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与“气”是中国古典诗学中两个非常重要的范畴。今人探讨“声”“气”关系,关注更多的是桐城派诸人所提出的“因声求气”论,而对为何可以“因声求气”则语焉不详。曾国藩说,“姚惜抱氏谓诗文宜从声音证入,尝有取于大历及明七子之风”(《复吴南屏》),指明姚鼐的理论渊源乃在“明七子”。明代诗学中,李梦阳曾提出“谛情、探调、研思、察气”(《林公诗序》)以观人,谢榛亦有“熟读之以夺神气”(《四溟诗话》)之说,这可视为清人“因声求气”论的先声。明人提出这样的主张,是因为他们认为“气”是“声”产生的先决条件。“声因于气”(宋濂《林伯恭诗集序》)、“因气以成声”(徐祯卿《谈艺录》)、“声本于气”(林兆恩《诗文浪谈》)是明人对“声”“气”关系的普遍认知。
“气”范畴早在先秦时期即已形成。其内涵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有关世界万物生成本源的天地本根之气,古人常以“元气”论来称之,元气在自然物质世界流转,形成风、雨、云、雾、水、露、朝、暮之气;一种是人体生命之气和精神之气。二者同时又是一而二、二而一的存在。因为人作为“万物”的一种,同样是由“元气”形成的,天、地、人同为“一气”,此所谓“一气流行”“天人合一”。明人的“因气成声”论就主要围绕上述两种“气”论展开。
声本于天地元气
中国古人认为,宇宙由气之运动变化形成,万物在气的交通中彼此感应,这也即《周易》所言的“同声相应,同气相求”。钟嵘立足于此,提出“气之动物,物之感人,故摇荡性情,形诸舞咏”(《诗品序》),刘勰曰“春秋代序,阴阳惨舒,物色之动,心亦摇焉”(《文心雕龙·物色》),二人说明了文学(包括“声”)产生的源头在于作者之气与万物之气的“心物交感”。明人基于此种气化流行、万物交感的思想,进一步提出:“人之声在天壤间,与元气同出入,犹鱼之在渊与水同呼吸也。故凡声与气同,则虽生杀万物、惨舒阴阳、代谢四时,将无不至矣。”(孙作《长啸轩记》)“生杀万物、惨舒阴阳、代谢四时”指代的正是天地间万物气化流行的状态,孙作以“鱼”依赖于“水”来譬拟“人之声”对于“天地元气”的依存关系。
李东阳将声本于天地元气的观念进一步具体化为“时地之气”对“音声”的影响。他说:“天地间气机所动,发为音声,随时与地,无俟区别,而不相侵夺。”(《怀麓堂诗话》)“人囿于气化之中”,想要超越时代土壤是很难做到的。
声本于人身之气
人身之气包括“呼吸之气”“血气”“性气”和“道德之气”四种。其中,“呼吸之气”是声音产生的生理学基础,“血气”“性气”“道德之气”则分别与人的年龄、性情、道德品性相关。
从“声”与“呼吸之气”来看,呼吸之气在各种发声器官的相激下出声,这是声音形成的自然机理。例如,王廷相说:“人之音声,随气而吐,故气呼而声出,必自宫而徵,自徵而商,自商而羽,自羽而角。”(《律吕论·五音》)作为明代著名乐律学家,王廷相主要从宫、商、角、徵、羽五音发声的角度来着眼,认为五音有固定的发声器官:“宫本喉,商本舌牙,角本舌,徵本舌齿,羽本唇。”(《与范以载论乐书》)呼吸之气通过不同的发声器官形成具体的五音。谢榛《四溟诗话》提出“气舒且长”“气振愈高”则“声扬”,“气咽促然易尽”“气收斩然”则“声抑”,说的是发音器官在发音之时气流的不同形态所产生的不同声音效果。
从“声”与“血气”来说,不同年龄的人“血气”不同则声音有异。刘勰曾言音律本于人声,而“声含宫商,肇自血气”。林兆恩《诗文浪谈》详细说明了人之声从童年的“气弱声细”,到壮年的“气刚声大”,再到老年的“气衰声无力”的变化过程。
从“声”与“性气”而言,诗歌声音的不同风格来源于人所秉承的先天性情气质之差异。此说源于曹丕的“气之清浊有体,不可力强而致”(《典论·论文》)。宋濂继而提出“声因于气,皆随其人而著形”(《林伯恭诗集序》)的观点。他认为,作家个人气质的“凝重”“俊逸”“躁易”“苛刻”“严壮温雅”是诗歌声音呈现“典则”“藻丽”“浮靡”“峭厉不平”“自然从容”风格的重要原因。李梦阳同样认为,诗声“刚柔异而抑扬殊”的原因在于“气使之也”(《张生诗序》)。此处所言“刚柔之气”大致与曹丕的“清浊之气”相同,均是指作者的先天气质禀赋。
