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里耶简深化南楚地区秦制化进程研究
2023年01月05日 09:28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3年1月5日总第2566期 作者:王朔

  秦汉之际,诸侯竞起,楚的声势最大。所谓“楚”主要包括西楚、东楚、南楚三地。秦汉时期的南楚主要指长江以南的湘资沅澧流域。到公元前209年陈胜自立楚王,三地楚人服属强秦的时间分别为公元69年、公元15年、公元14年。然而,与秦末东楚人不满于秦制而奋起反抗不同,南楚人却相对稳定,未曾组织起大规模反秦势力。回答此问题需要考察秦制在南楚地区的推行、运作情况,里耶简为此提供了丰富、细致的材料。这批简牍出土于湖南省龙山县里耶古城的古井内,共38000余枚,属于秦洞庭郡迁陵县行政文书档案。通过这些简牍,我们可以从地方行政制度的建立、行政运作、户口编排等角度,分析秦末南楚地区相对稳定的制度渊源。

  地方行政制度研究

  实行郡县制意味着以地方行政组织直接控制南楚地区,是秦在南楚地区行使权威的重要政治基础。里耶秦简揭示了郡县制在南楚地区推行的时间、范围以及职官架构。

  第一,关于南楚地区推行秦郡县制的时间。里耶秦简诸多带纪年的行政文书提供了这方面信息。简8-755~8-759是一份写于秦始皇三十四年(前213)六月的文书,其中说“及苍梧为郡九岁”,简7-1是洞庭郡守于秦始皇二十五年二月下达给各属县的行政文书,据此可以确定秦始皇二十五年左右,秦已在南楚地区推行郡制,设置了洞庭、苍梧二郡。里耶秦简秦二世二年(前208)十月的洞庭郡文书(9-1547+9-2041+9-2149)以及此前的洞庭郡文书表明此制一直延续到秦末,其间未有改制。秦县制在南楚地区的推行最早也可上溯至公元前222年,从相关纪年文书(8-757、8-1450、8-109+8-386、8-439+8-519+8-537)来看,这一年设置的属县至少包括迁陵、上衍、零阳、蓬等县。

  第二,关于秦郡县制在南楚地区的推行范围。里耶秦简几份重要的下行文书(8-159、9-713)记载了洞庭郡文书需要传递的属县,据此洞庭郡至少辖有十二个属县,主要分布在今湖南沅水、澧水流域。随着新简刊布,益阳、安阳等县也被论证为秦洞庭郡属县,总数已有十八个。近来,根据张春龙刊布的简7-11,下隽、长沙也被认定为苍梧郡属县。可见秦县制已推行到湘水、资水的中下游地区。

  第三,关于秦代南楚地区郡县体系的职官架构和特点。里耶秦简所见洞庭郡吏包括众多军事性的佐官,如洞庭司马、洞庭发弩、洞庭候以及洞庭卒长,有些军吏如司马、卒长到迁陵等属县界内屯驻,统领若干兵卒配合军事行动。里耶秦简所见迁陵县吏包括县尉、尉官、发弩、校长、士吏等各种大小不同名目的武职,县廷内还置有尉曹。以上皆说明,秦在南楚地区推行的郡县体系具有明显的军事管控色彩。

  行政运作研究

  郡县行政体系有效运作,才能保证秦中央意志自上而下地在南楚地区展开。里耶秦简主要是秦迁陵县收到或发出的行政文书,其中记载了若干中央下行文书以及郡县之间流转的文书,能够从行政运作的角度揭示秦制在南楚地区的实施情况。

  第一,关于南楚地区县级行政运作的生动实态。里耶秦简不仅呈现了迁陵县各部门、各官吏之间相互配合、高效处理事务的具体程序,更显示了上下各部门之间相互博弈、推诿的过程。比如简8-769,上级部门要求迁陵县进献两种特产鱼类,为了落实此任务,迁陵县廷让熟悉本地情况的乡吏上报这种鱼类的物种特征,乡长官可能为了逃过捕鱼之累,回答并不知道这种特产鱼,本乡乡吏、黔首、官徒都被抬出来作证。

  第二,关于南楚地区县级行政在具体运作中呈现的问题。里耶秦简出土了一份叫作《迁陵吏志》的文书,其中记录了迁陵县每类吏员缺额的具体数目,另有文书明确提到迁陵县“居吏少,不足以给事”,显然缺员影响到迁陵县正常的行政运作。沈刚指出,制度草创、合格吏员短缺,客观上造成中央政令在地方推行会出现障碍,基层官吏主观上在执行政令时也会打折扣。

  户口编排制度研究

  秦的户口编排制度不仅将南楚人的姓名、年龄、身高等信息录入户籍,而且将南楚人按照乡里制的方式组织起来实施管理,便于人身控制。里耶秦简出土了各种类别的户口统计数据,能够从社会控制的角度呈现秦制在南楚地区的渗透效果。

  第一,关于乡里组织在秦迁陵县的建立。根据里耶秦简9-567等重要文书,秦迁陵县以乡里组织编排人户,形成了3乡6里的格局,其中都乡置阳里、高里,启陵乡置成里,贰春乡置南里、东成里和舆里。此格局确立的具体时间尚不清楚,但迁陵县早期曾置南阳里、渚里,又据9-127等简,迁陵县推行乡里制至少可追溯到秦始皇二十五年八月。

  第二,关于户籍制度在秦迁陵县的推行。就目前发现的资料看,里耶南阳里户籍简记录了南阳里各户的人口构成、个人身份、姓名等重要信息,代表了迁陵县户籍编排的早期形态。除了这类文书外,还有登录身高、年龄等信息的户籍、汇总每户口数的户籍。其中简16-9明确提到,秦始皇二十六年五月迁陵县启陵乡已经掌握了十七户人除年籍以外的相关信息,说明此时迁陵县已在进行户籍编排工作,户籍制度的推行当不晚于此。这些材料为进一步探讨户籍制度在秦迁陵县的推行情况提供了珍贵线索。

  综上所述,里耶秦简从郡县制度、乡里制度、户籍制度等层面展示了南楚地区秦制化的历史进程,揭示出秦制推行到南方地区的生动图景,有助于丰富和深化我们对秦制的认识。

  (作者单位:云南大学历史与档案学院)

责任编辑: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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