两种规模经济”等多项重要研究成果,不仅受到学界的关注,而且受到从中央到地方的广泛重视,多个观点与主张被写进中央“一号文件”。其中,“绿能模式”和“农业共营制”是团队长期研究的重大突破性成果。

  研究表明,江西“绿能模式”是一种“双轨制、专业化、契约化”组织运作模式。一方面通过连片种植谋求土地规模经营,另一方面通过外包服务谋求服务规模经营。前者实现布局的连片化,后者促进服务的专业化,并通过交易契约的方式将两者紧密联系起来,由此促进农户的组织化并分享分工经济,有效地解决了“谁来种地、如何种粮”的现实难题,构建了可持续的粮食生产经营体系。

  传统小农通过融入分工经济实现现代化改造是否具有实践可行性,是研究团队把论文写在大地上所面临的全新挑战。为此,罗必良带领团队深入四川崇州进行跟踪实验,构建了具有重要创新价值的“农业共营制”模式。钟文晶和谢琳介绍说,该模式的制度逻辑是:以维护土地集体所有为前提,以盘活农地经营权为线索,推进土地股份合作社(化解农地流转中的禀赋效应)、农业职业经理人(打破小农户的封闭经营)、社会化服务组织(强化农业分工深化)的“三位一体”的共同经营。“农业共营制”的创新突破在于“三个三”:一是培育“三大主体”,即土地股份合作社、职业经理人和专业化服务组织,旨在引入多元主体共同经营农业,推进专业化与分工经济;二是搭建“三大平台”,即农地经营权产权、企业家能力、生产性服务的交易平台,旨在降低土地流转以及生产性服务的交易成本;三是构建“三大机制”,即主体合作、利益分享、目标相融的运行机制,由此达成多元主体“共建、共营、共享、多赢”的经营格局。

  经过多年的理论和实践研究,凝聚团队心血的长篇研究报告《农业共营制:一个创新性发展方向》被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以专刊形式发表在《专题调研报告》2015年第6期,受到了国务院及农业农村部主要领导的重视,并于2017年获得第七届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调研报告一等奖。“农业共营制”模式已经成为我国农业制度创新的重要样板,在全国10 多个省份推广实施。2021年,团队的研究专著《中国农业经营制度——理论框架、变迁逻辑及案例解读》(中国农业出版社2014年版)走出国门,被翻译成日文和韩文出版,在国际学术舞台上阐释中国农村经济领域的前沿学术观点,增强了中国农业经济学术的国际影响力和国际话语权。

  中国的特殊国情与农情,决定了中国农业经济学应该作出特殊的理论贡献。罗必良介绍说,研究团队最近与华南农业大学作物学、农业机械化、植物保护、农业资源与环境、土地信息系统以及计算机科学与工程等学科合作,组建了跨学科的大数据与农业制度创新重点实验室。展望未来,团队将继续秉承“跟踪前沿,引领学术,直面现实,创新理论”的研究宗旨,遵循“地权—分工—交易—组织”的分析线索,通过学科交叉融合、协同创新做“顶天立地”的研究。一方面,进一步聚焦国家战略需求,探讨中国农村经济转型发展的新问题、新领域与新方向,积极咨政建言,躬行实践。另一方面,立足中国实际,不断探索创新,讲好中国故事,助推中国农业经济学与农业制度经济学流派的繁荣发展。

责任编辑: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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