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外媒报道 美国布鲁金斯学会技术创新中心客座高级研究员约翰·维拉森(John Villasenor)近期于该机构官网发文表示,虽然律师的工作方式受技术驱动由来已久,但最近GPT-4等大型语言模型的出现,标志着广泛可用的人工智能技术首次可以执行复杂的写作和研究任务,人工智能有望从根本上重塑法律实践。
对于律师事务所来说,有效利用新兴人工智能技术能够以更低的成本、更高的效率为客户提供服务,而且更有可能在诉讼中获得有利结果。反之,未能充分利用人工智能的律师事务所将无法保持成本竞争力,从而增加失去客户的概率,并削弱其吸引和留住人才的能力。
诉讼过程中最耗时的任务之一是从大量的文档中提取重要信息,人工智能能够在几秒钟内完成普通人工数周才能完成的工作,极大缩短了这一过程。另外,人工智能可以协助律师更有效地起草文件,例如,合同、向法院提交的多种类型文件、对质询的答复、法律事务最新发展的总结等。人工智能还可以在审判期间用于实时分析审判记录,向律师提供意见,帮助他们选择向证人提问的问题。人工智能技术的成熟也会催生提供人工智能产品服务的新型法律科技公司。
人工智能与人类技能相结合可以更好地发挥效用,擅于利用人工智能工具的群体将从中获得最大收益。这需要人们学习相关技术,例如,如何为特定任务选择合适的人工智能工具,如何正确查询并评估相应内容的相关性和准确性并将结果整合起来。此外,律师在使用人工智能工具时还要注意保守秘密。为此,律师事务所需要进行相应的培训,以便执业律师能够适应新的技术环境;法学院应更新课程,指导学生使用人工智能写作和研究工具,以满足市场招聘需求。
即使未来人工智能被广泛采用,律师的作用仍然至关重要。主要原因在于以下几方面:人工智能无法做出令人完全信服的陈述,无法准确权衡诉讼过程中影响决策的诸多因素,不能取代律师与客户关系中的人为因素,无法发挥激励团队的领导作用。简而言之,人工智能将重塑法律服务提供者和用户的一系列活动,但无法取代人在法律实践中的重要性。
(王俊美/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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