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金融企业的社会责任
2023年08月07日 11:58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3年8月7日第2707期 作者:王红曼

  金融业作为国民经济的中枢,承担着重要的社会责任。目前,学界对金融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的研究主要出于当代视角。事实上,在中国近代社会转型时期,民族金融业就已经开拓性地在服务社会、扶助实业、劳工权益、商业道德、社会公益、慈善救济甚至国家兴亡等方面,不同程度地承担了自身的社会责任。中国近代金融界的有识之士追随时代潮流,努力学习先进的经济知识,遍设金融机构,推进金融制度建设,并创办金融刊物、加强金融教育、招收金融人才、培训金融员工,使中国近代金融业得到了显著发展。

  传统旧式金融机构的社会责任 

  鸦片战争后,随着西方列强在政治、经济等方面的侵入,外商银行纷纷在中国设立总行或分支行处,开始对中国货币金融体系产生全面冲击。这直接导致了中国一大批旧式金融机构逐渐倒闭、破产,直至从历史舞台上消失,仅留有钱庄和票号在中国近代早期仍然发挥着金融作用。在这些传统金融机构的创办者和经营者中,不乏一些有识之士。他们在民族“救亡图存”运动推动下,具有强烈的“扶助工商业,振兴实业,以挽利权”的社会责任意识。

  首先,票号在反对帝国主义以防止利权外溢方面,体现出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19世纪末,帝国主义垂涎山西省蕴藏丰富的矿产资源,开始对山西矿产资源实施掠夺。英国成立福公司并通过签订条约,攫取了山西盂县、平定州、泽州、潞安府所属矿产。条约签订后,山西各界民众发起要求收回矿权的保矿运动。票号资本家渠本翘积极投身争矿斗争,并成为运动的组织者,向各票号商筹款数百万两,用来赎回开矿权,表现出了高尚的民族气节。其次,票号还承担起为清政府发动的洋务运动各项事业汇解经费以及放款之责任,全力为洋务运动提供金融服务和资金支持,在汇兑海防捐输、购买兵舰、铁甲船等公款方面,承担了大部分任务。例如,各省机器局之间以及在沿海防务、铁路修建等方面的资金往来都是交由百川通、日升昌、协同庆等9家票号汇解。最后,票号积极对工商业投资放款,支持新式企业,促进民族企业的兴起。如大德通票号向东生怡、昌平德机器榨油厂放款200万两;上海源丰润票号先后向各类纱厂、榨油厂、面粉厂、机器厂、瓷业公司、油厂等投资近4000万两。

  在中国近代民族工商业迅速发展时期,钱庄行业涌现出一大批钱业英才,他们已经较少其父叔辈那种封闭、保守和落后性,而具开放创新思想。第一,他们认为:随着生产的发展,全球经济关系日益密切,金融作用日益扩大,有“直接决定市场需求之势”,钱庄今后“应以流通金融与扶植国货工商业为己任”。如上海福源钱庄重点投资民族工业;福康钱庄重点投资丝茧业;恒隆钱庄重点放款大生纱厂、达丰染织厂等。第二,各地钱业公会注重培养人才,彰显钱业文化。如汉口钱业公会创办钱业商人补习学校;苏州钱业公会创办苏州钱业小学;上海钱业公会创办上海钱业公学等。这些学校培养的毕业生颇能服务社会,声誉卓著。第三,上海钱业公会创办《钱业月报》,向同业宣传钱业管理制度、经营方针,并向社会各界传播新知识、新观念。第四,各地钱业公会坚持爱国立场,积极投入反对帝国主义的斗争。如在1919年五四运动中,上海钱业界罢市一周,积极参加轰轰烈烈的抵制日货运动等。

  近代新式银行业的社会责任 

  清末的社会危机与社会变革激发了国人自强意识的兴起,同样也激发了部分爱国的民族资产阶级代表人物、实业家、企业家或思想家的责任感。这些代表人物都有匡时济世的抱负,主张要面对现实,改造社会,扶持公用事业,发展实业,走“实业救国”之路;并提出为挽回利权、发展经济,要学习西方先进银行制度,在中国创办银行。

