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判中国式教育现代化国际方位
2023年08月17日 10:18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3年8月17日第2715期 作者:王中奎

  作为中国式现代化重要领域的教育现代化,必须扎根中国大地,基于中国教育实践,借鉴吸收人类一切优秀文明成果,既符合时代要求和世界教育发展潮流,又彰显中国本土特色。教育现代化呼应并推动教育强国建设,教育强国建设进程需要在中国式现代化的宏伟蓝图中进行审视,也需要在国际比较视野中分析中国式教育现代化所处的世界方位,进而凝练和彰显中国式教育现代化的优势和特色,并发现需要克服的短板和弱项。而科学研判中国式教育现代化国际方位的前提是构建具有中国特色、与国际实质等效可比的指标体系。

  践行可持续发展承诺

  教育强国建设的成效要在中国基本国情下进行研判,同时也需要拓展世界眼光,在全球视野中比较教育强国何以为强。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六个必须坚持”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为构建研判中国式教育现代化国际方位的指标体系指明了正确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2015年9月,第70届联合国大会通过的《改变我们的世界——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以下简称《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提出了17个可持续发展目标和169个具体目标。教育是一项独立的可持续发展目标(SDG4),即“确保包容性和公平的优质教育,促进全民享有终身学习机会”。在《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框架下,2015年11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了《可持续发展目标4——2030年教育行动框架》(以下简称《2030年教育行动框架》),该框架包括11项全球指标、3个实施办法、总共43个专题指标的监测评价体系,以动员所有国家和地区为实现教育可持续发展目标及其具体任务而付出努力,并协调、监测“可持续发展目标4”的进展。

  我国是全球发展倡议和《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积极践行者。研究构建研判中国式教育现代化国际方位的指标体系,是确保我国建成教育强国目标任务如期实现的基本前提,也是我国有效监测《2030年教育行动框架》进展的有力抓手,同时也是我国推进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和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的大国担当。

  坚持国际视野与本土观照

  构建具有本土特色、与国际实质等效可比的中国式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关键是坚持国际视野与本土观照的原则。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184个会员国于2015年11月通过的《2030年教育行动框架》所确立的全球指标和拟议专题指标框架,以及2022年3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最新更新公布的可持续发展目标4的正式指标清单(44个指标),是构建研判中国式教育现代化国际方位主要参考的国际指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愿景声明以及诸如《一起重新构想我们的未来:为教育打造新的社会契约》等提出的教育倡议、打造新的社会契约和各国政府作出的国际承诺等也是重要参考。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是新时代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的纲领性文件。文件提出了2035年总体实现教育现代化,迈入教育强国行列的战略目标,系统勾画了我国教育现代化的战略愿景,明确了我国教育现代化的战略任务和实施路径,并公布了2035年教育事业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主要预期指标,为构建体现中国特色、彰显中国国情和教情的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提供了重要参考框架。事实上,《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与《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是相呼应的,在对标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战略安排、深入分析教育发展趋势和进行国际比较基础上,提出了2035年的总体目标。此外,我国2035年远景目标和“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中有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的目标要求,以及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提出的总体目标和具体指标,也是构建具有本土特色、与国际实质等效可比的中国式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的重要依据和参考。

  进行国际指标本土化改造

  为切实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联合国成立了“可持续发展指标跨机构专家委员会”(IAEG-SDGs),并于2017年提出了包括232个指标的SDGs全球指标框架,旨在为开展国家或区域可持续发展目标进展的监测评估提供全球统一的规范性指标体系,以有效推动全球在2030年如期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然而,这一全球统一的指标体系不能充分反映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具体情况,难以直接照搬到具体国家或地区。此外,可持续发展目标的指标体系中约有2/3缺乏官方权威数据。因此,需要进行基于指标和事实的国际指标本土化改造,以构建适应本地实际、具有本地特色的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

  从联合国和经合组织(OECD)对可持续发展目标进展进行监测评估的操作方法等国际惯常经验来看,在对全球统一规范性指标的内涵和意图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开展可持续发展目标本土化改造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四种。一是直接采纳,即直接引用,是指不改变原有指标名称、定义解释、计算方法而直接使用;二是扩展,是指原有指标名称、定义解释、计算方法基本适用,但其对应的具体目标表述不精准,或者不能完全反映本土特征,需扩展其指标的内涵或改进计算方法;三是修改,是指在保持指标内涵的基础上,对指标具体定义或者数据统计口径进行结合本地实际的具体化调整;四是替代,是指原有指标不适用,研究提出近似且实质等效的指标。在通过以上主要方式对可持续发展目标的监测指标进行本土化改造时,还要兼顾权威数据的可获得性和可及性。

  确定指标监测目标值

  为了监测和衡量可持续发展目标进展,分析教育可持续发展目标的状态、主要成效和发展特色,并研判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方向,必须对指标设定一个适当且明确的终值(目标值)。从具体操作来看,首先需要对《2030年教育行动框架》中所涉及的国际指标监测目标值进行分类以确定明确的2030年终值。总体来看,《2030年教育行动框架》中的指标可以分为四类:第一类是有明确规定的目标水平,即目标有一个确定的目标值表达(如,到2030年,确保所有男女童完成免费、公平和优质的中小学教育),或者在少数情况下,表示为相对改善(如,到2030年,大幅增加掌握就业、体面工作和创业所需相关技能;到2030年,大幅增加合格教师人数)。第二类是《2030年教育行动框架》中没有确定目标值,但能够从其他国际协定或承诺中提取目标水平,如政府教育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百分比、用于基本服务(教育)的开支在政府总开支中的比例。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21年全球教育大会高级别会议通过的《巴黎宣言:关于投资于教育的未来的全球呼吁》,明确敦促各国政府毫不拖延地兑现在2015年世界教育论坛以及2018年和2020年全球教育会议上作出的承诺:要至少将4%—6%的国内生产总值和政府公共开支的15%—20%分配给教育。第三类是从以上两种方式或专家资料中都不能确定目标值的,那么目标水平可以是基于目前国家的“最佳表现”——某一指标中排名前5%或前10%的国家所达到的平均水平。第四类是缺乏明确定量规范的指标(如,是否存在将教育资源重新分配给弱势群体的供资机制),不能够设定量化的目标水平。

  其次,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2035年我国发展的总体目标,如到2035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建成教育强国等,为确定中国式教育现代化指标监测目标值指明了重要参考点。从量化的操作视角看,按照世界银行划分的高收入国家、中高收入国家,或者OECD成员国在相关教育指标上的现状平均值表现,应该成为判断我国教育现代化国际方位的重要参考依据。从教育强国建设本身来看,缘于OECD等国际组织开展的PISA等国际大规模教育评估,在国际上澳大利亚、加拿大、芬兰、新加坡等国被认为是具有“高表现教育系统”的国家或地区。由此,这些国家或地区在相关教育指标上的现状表现也可作为研判中国式教育现代化发展状态、优势和特色、短板和弱项,以及改进方向的重要参考。此外,《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所确定的总体目标,以及教育事业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主要预期指标,也是研判中国式教育现代化进展及国际方位的重要对照性或事实性量化指标值。

  (作者系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助理研究员) 

责任编辑:崔博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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