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新技术的国际监管
2020年11月23日 09:15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0年11月23日第2053期 作者:

  本报综合外媒报道 11月16日,网络法律国际公司首席执行官丽斯·维芙尔(Liis Vihul)在加拿大国际治理创新中心官网刊文表示,未来应加强对自动化等新技术的国际监管。

  维芙尔认为,新技术对国内法和国际法提出了规范性挑战,特别是在现有规则的适用性方面,因此需要监管和立法的跟进。由此产生的规范性变化将首先发生在国内环境中,因为国际立法是一个相对缓慢的过程,如果涉及国家安全相关领域则更是如此。在这一进程中,各国将面临诸多挑战。监管的主要挑战来自自动化解决方案的军民两用特性。因此,国内监管机构和立法机构以及参与解释和通过国际法的国家都需要谨慎行事,一方面确保其采用的规则和解释立场不会限制创新,另一方面要保证能够有效防止相关技术被恶意使用。

  维芙尔表示,明智的规范性监管框架需具有协作性。因此,各国政府应与工业界和民间社会合作,采用符合目的的治理制度。而各国应凝聚共识,共同制定国际规则。此外,更大的挑战在于对无法理解的事物难以进行监管。人工智能、自动化等技术尚处于起步阶段,预测这一领域的科学发展较为困难。任何新的法律和法规都需要具有一定的宽泛程度,以免因过于具体而很快过时,但也不能过于笼统,以致无法提供有意义的指导。

  维芙尔预测,正因为新技术监管面临诸多挑战,在不久的将来,相较于任何一套针对具体领域的总体规则,通过更为独立的规则来监管新技术的发展将更具可行性。

  (赵媛/编译)

责任编辑:崔岑
二维码图标2.jpg
重点推荐
最新文章
图  片
视  频

友情链接: 中国社会科学院官方网站 | 中国社会科学网

网站备案号: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0146号 工信部:京ICP备11013869号

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使用

总编辑邮箱:zzszbj@126.com 本网联系方式:010-8588680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5号院1号楼11-12层 邮编:10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