从“声”与“道德之气”来论,诗文最终呈现出的声音效果还与作家的“道德之气”相关。此说源于孟子的“浩然之气”论与韩愈的“气盛言宜”论。李东阳曰:“人有形斯有气,有气斯有声。文者,声之成章者也。气昌而大,则其文雄伟明鬯(chàng)。”(《刘文和公集序》)又引述黎淳之言曰:“气得其养,则发而为言,言而成文为声者,皆充然而有余。”(《黎文僖公集序》)“气昌而大”“气得其养”均是指包含了作者精神气质、道德修养之“气”,“充然有余”“雄伟明鬯”则是在此道德之“气”作用下诗文所呈现的具体“声气”状态。
在以上四种人身之气中,前两种基于生理,第三种出自先天,皆难以改变,只有最后一种依赖于后天的实践和培养,所以古人特别强调“养气”对诗文创作的重要性。谢榛言:“自古诗人养气,各有主焉。蕴乎内,著乎外。”(《四溟诗话》)“蕴乎内,著乎外”即指诗人将内在的道德性情之“气”外化为作品之“声气”。
元气、元声与“人籁”“天籁”
明人还从人身之气与天地元气相统一的角度来谈“声”“气”关系,进而提出作为“人籁”的诗歌乃“天地自然之声”(“天籁”)的说法。林兆恩认为:“气从窍出而声者,自然也。”“盈天地间莫非气也,而莫非我之气也;莫非声也,而莫非我之声也。夫诗文一也,本之性情精蕴,以宣吾之气,以达吾之声焉者也,故宣吾之气矣,其不曰天地自然之气乎?达吾之声矣,其不曰天地自然之声乎?”(《诗文浪谈》)所谓“窍”是指孔、洞,李梦阳说“窍遇则声”(《鸣春集序》),何景明曰“夫声以窍生”(《与李空同论诗书》),空气穿过孔、洞即可形成声音,这是声音形成的物理学依据。林兆恩以“我之气”与“天地之气”同构,“我之声”与“天地之声”同构,提出“诗文”乃“天地间自然之声”。此“自然”一方面来源于“我”与“天地”的“声”“气”同构,另一方面来源于“性情精蕴”的自然“流露”。
屠隆和王夫之将这种缘于性情的“自然之声”称为“元声”。屠隆说:“造物有元气,亦有元声,钟为性情,畅为音吐。”(《诗文》)王夫之认为,“诗”与“乐”“一以心之元声为至”(《姜斋诗话》)。邓云霄则称“从原而触情,从情而发音”“与天同其气”的“真诗”为:“人籁也,而窍于天。天者,真也。”(《重刻空同先生集叙》)“籁”与“窍”均强调声音从孔穴中发出的特质。在他们看来,诗歌既是“人籁”又是“天窍(籁)”,且具有“天真缘情”之自然属性。
从“因气成声”到“因声求气”
徐祯卿对诗的起源进行了深入思考,提出:“因情以发气,因气以成声,因声而绘词,因词而定韵,此诗之源。”(《谈艺录》)将前述钟嵘“气之动物,物之感人”的说法与徐祯卿此论合起来观之,可构建出诗歌产生的完整过程:气(天地元气)→物→情→气(人身之气)→声→词→(声)韵→诗。在此过程中,“气”起了两次作用,一是作为万物本源的天地“元气”,一是作者的主体之“气”。“声”也出现了两次,一是由“情”而发的自然之“声”,一是增加了人力作用的具体“声韵”。无论是“自然”之“声”,还是人工“声韵”,皆以“天籁”为最高追求,并体现作者之“情”和“气”。作者在吟咏成诗之时,“抑才以就格,完气以成调”(王世贞《沈嘉则诗选序》),将自己的性情气质、道德精神、生命之气灌注到诗歌作品中,就成为文本之“声气”。
文本之“声气”,是由各种语音要素有机结合而呈现出来的气势、气力。不同的“人身之气”,自然会形成不同的字句搭配,句式长短、声韵形式(抑扬高下、轻重疾徐、平仄押韵、阴阳清浊等)所呈现出来的“声气”属性也就有了许学夷所谓的“声气悠闲”“声气沉雄”“声气浑厚”(《诗源辩体》)之差异。同时,文本之“声气”必须经由有声诵读才可以体会,读者在诵读时赏味的是“作者之气和文本之气所共同熔铸的作品整体性的生命形相”(夏静《文气话语形态研究》)。桐城派的“因声求气”论,其理论精髓即在于此。从“因气成声”到“声气”再到“因声求气”,反映了从创作到文本再到接受的文学活动过程。梳理这一理论发展脉络,有助于揭示明清诗学观念发展的内在线索,对于深入认识明清诗论和文学批评状况具有较为重要的价值。
(作者单位:扬州大学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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