  在晚清,中国新式银行业的创办主要负有维护“国”“商”“民”三者利益之责任。1897年5月盛宣怀创办的第一家新式商业银行——中国通商银行,就是从“利权旁落”这一点出发而道明“中国挽回利权,实以开设银行为急务”的主张。他在给清廷的奏议中,强调中国开办银行的目的是“毋任洋人银行专我大利”,使国家“不受重息之挟制,不吃镑价之亏折”,目的是“以便民用,为收利权”。1904年清政府创设户部银行,并于1908年改为“大清银行”,该行在维护国家金融主权、确立国家银行监管制度方面负有明确的历史使命,并创立大清银行学堂,择优秀生分赴英美学习,学费由银行负担,毕业后归国在银行实习2年,义务服务5年。该学堂为我国自行创办的第一所金融专科学校,培养出我国第一批金融专业人才。1908年清政府又创设了交通银行,重点在于收回路权,募债赎路,实现“利不外溢”。与此同时,信成银行、信义银行、浙江兴业银行、四明商业储蓄银行、北洋保商银行、殖边银行等新式银行渐次兴起;一批省银行也纷纷设立,如浚川源银行、广西省银行、直隶省银行、福建省银行、浙江省银行等。这些新式银行与时俱进,注重社会信用,重视扶助民族工业,并积极吸收社会小额资金,便利普通民众。

  民国时期,随着以新式银行为主体的中国近代金融业迅速发展,一批银行家迅速崛起,他们都受过较高的教育,掌握近代金融企业的管理知识并了解西方金融大势;勤奋工作,刻苦学习,有很强的进取精神。他们为了维护华商银行业的共同利益而行动,涌现出一批经营有实效、不断创新、信誉日增的银行,如“南三行”“北四行”“小四行”等。他们是中国金融业发展的标志,又是中国金融业发展的动力。他们所代表的金融资产阶级的金融实力与阶级“自觉性”不断增强,对自身在历史舞台上所扮演的社会角色的认识亦日益深刻,他们所管理的银行机构在多方面履行着自身的社会责任,有鲜明的时代特色与企业文化内涵,体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华商银行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将经济责任与社会责任相结合,积极投资实业,推动近代民族工商业发展。第二,上海商业储蓄银行明确提出以“服务社会”为宗旨。第三,中国银行总经理张嘉璈提出“银行最高尚的理想就是为人服务”;交通银行总经理兼实业家张謇创办淮海银行,并使该行放款惠及同业。第四,各银行积极资助各类慈善事业、教育事业、文化事业。如大陆银行在清华、辅仁、燕京等大学设有办事处,并设立了奖学金。第五,各银行创办有特色的银行企业报刊,如《中国银行通信录》《中行月刊》《银行周报》《银行月刊》《银行杂志》等,对中国民众进行启蒙式、普及式金融教育,社会意义尤显重要。

  抗战时期,中国金融企业与此前相比较,其社会责任核心内容发生了极大变化,主要是配合国家战略,实行金融机构大迁移,促成中国战时金融中心从上海转移到重庆,并担负起全力资助沿海沿江厂矿企事业单位内迁之责任,积极构建大后方金融网,扶持战时中国社会经济发展,为持久抗战直至最后胜利作出贡献。

  在中国近代民族生死存亡的时代背景下,随着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不断发展,在革命根据地建立起来的银行业体系以“革命”为核心目标,在为革命战争服务、巩固红色政权,支援工农业生产、发展根据地经济,扶助贫农、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稳定金融、活跃商业,调节流通、开展对敌金融斗争,服务劳苦大众、慈善救济等方面,承担了相应的社会责任,为革命政权的最后胜利建立了不朽功勋。同时,伴随着革命道路一起成长起来的红色银行家们不畏艰难险阻,克服各种困难,在金融实践中不断创新,体现出强烈的爱国精神和革命精神。

