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一国两制”事业行稳致远
2022年07月14日 09:03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2年7月14日第2448期 作者:齐鹏飞

  2022年7月1日,习近平主席在庆祝香港回归祖国二十五周年大会暨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政府就职典礼上发表重要讲话,对香港回归祖国25年来“一国两制”成功实践的历史经验和现实启示进行深入、系统的梳理和概括,是引领“一国两制”香港实践行稳致远的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纲领性文献和行动指南。习近平主席指出,必须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必须坚持中央全面管治权和保障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相统一、必须落实“爱国者治港”、必须保持香港的独特地位和优势。这“四个必须”,建立在对于“一国两制”香港实践之规律性特征科学认识和精准把握基础之上。只有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一国两制”的实践规律,才能确保“一国两制”事业始终朝着正确的方向行稳致远。

  必须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与时俱进地将“中央政府对香港实行的各项方针政策”之“根本宗旨”,由传统的突出强调“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深刻调整为现行的辩证统一的“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和“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并重,并明确指出“办好香港的事情,关键是要全面准确理解和贯彻‘一国两制’方针”。而要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关键在于全面认识和妥善处理“一国”和“两制”的关系。“一国两制”是一个完整的概念。坚持“一国”原则,最根本的是要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尊重国家实行的根本制度以及其他制度和原则。“一国”是实行“两制”的前提和基础,“两制”从属和派生于“一国”,并统一于“一国”之内。“一国”之内的“两制”并非等量齐观,国家的主体必须实行社会主义制度,这是不会改变的。因此,国家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是香港保持繁荣稳定的前提和保障。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特别行政区所有居民应该自觉尊重和维护国家的根本制度。在“一国”之内,“两种制度”只有相互尊重,相互借鉴,才能和谐并存,共同发展。习近平主席明确指出,“一国”是根,根深才能叶茂;“一国”是本,本固才能枝荣。在具体实践中,必须牢固树立“一国”意识,坚守“一国”原则,正确处理中央和特别行政区的关系。也就是说,“一国”原则愈坚固,“两制”优势愈彰显。

  必须坚持中央全面管治权和保障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相统一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于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的问题,始终坚持辩证统一的“两点论”:“中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坚持两点,一是坚定不移,不会变、不动摇;二是全面准确,确保‘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践不走样、不变形,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也就是说,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需要我们正确处理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与“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关系,正确处理好“把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地建设好”与“把实行资本主义制度的香港建设好”的关系,正确处理好“坚持‘一国’原则”与“尊重‘两制’差异”的关系,正确处理好“维护中央全面管治权”与“保障香港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的关系,正确处理好“发挥祖国内地坚强后盾作用”与“提高香港自身竞争力”的关系。坚持“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对港方针政策,如果从“两点论”出发,更加全面、系统、完整、规范地进行表述,可以揭示出其中间是有机联系的,即 “一国两制”——“一国”是“两制”的前提和基础,“港人治港”——核心是“爱国者治港”,高度自治——是中央授权和确保中央全面管治权的高度自治。其中,中央对香港拥有和行使的全面管治权,既包括中央直接行使的权力,也包括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实行高度自治。宪法和香港基本法规定的特别行政区制度,是国家对某些区域采取的特殊管理制度。对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中央具有监督权力。

  必须落实“爱国者治港”

  习近平主席指出,要确保“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必须始终坚持“爱国者治港”。这一重要论述是对香港回归祖国25年来“一国两制”实践经验的高度凝练,是对“一国两制”实践规律的深刻总结,为推动“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保持香港长治久安指明了方向。“港人治港”是有界限和标准的,这就是必须由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来治理香港。爱国是对治港者主体的基本政治要求。只有治港者以爱国者为主体,或者说治港者主体始终效忠于国家和香港特别行政区,“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才能保持正确方向,才能切实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并最终保障香港的繁荣稳定和广大港人的福祉。正如习近平主席强调,把香港特别行政区管治权牢牢掌握在爱国者手中,这是保证香港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有鉴于此,2020年5—6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分别通过《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和香港国安法,率先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2016年11月和2020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分别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解释》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推动香港社会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确保“一国两制”香港实践行稳致远。

  必须保持香港的独特地位和优势

  香港回归祖国25年来,“一国两制”香港实践取得了举世公认的巨大成功,对这一成功的一个重要考察和衡量标准,就是香港原有的独特地位和优势得以保持和加强,即香港作为祖国内地对外开放的“窗口、桥梁、国际通道”的独特地位和优势得以保持和加强,香港在金融、贸易、航运、服务等方面的国际经济中心的独特地位和优势得以保持和加强。长期以来,在改革开放进程中,港澳所处的地位是独特的,港澳同胞所作出的贡献是重大的,所发挥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国家改革开放的历程就是香港、澳门同内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历程,是港澳同胞和祖国人民同心协力、一起打拼的历程,也是香港、澳门日益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共享祖国繁荣富强伟大荣光的历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意味着改革开放和“一国两制”事业也进入了新时代。在新时代改革开放进程中,香港、澳门仍然具有特殊地位和独特优势,仍然可以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对香港来说,“一国两制”是最大的优势,改革开放是最大的舞台,共建“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国家战略实施是新的重大机遇。也正是从这一角度出发,习近平主席明确指出,“背靠祖国、联通世界,这是香港得天独厚的显著优势,香港居民很珍视,中央同样很珍视。中央政府完全支持香港长期保持独特地位和优势,巩固国际金融、航运、贸易中心地位,维护自由开放规范的营商环境,保持普通法制度,拓展畅通便捷的国际联系”。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广大香港同胞对此也是念兹在兹的。在中华民族迎来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中,香港同胞从未缺席。目前,立足新发展阶段以及香港开创新局面、实现新飞跃、缔造新辉煌的关键时期,我们有充分理由相信,在中央政府和祖国内地的支持和帮助下,经过特区政府和香港同胞的共同努力,香港的“一国两制”事业必将沿着正确的方向行稳致远,展现更加美好的明天。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台港澳研究中心主任、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

责任编辑: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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