  近代证券业和保险业的社会责任 

  中国近代证券业作为整个金融市场的有机组成部分,特别是在近代社会转型时期,为促成上海发展成为远东金融中心奠定了重要基础,成为近代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助推器,可视为其履行社会责任之一方面。在中国近代证券业发展的过程中,上海证券交易所担负着重要的历史使命。上海作为当时中国乃至远东金融中心,有十分发达的标金、大条银和外汇市场,这几个市场又有比较规范的现期、远期和期货市场,为金融操作的套期保值和锁定成本提供了必要的基础。比如,上海金业交易所是上海乃至全中国最主要的标金市场,日成交量高达10万多条,1926年的买卖总额达到62323048条,以折半计的成交实数为31161524条。按每条合480日元折算,当超过1495753.2万日元。上海金业交易所交易量之大,连欧美和日本的金融界也受其交易的影响。这也是上海作为中国甚至远东金融中心的一个重要标志。另外,从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经验来看,企业公司与股市之间是一个互生互荣的关系。如抗战胜利后,1947年,在上海整体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上海27家上市公司仅通过证券交易所增资所筹集的资本总数即达到1385.66亿元,远远超过同时期国民政府实际放出的全部977.51亿元工业贷款总额。

  保险业方面的社会责任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第一,从民族利益出发,各地相继成立保险公司和保险业同业公会,维护同业利益,活跃保险市场,共同抵制外商对中国保险市场的独占和控制,防止利权外溢。第二,争取合法权益,揭露外商保险业非法经营、欺骗消费者的行径。第三,注重培养人才,创办保险业函授类学校,主办发行各种保险报刊,如《寿险界》《寿险季刊》《保险界》《人寿季刊》等,大力宣传保险方面的知识和消息报道,提倡保险业以服务社会为宗旨,扩大保险事业的社会影响力。第四,以守信为原则,维护投保方利益,充分显示华商保险业的社会履责能力。第五,抗战期间,保险业增加保险种类并积极从事社会救济活动,支持抗战。如淞沪战火爆发后,上海保险同业公会积极参与“国际救济会”活动,致力于救济难民工作;上海保险界爱国同仁300余人参加“上海职业界救国会”,联合社会民主人士,共同组织了“上海保险界战时服务团”,开展抗日救亡运动;出版《保联月刊》,宣传抗日战争的意义,激发保险业职工的爱国热情。

  总之,中国近代金融业和金融家坚持“国家利益至上”的原则,肩负着强烈的民族大义、求强求富的历史使命和责任担当,怀着强烈的国家意识、民族意识、发展意识和社会意识,有着强烈的民族精神和家国情怀。他们在不断推进金融业自身改革与发展的同时,也对近代民众的金融观念、商业文化、投资理念和理财意识产生了积极的引导作用。在此过程中,金融同业组织也承担着自身的社会责任,比如银行业公会、钱业公会积极出面维持金融市场秩序、维护货币稳定、上报金融信息、承担灾后救济与援助、参与金融法律法规的制定等。由此足见,金融企业、政府、市场与社会是相互结合在一起的,既有各自的利益表达,也有共同的利益追求。这就意味着中国近代金融企业在坚持自身独立性与自主性的同时,也保持对盈利性与服务性的追求,深刻嵌入社会环境之中,并对社会经济发展产生了深刻影响。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中国近代金融企业社会责任演进研究”(13BJL021)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华东政法大学中国法治战略研究中心副教授) 

责任编辑:张晶
二维码图标2.jpg
重点推荐
最新文章
图  片
视  频

友情链接: 中国社会科学院官方网站 | 中国社会科学网

网站备案号: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0146号 工信部:京ICP备11013869号

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使用

总编辑邮箱:zzszbj@126.com 本网联系方式:010-8588680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5号院1号楼11-12层 邮编:10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